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添座坟,也不添一人”这样的不良标语是全国性的普遍现象,云南省日前开展了一场大规模的宣传标语清理行动,共计3.5万条命令式、强制性、威迫性标语被抹掉。
毫无疑问,这是一件值得肯定的事情,但是我们也不能回避这则新闻的两个背景。 其一,所谓清理行动是在标语造成不良影响之后的补救性措施。其二,这次行动是在云南省省长的指示下展开的。在云南之外的其它地方,不良标语及其不良影响同样存在。但是,我们并没有更多的把握期待这些地方能够以云南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因为“省长+清理”模式并不是一种常规的工作机制。
日前另一则引人瞩目的新闻,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了违宪审查的专门机构,建立了违宪审查的启动程序。尽管有不少论者对这一机构的权责等问题尚有疑问,但是国家机关能够顺应民意建立解决违宪问题的机构及机制的做法,值得期许。有鉴于此,为什么不能将标语口号问题纳入专门机构的职责范围,并建立起事前审查机制呢?与违宪相比,不良标语口号当然不能同日而语,但这并不意味着标语口号不需要事前审查机制。
标语虽小,但其承担的期待却不轻。大凡开展活动、推动工作,都少不了标语口号的参与。也许标语口号的正面作用并不像它们的使用者想像的那样大,但是要一下子取消作为宣传工具的标语口号,也不现实。既然标语口号有存在的空间,那就必须正视它的存在,防止它走向初衷的背面。
说白了,标语口号不过是行政机关、基层组织讲给公众的话语,它所代表的是讲话人的形象。不良的标语口号,首先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要求相悖,不仅无法产生统一思想的效果,反而会让公众产生逆反心理。其次,言为心声,有什么样的标语口号,就可能产生什么样的行为和后果。嘉禾县上演的拆迁严重事件,与当地政府“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蛮横标语之间,不正是表与里、言与行、实践与指南的关系吗?由此可见,管一管标语口号十分必要。从标语可以看端倪,管住了一条不良标语的出炉,有可能意味着管住了一次野蛮行政、违法行政行为。
到底由谁以怎样的程序进行标语口号的事前审查,这是一件值得去探索的工作。审查机构当然不必另起炉灶,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监察机关以及人大相关机构,足以担当此任。经过了审查的标语口号,应当合乎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违背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准则,尊重并体现公序良俗、民族习惯。在此基础上,若能更注重一点温情与技巧,标语口号或许真的能够达到深入人心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