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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仁清在圈内人称三哥,长得五大三粗,能吃善喝,颇有梁山风范,看起来世俗得很,。《三十年小小说》中收录他《陈大王》,风格与他长相相类,读了颇有感觉。
林仁清写的是一个常态化的状态,而这种人生状态之所以能够引起共鸣,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周围的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那位叫陈大王的主人公的影子,只是在陈大王身上集中出的一些特质,在其他人身上或这方面弱一些,或那么面少一点罢了。过去鲁迅先生讲过的写小说的技巧,所谓北方的西服南方的长相,凑一堆就是小说,这一点在这篇小说里体现得够到位。
陈大王居功。朝鲜战场上走过一遭,下来之后自觉就是有功之臣了。这一点在那些年有此番的人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即使有的人仅仅是被流弹所伤,连敌人的影子都没见过,或者甚至只是左脚过了江右脚就回来了,照样要在乡人面前吆五喝六:老子曾经如何如何……人前显贵原本国人本性,不然不会有衣锦还乡之说了。而这比衣锦还荣耀,那是玩过命的,是有贡献的,所以居功自傲就成了理所当然。人一居功,就难免要暴露出一些人性阴暗的东西,林仁清在小说里写这陈大王原本目不识丁,要是一辈子在乡里碌碌营生,估计不说受人白眼,至少是默默无闻过一生,而陈大王因为自觉有功,所以就要拼命掩饰自己的自卑,而掩饰自卑的最好办法,莫过于人前自傲。对于陈大王来说,人前充几句“老子”还远远不够,至少是没有实惠,但是想要实惠,在那些年好像也不容易,而最直观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的,就是喝酒不给钱,随便睡人老婆。在这方面陈大王算是狠狠地了几年。
尽管那是一段荒唐岁月,但他把这种荒唐事当成光荣,显然陈大王有很愚的一面,而这种愚,又恰好是不少人深藏在骨子里的。很多时候我相信,如果再给一段荒唐的,不少人估计就立马要做起荒唐事情来,荒唐的冲动并未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减少,只是没有机会表露出来罢了,《》()。
陈大王骨子里不仅有愚的因子,还有无赖的习气,而这恐怕也非陈大王独有。所谓无赖,是说历史走入正轨之后,不给钱的酒是喝不成了,别人的老婆也不敢随便睡了,陈大王失落得很,而心又能不甘,所以无赖的一面就暴露出来了。陈大王开始找乡长赖酒喝,到街上碰瓷,赖过往司机,弄得人神共愤却又无可奈何。不过林仁清还算心地良善,给了这位陈大王身上一点弱光——陈大王碰瓷并不是为了钱,而是要人给他付酒钱,这比起纯粹的诈骗要光明得多。林仁清想表现的,恐怕是鲁迅先生一直痛恨的国人身上的某些劣根性,比如死要面子。陈大王毕竟是打过美国鬼子的,面子对于陈大王来说绝对非常重要,即使面子或者叫荣耀已经一钱不值了,即使陈大王只能用骗酒喝来自己的“面子”或曾经的荣耀。
林仁清把人性写得很复杂也很微妙,陈大王虽然身上有种种恶习,非常可悲,但是陈大王绝对不会去犯罪,他可以做些让人看不起的事情,做个让鄙视的人,但是绝对不愿意去做罪人。而这恰好是国人做人的底线。陈大王再想通过喝酒来证明自己的重要,也不会不还人家的酒钱,所以他可以去赖乡长,赖司机,在他看来最多就是做得不光明,但是只要有钱,他还是会把欠的钱给还上。这是个很奇怪的逻辑,与其那么大的功夫去赖人,为什么就不直接去酒店抢酒喝呢?这一方面是因为陈大王曾经荣耀过,丢不起那人,另一方面,恐怕也是国人骨子里的宁做烂人不做罪人的扭曲价值观在作怪。
而在陈大王身上还不止这些奇妙又可悲的东西,林仁清还来了很重的一笔,写后来乡长被逼得走投无,情急之下把陈大王弄到敬老院云当了副院长,这副院长一当,陈大王立即风清云静,做起了正人君子,喝酒也不欠帐了,走路也气派了,又唱起了“雄纠纠气昂昂”了。
说林仁清最后一笔很猛,在于林仁清揭示出了国人最最隐秘的一个意识:官本位意识。这话说直白了会很不好听——哪怕一个叫化子,一旦给他披件龙袍,他这皇帝当起来照样有板有眼。那个比芝麻粒还小的副院长头衔就是一件龙袍,而放眼望去,渴望这件龙袍加身的又上一个陈大王?已经加了这件龙袍的又岂止一个陈大王?
所以聪明人治人的办法也很简单实用,就是给他一官半职,哪怕就一个穷得叮当响官,对于国人人来说也是莫大的荣耀,而虚幻的荣耀在国人心中远远比金山银山来得重。
林仁清用不足两千字的篇幅,把人情世态写得如此复杂,出乎意料,值得佩服。
〔《四川三十年小小说》读后感之一:《林仁清:揭示国人隐秘的丑陋》〕随文赠言:【受惠的人,必须把那恩惠常藏心底,但是施恩的人则不可记住它。——西塞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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