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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励志故事沈钧儒:民主进步 一生追求

  用法律救亡图存 

  沈钧儒在留学期间攻读的是法政专业,但他归国后因从事政治活动,一直没有机会做律师工作。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发动了“四·一二”反革命政变,轰轰烈烈的中国大革命失败了,白色恐怖笼罩全国。面对突变的局势,沈钧儒没有绝望,他仍坚信“人民民主的潮流谁也阻挡不了,只希望革命能够早日成功”。经过几番思量,沈钧儒决定暂时离开现实政治,从事法学教育和律师工作,为国家培养一批宪政和法治人才,为人民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为争取实现民主政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准备工作。

  此时的沈钧儒来到了上海法学院任教务长,他秉承前副校长潘大道的办学方针,坚持民主办学,学术讨论自由。沈钧儒认为,广泛罗致各种人才到校任教是民主办学、学术讨论自由的硬件。在聘任教员方面,他坚持用人惟才,不拘一格。因此,即使当时正值反共高潮,进步教授李剑华、潘震亚依然可以站在上海法学院的讲台上揭发国民党反动派反人民的暴政。

  沈钧儒还积极支持学生自由组织团体,举办各种活动,他对学生说:“法律上公民有集会结社的自由,学生应该懂得国家大事。如果只是埋头读书,不研究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怎么能够培养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呢?学生要有盱衡斗室之内,视画天地之间的气概。”

  沈钧儒忠于职守,对教务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精神,为全校师生所称道。“沈教务长任职以来,朝斯夕斯,勤劳无间,一意以学校之事为事,学生之心为心。”正是在沈钧儒不懈地努力下,上海法学院一时间人才济济,沙千里、林亨元……都是沈钧儒的学生。后来,上海法学院为了纪念沈钧儒辛苦创建学院的艰辛,特将学院教学楼命名为“钧儒楼”。

  “九一八”事变后,东北沦陷。时局的急剧变化,牵动了沈钧儒那颗忧国忧民、赤诚火热的心,他说:“‘九一八’事变,我国国家的人格可以说是完全扫地为尽,无论从哪一方面讲,其痛苦等于亡国。”沉重的国难敲响了民族危机的警钟,全国掀起了抗日救亡的热潮,沈钧儒亦义无反顾地投身到抗日救亡的洪流之中。然而,蒋介石却在这时提出了“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众多革命者和爱国者被以“危害民国罪”关进监牢或遭杀戮,沈钧儒彻底愤怒了。他开始以律师身份,竭力为被迫害的革命者和爱国志士提供法律辩护,进行营救,为革命保存有生力量。从爱国学生到进步人士,从中共要人到国际友人,沈钧儒都以极大的勇气和热情积极营救,主持公理和正义。

  针对国民党蒋介石肆意践踏民主,蹂躏人权,非法拘禁和杀戮抗日爱国志士,同时为了争取人民的民主权利和人身自由,平反冤案,保护人才不受国民党当局的迫害,沈钧儒积极倡导了冤狱赔偿运动。

  沈钧儒发表宣言说:“堂上一笔朱,阶下千滴泪。此种至可惨痛之现象,竟存留于二十世纪之中国,则斯民之不幸,果为何如?”沈钧儒以一己之力起草冤狱赔偿法草案送呈国民党中央采用,要求建立冤狱赔偿制,以保障人权。冤狱赔偿运动是当时整个爱国民主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更是中国法制史上一页有意义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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