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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真

彭真(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 0 0

彭真(1902年10月12日-1997年4月26日),原名傅懋恭,山西省曲沃县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国务活动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彭真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等职,是邓小平主政时期的“中共八大元老”之一。1980年10月19日,彭真说中国体制最大的毛病是权力过分集中。1997年4月2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1]
    本名: 别名:傅懋恭 字: 号: 所处时代: 民族族群: 出生地:山西省曲沃县侯马镇垤上村 主要作品: 主要成就: 中文名:彭真 籍贯:山西省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出生年月:1902年10月12日 去世年月:1997年4月26日 职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 政党: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简介

彭真同志于1902年10月12日出生于山西省曲沃县侯马镇垤上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取名傅懋恭。参加革命后,他在地下斗争中使用过许多化名,1937年改名彭真。彭真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领导了北方地区的工人运动、学生运动。1929年由于叛徒出卖,在天津被捕,在狱中秘密组织党的支部,坚持狱中斗争。1935年刑满出狱后,任中共北方局代表。

1938年他任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书记,同聂荣臻等同志一起,开辟了晋察冀抗日根据地。新中国成立后,他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从1954年起,任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从1951年起任北京市市长,直至1966年5月。

“文化大革命”中,彭真同志受到错误的批判,遭受林彪、江青一伙的残酷迫害,失去党内外一切职务和人身自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彭真平反。彭真同志恢复工作后,1983年6月在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参与了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制定,为拨乱反正,确立和贯彻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作出了重大贡献。

生平经历

彭真同志于1902年10月12日出生于山西省曲沃县侯马镇垤上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取名傅懋恭。参加革命后,他在地下斗争中使用过许多化名,1937年改名彭真。

彭真幼年时白天随父母下田劳动,夜晚全家纺线,饱尝生活艰辛之苦,曾随祖母愤起反抗恶霸欺压。由于家境贫寒,12岁才开始读私塾。1919年,考入曲沃县立第二高等小学,受五四运动影响,带领同学进行反帝爱国宣传。1922年考入山西省立第一中学,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参加进步组织青年学会,接受了马克思主义。

1924年5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山西太原共产党组织的早期领导人之一。大革命时期,任中共太原支部委员、书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太原地委书记,中共天津地委二部(区)委、一部(区)委、三部(区)委书记,中共天津地委组织部部长、职工运动委员,在太原、石家庄、天津、唐山等地组织领导工人运动、学生运动。1923年,在太原主办以工人为主要学员的成人夜校,参与组织反对曹锟贿选的斗争和成立太原民权运动大同盟。

1924年,参与国共在山西的合作事宜和国民党山西临时宣传委员会的筹建,开展国共合作工作,同国民党右派排斥共产党员的活动进行斗争,并参加领导成立了太原和山西省的国民会议促成会。1925年,参与或指导成立山西工人联合会和太原总工会,发动工人群众和各界民众反对阎锡山强征房屋估价税的斗争,五卅惨案后发动山西各界声援上海工人、学生的反帝斗争。在石家庄领导恢复正太铁路总工会,任正太铁路总工会秘书。

1926年,作为正太铁路总工会代表出席在天津召开的第三次全国铁路工人代表大会。先后组织领导了石家庄和天津的纱厂工人斗争。大革命失败后,任中共天津市委代理书记、书记,中共顺直省委(当时领导北平、河北、山西、山东、察哈尔、河南等省市党的工作)常委、组织部部长、代理书记,是中国共产党在北方地区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他在白色恐怖的严酷环境中,深入工人群众,继续坚持斗争,组织领导天津近郊农民开展反霸护佃斗争,在农民中发展党员。

1929年由于叛徒出卖,他在天津被捕,遭受酷刑摧残,坚贞不屈,组织被捕同志同叛徒、敌特进行斗争,减少了党的损失。在狱中秘密组织党支部,任书记,组织学习、宣传马列主义,开展各种形式的斗争。1935年刑满出狱后,任中共天津工作组负责人,组织领导天津各界群众开展抗日救亡运动。

