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0条措施》,鼓励科技人员通过离岗创业、在岗创业、兼职创新等多种形式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探索“市内注册、海内外经营”的离岸创新创业模式,政府与高校联合设立“校长基金”,激励高校人才主动服务地方发展。
鼓励高校院所推广并创新“一院一所一校”模式经验,支持科研院所转制建企,建立科技创新指标和产业发展指标并重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科技人员通过离岗创业、在岗创业、兼职创新等多种形式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高校院所的科技人员围绕产业创新需求;要求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积极与高校院所对接,提供充分便利条件联合共建科学园、产业园、创新港、特色小镇等服务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综合性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各区县与高校院所互派干部挂职交流,促进双方资源、信息交互对接。
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和服务机构等创新主体开放合作;支持企业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实现技术革新与改造升级。
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综合技术交易网络服务平台,支持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军民融合试点平台建设,加快国家技术转移西北中心建设;推动有条件的高校院所、科技中介联建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养基地,广泛开展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培养。
探索“市内注册、海内外经营”的离岸创新创业模式,支持具备引才引智、创业孵化、专业服务保障等功能的国际化综合性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构建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平台,提供科技咨询、科技人才交流活动、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搭建校友回归创业投资体系,网罗国内外科技成果和人才,开展招才引智、校友回归、创新创业、成果转化项目落地,政府与高校联合设立“校长基金”,激励高校人才主动服务地方发展。(记者 张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