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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红伟最新消息_徐红伟:从投资人的角度解读监管细则

  12月28日下午,网贷监管办法意见稿正式下发,业内人士对此进行了多方面的解读,想必投资者们也很想了解。那么,接下来哪些平台会被淘汰呢?投资者的利益会有什么变化呢?下面就从投资者的角度对监管细则进行解读,以供参考。

  1、线下理财公司

  本来这些线下理财公司根本不属于P2P网贷,不过因为媒体或者很多大众都有意或无意的傻傻分不清,不得不特别拎出来强调,这次风险真来了!!!

  宜信算不算P2P网贷?当年我们划定的标准是NO,我们不承认有什么线下P2P的说法,故也不收录。当然宜信后来做了线上的宜人贷并最近上了市,这是后话。细则第十六条关于 [线下业务] 的描述,明确告知,P2P网贷平台线下门店可以做业务,不能做理财,也即所有线下门店做理财的公司,都面临违规被清算的风险。目前全国做线下理财的公司可能是线上网络借贷平台的两倍以上,不低于五千家。

  本次细则意见征求稿是银监会会同公安部在内出的。为什么有公安部?可以说,在监管细则落地前,这几年来,都是公安局下面的经侦以刑法的“非吸”在监管这个行业。这次细则出来,他们好依规则划线行动了。根据我们跟经侦的接触,他们其实早想“收拾”P2P网贷了,因为尽给他们惹麻烦,只不过之前不好擅动,恐有违上意、中央精神。现在离网贷细则最遥远的,当属这些打着P2P网贷旗号,到处开线下门店招揽大叔大妈理财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大大集团、安昊、e租宝等,经侦势必处之而后快。

  这类线下理财公司涉及的资金,全国保守估计不会低于2000亿,北京最多,不好一一举例。如果各位家里有人买所谓线下P2P理财的,务必警惕!

  2、线下理财门店太多的P2P网贷平台

  不少线上的P2P网贷平台其实也有开不少线下理财门店,虽说是征求意见稿,不过第十六条基本是共识,线下门店开展借款业务可以,理财不行。

  之前有很多线下门店的P2P网贷平台都将面临痛苦的转型、大规模裁员(裁掉线下理财师)。包袱太重,能转型成功的固然好,转不成则...

  3、主动或被动旁氏平台

  之前根据我们统计的已经出问题的网贷平台情况,我们大致把问题平台分为三类:1、骗子公司,爽一把就跑或就死;2、带病上线,表面上看有蛮好的背景,其实母公司已经出现亏空,想借P2P网贷平台造血起死回生的;3、本身想做好,无奈业务不精,抗风险能力不强,被迫借新还旧变成旁氏。

  监管细则强调网贷平台为信息中介的同时,没再提注册资本和最大单笔借款、杠杆等概念(信用中介的要求),特别重点多处强调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地方金融办监管P2P网贷平台的抓手和切入点都在信批。在严格的信批规则下,以上的主动或者被动的旁氏平台都将现原形。根据个人观察,这类平台数量不下一百家,其中不乏体量较大的P2P网贷平台。

  4、互联网运营较弱的网贷平台

  这一条放在后面,一是因为看上去不重要、二是时间上不会马上发生,是个中长期概念(半年以后表现)。

  这一点是很多业内从业者和投资人常会忽视。今天细则征询意见版出来,平台从业者总体偏乐观,毕竟显性的门槛大为降低,还是很宽松的,大家都可以继续做。

  还是回到细则得核心,网络借贷平台定位于信息中介,信息中介也即大大淡化了金融的属性,对公司而言会强调互联网运营能力。监管总是有成本的,相比现在的无监管状态,平台的运营成本会大大提升,光存管一项即增加不少成本。这两种条件叠加影响的结果是,整个行业的资金端会出现聚集效应,大量中小平台不堪高额运营成本会寻求兼并重组,甚至关掉平台。对行业排名两百名以外的网贷平台,普遍缺乏互联网基因,将在未来一两年内(征求意见期、过渡期)迎来整合兼并潮。

  这种退出方式不一定会给投资人带来太大损失。不过因为涉及平台数量众多,不排除老板认怂耍赖、一关了之的情况经常发生。

  本文转自网贷之家,原文作者徐红伟。

  拓展阅读

   《P2P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问题的解答
   网络借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说明
   重磅:P2P监管细则正式公开征求意见!(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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