1936年,任中共北方局代表、组织部部长,并直接领导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总队部。他支持刘少奇同志提出的白区工作基本方针和策略原则,坚持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批评和纠正关门主义、冒险主义及投降主义的错误倾向,为恢复和发展北方地区党的组织,巩固和发展“一二·九”爱国运动的胜利成果,推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开创白区工作的新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937年5月,作为白区代表团主席参加在延安召开的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任大会主席团成员。他在会议上发言强调,党在白区的工作要充分运用统一战线形式,广泛组织发动群众抗日,同时必须坚持党的独立性。接着,又参加了中共中央召开的白区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他在聆听了毛泽东同志对中国革命基本问题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深刻论述后,结合中国革命的经验和教训,认定毛泽东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当之无愧的领袖。

抗日战争爆发后,彭真同志参与部署党在北方地区开展游击战争、创建抗日根据地的工作。1938年他任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北方分局)书记,同聂荣臻等同志一起,发展、巩固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创造性地执行党中央关于抗日战争的战略方针和基本政策,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提出并实施了根据地党的建设、政权建设、武装建设以及土地、经济、劳动、金融等方面的政策,主持制定了《中共中央北方分局关于晋察冀边区目前施政纲领》。他明确提出“要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根据地“改造旧社会,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晋察冀边区被党的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主席团誉为“敌后模范的抗日根据地及统一战线的模范区”。

1941年,在延安向中央政治局和毛泽东同志汇报晋察冀边区各项具体政策及党的建设经验,分析了边区各阶级、阶层的政治动向,说明了确定边区党的各项基本政策的根据和不同时期执行政策的重点,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全面系统地总结了边区建设的基本经验。这个汇报受到毛泽东同志的高度评价,称它“是马克思主义的”,由中央批转各根据地党委。此后,留在中央,任中央党校教育长、副校长,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城市工作部部长,参加领导了延安整风运动。

1944年参加扩大的党的六届七中全会,任历史报告委员会成员、组织委员会成员,参与起草《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在延安,他为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把全党思想统一到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正确路线上来,在全党确立毛泽东思想的领导地位,为培养党的领导骨干,为开展敌占区、国统区党的地下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

1945年,出席党的七大,当选为主席团成员,并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他在会上作了《关于敌占区的城市工作》的发言,总结了我党进行地下斗争的历史经验,阐述了精干隐蔽,利用合法形式,团聚群众,蓄积力量的方针政策和斗争策略。在党的七大和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8月被增补为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抗日战争胜利后,为实现党的七大作出的争取东北的战略决策,在毛泽东受蒋中正之邀亲赴重庆,由刘少奇代理毛泽东主持中央工作期间,由刘少奇提议,彭真同志任新组建的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第一书记、东北民主联军政治委员。在到达东北后,彭真在矛盾错综复杂、形势变化急剧的情况下,不能审时度势,先是不肯离开大城市沈阳,被迫撤离沈阳后还是不能认清形势,带领东北局机关仍然徘徊沈阳市郊,不能带领和发动群众尽快开辟并建立东北根据地。

在国民党大军压境、我军被迫撤往东满、北满,罗荣桓副政委肾病严重发作的严峻形势下,4月27日,林彪致电请示中央、毛泽东,提出将高岗抽出,来前方代理罗荣桓-第二政委。毛泽东于5月1日致电林彪:“前线一切军事政治指挥,统属于你,不应分散。如因工作繁忙,需人帮助,则可考虑调高岗等来助你。中共中央于5月12日致电东北局并林彪:“照林彪电以高岗代理罗荣桓为第二政委……此事如东北局同意,望速通知高岗。

5月25日,彭真在哈尔滨主持召开东北局会议,林彪因在前方没有参加此次会议。

26日,会议讨论后向中共中央建议:东北局与北满分局合并,西满分局保留。关于东北局、东北民主联军总部领导人分工的意见是:林彪在前方,由罗荣桓统一领导后方军事,陈云分管财政经济,高岗分管剿匪与兵工建设……彭真兼管军政工作……对林彪在东北局的职务,没有提出具体意见。

