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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式营销”被驳回 全景网络遭监管问询

在视觉中国(000681.SZ)商业模式被质疑、公司整改的同时,全景网络(834877.OC)一起“维权式营销”也被法院驳回。

不过,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全景网络的“维权式营销”在一些地方省市仍然如鱼得水。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张嵘林律师曾向记者表示,类似于视觉中国和全景网络这样的维权,即使有些被告人的行为可能并没有侵权,很多被告人可能因为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因素选择不来应诉,最终选择达成和解的方式息事宁人。“因为这些官司即便最后打赢了,但在时间上和经济上支付的成本也可能得不偿失。”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胡文辉4月25日回应视觉中国“黑洞”照片版权事件时强调,反对任何以保护知识产权之名,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

4月26日,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国家版权局、工信部、公安部等四部委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9”专项行动,其中,特别提到要规范图片市场版权保护运营秩序。包括着力整治图片公司在版权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权属不清、滥用权利、不正当维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维权不能成为牟利工具

4月22日,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份涉知识产权的白皮书。在其中一起典型案例中,全景网络向一被告索赔1万元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法院审理认为,涉案照片(孔子画像摄影图片)不具有独创性,不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故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4月14日,济南地区的一位公司负责人海鸥(化名)曾表示,自己即将与全景网络对簿公堂。另据记者了解,4月15日,全景网络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济南地区至少16家公司告上法院。

此时,正值视觉中国因黑洞版权事件引发的危机时刻。

4月11日,针对视觉(中国)网站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情况,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连夜依法约谈网站负责人,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

其实,全景网络的做法,与视觉中国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有类似“维权式营销”。

海鸥曾告诉记者,自己被全景网络起诉,涉及图片1张,被索赔1万元。记者注意到,在4月17日可以重新打开的全景网络官网上,200张图片的售价为8000元。1万元可以买下200多张图片。

“即便有多张图片侵权,全景网络也只会起诉1张”,海鸥告诉记者,这都是套路。

4月15日,海鸥与全景网络和解。谈及和解的缘由,海鸥称自己涉及侵权,之前只是价格上有分歧。由于双方签署了保密协议,对于和解价格,海鸥没有透露。

张嵘林曾代理过类似知识产权被诉案件。“起诉方往往会以7000元到1万元价格向被告进行起诉,最终大都会以和解收场。”他告诉记者。

“维护知识产权本无可厚非,但在部分公司维权的过程中,做法有失偏颇。”张嵘林引用了网络上的一个名词——“暴力维权”。在他看来,维权不能简单成为牟利的产业。

在谈及起诉方为何以1万元进行起诉,每次只起诉一张的问题时,张嵘林表示,这是一种“投石问路”的行为,因为成本比较低,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利益最大化的体现。张嵘林律师举例:如果有100张图片侵权,每次起诉一张、每张索赔1万元,被侵权人可以起诉100回,最终金额可以达到100万元。这样的起诉,也可能让被告人焦头烂额。对于被告人来讲,每次应诉成本很高,但对于起诉方而言,成本并不高,他可以在当地起诉、也可以外包、还可以发邮件,一次性起诉多家公司,而且起诉也有标准的模版。

这也是张嵘林认为起诉方是“暴力维权”的重要原因。“起诉方可以一次性将所有侵权行为进行起诉,但它却一张张起诉,相当于把法律方式变成了一种变现方式。”张嵘林判断。

另据记者了解,4月15日开庭当天,就有数家当事企业都与全景网络进行了和解。一位当事方告诉记者,多数企业和解金额在1000-5000元不等。

对于索赔价格和索赔方式问题,北京市凯誉律师事务所马良华律师告诉记者,就索赔金额而言,被侵权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主张,双方可以协商。

马良华同时表示,被侵权者进行维权时,需要考虑维权成本。当然也不排除这种原因,即被侵权人会综合考虑诉讼成本和诉讼方案等而采取的一种维权策略。

资料显示,全景网络以一张图片进行起诉,诉讼成本只有50元,如果最后撤销还能打个5折。

记者日前就“为何要按每张1万元赔偿”“为何每次只起诉一张图片侵权等行为”,向全景网络发函了解情况,截至记者发稿,未获得对方回复。

监管问询迟迟不回应

或许是巧合,在海鸥和全景网络达成和解的同一天,全景网络也遭监管问询。

4月15日,股转公司向全景网络出具问询函,其中要求全景网络说明“维权式营销“的具体模式,通过维权式营销取得的收入金额、该项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维权式营销是否构成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该模式是否具有商业可持续性。

同时,监管部门还要求全景网络说明是否通过诉讼维权,在赔偿之外,向诉讼被告推销“年度会员”“套餐”等服务或要求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如有,请说明是否属于滥用著作权的行为。

监管部门曾要求,全景网络收到此函后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全景网络也在4月16日公告表示,将根据问询函的具体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过到4月29日记者发稿,全景网络的回复依旧“难产”,对监管部门的问询尚未作出明确回应。

对于“维权式营销“这样的业务模式,马良华律师表示,维权并不能作为企业的主营业务,维权式营销,可能存在胁迫、捆绑式销售行为,如果并非是消费者真实意思,则销售行为效力值得商榷。

记者注意到,从披露出来的情况看,全景网络诉讼被驳回的情况并非个案。

4月2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视觉中国子公司状告南京康贝佳口腔医院,侵害图片网络传播权一案备受关注。此案一审判决视觉中国子公司胜诉,二审又彻底推翻了一审判决,认为视觉中国子公司,并不是涉案图片的权利人。

而从目前经营情况来看,全景网络或将面临两难抉择。如果继续维持“维权式营销”模式,将面临较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和法律风险。如果放弃“维权式营销”模式,其经营压力也将随之而来。

全景网络2018年年报显示,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5亿元,其中产品维权收入达到474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率超过30%。此外,报告期内净利润为-4022万元,亏损增加1120%。全景网络表示,一方面公司通过自主开发的搜索平台大大提升了维权式营销能力,在收入不断增长的前期下,公司加大了营销团队、办公室、营销费用等方面的投入;另一方面前期预付的供应商款项当期进行了费用转化,造成费用增加3300万元;前期应收账款尚未在报告期内收回,造成当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9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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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在2017年全景网络的年度报告中曾提到,2017年度公司为开展维权式营销组成新团队、比上年员工人数增加62人。新组建法务维权团队,拓展了维权式营销模式,通过图片版权跟踪维权的方式带来图片收入以及图片维权收入增加2140万多元、较同期增长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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