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出并转入另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行为,也可以说转托管是指同一投资人将托管在一个代销机构的基金份额转出至另一代销机构的业务。
办理转托管业务需携带的证件和资料种类与办理申购与赎回时需携带的相同。
转托管份额有无限制?
基金持有人在进行转托管时,可以将其在一个销售机构(地点)所购买的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转出,也可以部分转出,但在转托管完成后转出和转入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余额都不得低于《基金契约》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若转托管后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地点)托管的某一基金单位余额低于最低份额,该转托管应确认为不成功。若投资者本基金份额余额原已低于最低份额,转托管时必须一次全部申请转出,若申请数量不是全部数量,注册与登记过户部门应将该转托管确认为不成功。
转换与转托管有何区别?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某一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该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单位,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基金转换只能转换为同一基金公司管理的、同一注册登记人登记存管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并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而转托管是指同一投资人将托管在某一个销售网点的基金份额转出至(可以是不同销售机构,但须是代理销售所转托管的基金的机构)另一销售网点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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