为强化东北局领导,在1946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向东北局发出由刘少奇起草、经毛泽东修改的关于东北局主要领导干部重新分工的决定的电报:“目前东北形势严重,为了统一领导,决定以林彪为东北局书记、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兼政治委员,以彭真、罗荣桓、高岗、陈云四同志为东北局副书记兼副政委。并以林、彭、罗、高、陈五人组成东北局常委……”)。到1947年,在新的东北局领导下东北各项工作都走向正轨。调彭真回到中央,任命彭真为刘少奇主持工作的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常委,并以中央政治局委员身份指导晋察冀工作。

1948年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政策研究室主任,同年12月兼任中共北平市委书记。1949年9月,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代表之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他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建立了不朽功勋。

新中国成立后,彭真同志长期担任党和国家的领导职务。建国初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后任中央政法小组组长。从1954年起,任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56年在党的八大和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在中央书记处协助邓小平同志负总责。

建国后一直兼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从1951年起兼任北京市市长,直至1966年5月。建国后十七年中,他作为以毛泽东为首的党和国家领导集体的成员,为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经济建设,政法工作、统战工作、民族工作、思想理论工作、科学教育文化工作、外事工作,为首都的建设和发展,呕心沥血,作出了重大贡献。

在和平接管北京的过程中,彭真同志善于把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结合起来,依靠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团结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知识分子和其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使北京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荡涤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建立了新的社会秩序,实现了翻天复地的伟大社会历史变革。解放前,北京是一个民生凋敝、满目疮痍的消费城市。北京刚一解放,他就强调把恢复、改造与发展生产作为北京市党政军民的中心任务,其他一切工作都应该围绕并服从于这一中心任务;并明确提出,首都建设要为人民大众服务,为发展生产服务,同时又要为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机关服务。到1951年,北京市的国民经济就得到全面恢复,并超过历史最高水平。

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北京市的经济建设持续突飞猛进,由消费城市变成了生产城市。他从进城不久就开始抓首都城市规划,1956年提出“城市规划要有长远考虑,要看到社会主义的远景,要给后人留下发展的馀地”的指导方针。1958年,他领导了十大建筑的建设和天安门广场的规划。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他既爱护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又强调必须也只能实事求是地、老老实实地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他提出社会主义建设不犯路线上的错误,根本的问题在于调查研究。他身体力行,深入农村、工厂,直接听取群众意见,进行调查研究。十七年中,他为把首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城市,精心擘划,呕心沥血,作出了卓越贡献。

彭真同志一向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对于发展科学教育文化事业给予高度重视。他强调北京是全国的文化中心,又是高等学校集中的地方,努力办好这些高等学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主持制定了提高北京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决定。他热忱关怀青年的健康成长,连续多年向首都高等院校毕业生讲话,勉励他们自觉地走历史必由之路,同工农相结合,坚决跟共产党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他提出“发展城市人民大众的文艺”,号召文艺工作者像过去深入农村一样深入到工厂中去,反映我们取得全国胜利的新时代;并提出要“推陈出新”,对旧戏加以改造,从改造中提高。他经常深入教育界、科技界、文艺界,广交朋友,听取意见。

他尊重、团结老的知识分子,关心、培养青年知识分子,重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1965年,在文化领域中“左”的倾向已经相当严重的情况下,他明确提出:要区别政治问题和学术、艺术问题。真理要受社会实践检验。一切人,不管谁,都应该坚持真理,随时修正错误,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彭真同志把执政党的建设摆到突出的位置,认为这是关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成败的关键。

1950年,他把新形势下防止党的腐化问题提到了全党面前,指出:保证党永不腐化,一靠政治上、组织上和思想上的纯洁;二靠跟群众密切联系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三靠批评与自我批评;四靠制度、法律和纪律。他强调,保证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发生严重问题,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靠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他要求北京市的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站在革命和建设的最前线”,“以可能达到的最高标准要求我们的工作”。他说:要正视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老老实实,对就对,错就错,有多少就说多少,这是共产党的本色。不要说瞎话,不要掩盖缺点和错误,更不要文过饰非、讳疾忌医、报喜不报忧。他尖锐地指出,官僚主义害死人,是要亡国的;严肃地告诫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坚决克服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

