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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我们的标语口号给谁看

  几年前,我在国内出差,与外国同事乘汽车去外地。在高速公路上,他指着公路桥上悬挂的一条横幅标语问我是什么意思,我把上面写着的“严格科学管理、创造一流服务”非常清晰地翻译给他听,这位先生听后还是不明白,问:“这是谁写的?”我答:“高速公路的管理部门啊!”他好像更糊涂了:“那这是给谁看的标语呢?”这回轮到我犯琢磨了,说真的,这类标语路上到处都是,就像“依法治路、保障畅通”、“创建平安大道”一样,我从来没有具体想过是给谁看的、针对哪些人的。从标语的内容来说,它不是像针对行车的司机或者乘客的,那么结论只有一个:“这是给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自己看的”。

  听了我的解释,外国同事似乎明白了,没有再问什么。可是我自己反而有点糊涂了: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自己的事情,内部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制度争创一流服务就是了,为什么还要大张旗鼓地写出来给别人看呢?沿高速公路再走远一点,已经进入乡村了。路边有几条关于农村用电的标语,看得我似懂非懂,没敢给外宾翻译。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电是商品,先买后用”,像是电力部门对农民用户促销的宣传,也有点“你们不能白用”的意思。可紧接着就是“严格电价管理,增加电价透明度”,又似乎是政府管理部门对电力部门的督促,口气里不乏责备之意。这第三条标语写的是:“执行农村分类电价,拒绝随便加价”,又分明是消费者的呼声。这些标语到底是谁在写,又是写给谁看,一时还真有点搞不清楚呢!

  随着奥运会的临近,国内不少城市的宣传警示语开始有了英文版,再有外国同事和我同行就用不着我翻译了。比如,不久前我在成都最繁华的商业街上看到了中英文双语的 “文明旅游公约”,这个旅游公约共有8条,却使用了近20个硬邦邦的“不”字,比如“不摘折花木果实”、“不污损客房用品”、“不贪小便宜”、“不讲粗话”、“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不强行和外宾合影”等等。这样的文明公约全国各地都有,其实际效果很差。真正“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污损公物”、“贪小便宜”、“讲粗话”的人,根本不会看这些东西,而看这些东西的人又根本不会这样做,翻译给老外看就更无的放矢了。从公约中“不强行和外宾合影”这句话看,很明显这个公约是国人的自律公约,并不针对外国旅游者。用精确的英语把这个公约翻译出来给外国人看,无异于提醒外国游客:这里一定是一个不大文明的地方,要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的清规戒律呢。

  从这些标语口号和公约中可以看出,一贯强调正面导向的中国其实是一个负面列表的社会,这也“不许”,那也“严禁”。然而,再多的“禁止”总难免挂一漏万。没有写“不许”的事情是否就是允许呢?记得北京某公共场所,暖气片旁边写着:“严禁坐卧”,坐不得也卧不得,想的不可谓不周到。然而,有一个小伙子大大咧咧地蹲了上去。当工作人员前来制止的时候,小伙子胸有成竹地回答到:“没说不许蹲啊!”况且,“不许”可能引起人们逆反和好奇的心理。再比如,北京地铁各站内随处可见的“严禁跳下站台”的告示,其本意大概是怕乘客不慎跌落下去发生触电事故,但是有关部门却出于本能和习惯,板起面孔凶神恶煞般地“严禁跳下”。精神正常的乘客绝不会“跳下站台”去的,而精神不正常者也不会在乎这条禁令。每当我看到这条禁令都会哑然失笑:是不是跳下去有什么好处?

  当然,标语口号也不是完全没有作用,比如,我们在街头到处可以见到的提醒司机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的标语,就非常有针对性和必要性。但是,如果标语的内容只涉及某个部门本身的工作,而且又是他们分内应该做的事,那么就不免让人觉得有点华而不实,只是为了造个声势,或应付上级检查,或哗众取宠而已。

  我们也许不必要学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法国青年,高喊“禁止禁止”的口号,对“严禁”和“不许”一概排斥,但是我们也应该思考一下如何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弘扬现代文明。这次回国和朋友相聚,有人问我:你在国外20多年,中国到底比世界先进水平相差多远?中国的发展日新月异,单从基础设施的角度看,差别是越来越小了。但是,我认为一个重要差别就在于中国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个负面列表的社会,随处可见“禁止”、“不许”、“不准”。什么时候长长的负面列表单子只剩下一个“禁止吸烟”,大街上也不再需要那些不知道给谁看的标语口号,或许中国就真的与国际接上了轨了。▲(作者是亚洲开发银行项目官员;原文刊于2008年3月11日《环球时报》11版) 更多精彩内容阅读登录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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