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制出台外语水平提升工作评估标准,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外语水平提升行动考核评估体系。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对各市县各部门各行业推进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改进行动方略,确保外语水平提升行动取得实效,相关从业人员外语水平得到明显提高。鼓励各行业协会结合本行业特点研究编制外语水平基本要求和考核标准,作为组织专业考核评估的主要依据。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县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切实提高对提升公民外语水平行动重要性的认识,省有关部门、各市县要成立工作小组,加强对提升公民外语水平行动的领导和协调,依据分级组织、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细化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协调,整合多方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行业的积极性,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实行外语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提升公民外语水平的多部门协同和多方面保障机制,持续推进全面提升海南公民外语水平行动。
(二)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各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吸引各语种优秀外语人才来琼工作,省公务员局负责加大对公务员的外语培训力度,提升公务员外语水平。省委宣传部负责利用宣传画、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推进外语走进千家万户,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并不断提高新闻从业人员外语水平。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外语水平进行培训、考核,使行业从业人员持有相应外语等级证书的比例有明显提高,并负责规范本行业对外窗口外语标识及组织行业从业人员外语培训工作。省财政厅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做好资金保障。省民政厅负责道路、街巷等地名标志汉语拼音、外语标识的完善工作。省教育厅负责指导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外语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各级各类学生外语听说能力与水平,并为各单位组织开展外语培训提供师资保障等。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本行业对外窗口外语标识并组织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外语培训工作。各市县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居民外语水平提高的相关工作,积极营造外语学习的良好氛围。
各责任单位要针对本领域、本行业特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工作方案》于2019年2月28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外语水平提升工作面广量大,涉及社会各行各业,应当突出重点、分步推进。要以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为动力,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业为重点,促进从业人员外语水平的提高。
(四)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要根据我省当前外语应用水平,立足我省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工作方案,稳妥推进。要着眼活动实效,加强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评估,定期公布评估结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定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鼓励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按照有关规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没有按计划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五)广泛宣传,人人参与。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形成政府推动,人人参与的工作局面,使提升公民外语水平行动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行业、每一个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