“文化大革命”中,彭真同志受到错误的批判,遭受林彪、江青一伙的残酷迫害,失去党内外一切职务和人身自由。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仍然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总结历史经验,关心、思考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同林彪、江青一伙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宣布:“文化大革命”中“强加给彭真同志的种种罪名和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均应予以推倒”。

彭真同志恢复工作后,在1979年4月第一次参加中央工作会议时,就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们必须坚持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旗帜。否则,必然造成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整个革命战线的混乱,使亲者痛、仇者快。对自由化思潮必须严重注意。但不能动摇我们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决心,不能动摇我们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用社会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的正确思想路线的决心。

1979年9月彭真同志在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之后连任党的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

1980年任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1979年6月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被补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并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1983年6月在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在新的历史时期,彭真同志作为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和国家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参与了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制定,为拨乱反正,确立和贯彻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作出了重大贡献。他反复强调:要“把国家的工作重点坚决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上来。

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这个重点,为这个重点服务”;“四项基本原则既反映了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发展规律,又是中国亿万人民在长期斗争中作出的决定性选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本质是批判的、革命的,社会主义本质上就是不断改革、发展、完善的”,改革开放“是客观规律的反映,是从总结我国三十多年实践经验中得出的结论”,是不会改变的;“不发展商品经济,我们的经济就搞不活,要从战略上看准这一点,坚决干下去。”他不顾年事已高,经常到全国各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他十分关心经济特区建设,多次进行实地考察。

1987年他到深圳、珠海视察时,指出:特区办得成功,方向对头。应该允许特区先行试验,大胆改革。特区要紧紧抓住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外向型经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更加改革,更加开放,更加搞活。

彭真同志长期领导、主持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工作。1954年,他参加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工作,并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就宪法确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制原则作了深刻的论述。接着,又领导了刑法等法律的起草工作。在“文化大革命”中,身陷囹圄期间,他对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思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夜以继日地忘我工作,三个多月就主持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七部重要法律。1980年,他担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直接主持了宪法修改工作。

1979年以来,他领导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国家机构、民事、刑事、诉讼程序、经济、涉外等方面的基本的重要的法律,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指出:从革命战争时期主要依靠政策办事,到人民掌握全国政权以后,不仅依靠政策,而且依法办事,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转变;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必须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立法工作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吸取古今中外有益的东西;各级国家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同时通过宣传教育,把法律交给群众,这是法律得以遵守、执行的可靠保证;

在我们国家,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领导人民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己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服从人民意志,三者是统一的。彭真同志长期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对建立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倾注了大量心血。早在1951年,他就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全国人民管理国家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我们在政权工作中走群众路线的最好、最有效、最重要的形式。

在新的历史时期,他提出: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国家的、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这是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可靠保证,也是我们的国家能够经得起各种风险的可靠保证;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赋予的职责进行工作,一不要失职,二不要越权;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权力,集体决定问题,在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中统一思想,实行高度民主基础上的高度集中;要不断加强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建设,使它的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彭真同志长期分管新中国政法战线的工作。他创造性地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为建立和健全政法战线的机构、制度和队伍,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了重大贡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为消除“文化大革命”中“砸烂公、检、法”所造成的严重恶果,恢复、健全、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殚精竭虑。1980年,他任“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主任,统一领导审判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工作。他确定了“严格地把党内、人民内部的错误与反革命罪行分开”的根本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从而保证了“两案”审判的巨大成功。

他总结政法工作的历史经验,对新时期政法工作的任务、方针、政策和队伍建设作了全面论述,提出: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指导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严厉打击破坏经济的犯罪,坚决同危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犯罪行为作斗争,保障改革开放和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必须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对轻微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则要像父母对待害传染病的孩子、医生对待病人那样,满腔热情、耐心细致地教育、感化、改造他们;政法工作必须紧密依靠党的领导,紧紧依靠群众,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反对和克服神秘主义;必须大力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彭真同志代表党和国家,会见过许多国家的朋友和同志,出访过许多国家,多次参加涉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重大问题的会议和会谈。在外事活动中,他坚持我们党和国家处理党与党、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的原则立场,为维护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和利益,增进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友谊,推动世界和平与人类进步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

1988年彭真同志从领导岗位退下来之后,仍然一直关心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那场政治风波中,他发表了《用宪法和法律统一思想》的重要讲话,对统一思想、教育群众、分清是非,维护国家的独立、尊严、安全和稳定,起了重大作用。他坚决支持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高度评价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和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精神,他说:小平同志讲,要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这是我们党的基本路线。要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得更快更好,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两手抓。改革开放是发展生产力,解放生产力,要坚持改革开放,一直到共产主义。

近十年来,彭真同志虽然年事已高,仍然以全部的精力读书、看报、阅读文件,外出调查研究,关心国有企业、农业、农村工作和党的建设,关心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注国际的风云变幻。由于疲劳过度,1991年4月和1992年9月先后两次突患重病。他以钢铁般的意志,顽强地同疾病作斗争,两次战胜病魔,创造了奇迹。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非常关心彭真同志,他也认真地向中央提出建议,坚决支持中央的工作,对党的十四大以来所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的评价。

人物逝世

1997年4月26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荣誉

1962年5月2日,在朝鲜接受朝鲜最高人民会议授予的一级国旗勋章。

1964年10月5日,被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授予一级沙瓦德拉王家勋章。

1983年6月28日,被秘鲁议会授予秘鲁议会大十字荣誉勋章。

被授军衔

1945年9月16日,毛泽东授予彭真、陈云等中将军衔。

人物贡献

彭真同志早年在太原求学期间,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于一九二三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他矢志不移,投身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大革命时期,彭真同志参与领导工人运动和学生运动,在山西开展国共合作工作。大革命失败后,他作为党在北方地区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在白色恐怖的严酷环境中,继续坚持斗争。一九三五年后,他参加北方局的领导工作,为恢复和发展北方地区党的组织,推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开创白区工作的新局面,做了大量的重要工作。

一九三八年后,他和聂荣臻同志领导创建晋察冀抗日根据地。一九四一年,他到中央工作,参加领导延安整风运动,参加七大的筹备和组织工作。抗战胜利后,他到东北担任领导工作,执行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作出的战略决策,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为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奠定了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彭真同志担任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职务,为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为政法工作、统战工作、民族工作、思想理论工作和科学教育文化工作,竭诚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他长期担任北京市的主要领导工作,为首都建设作出重要贡献。彭真同志作为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成员,在实践中努力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思想。他提出,社会主义建设要不犯错误,根本的问题在于调查研究。他身体力行,经常深入工厂、农村和基层单位,直接听取意见。他一向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重视发挥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

他坚持实事求是地处理思想文化领域里的问题,强调要在学术界、文艺界造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他一贯提倡和坚持客观、全面、本质地看问题的思想方法,强调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探索革命和建设规律,提高党的领导水平的关键。

“文化大革命”中,彭真同志遭受林彪、江青一伙的残酷迫害。但他在逆境中始终关心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同林彪、江青一伙进行坚决的斗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新的历史时期,彭真同志作为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参与了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制定,为拨乱反正的进行,为确立和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他不顾年事已高,经常到各地考察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祖国大地留下了他不倦的身影。

彭真同志长期领导和主持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具有丰富的立法工作经验。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主持宪法修改工作,领导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法律,极大地推进了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他长期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为健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许多开拓性的努力,并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他长期分管政法工作,为推动政法战线制度和队伍的建设,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他代表党和国家,参与了许多重大的外事活动。

他坚持我们党和国家关于处理党与党、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为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和利益,增进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推动世界和平与人类进步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彭真同志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后,仍然非常关心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他坚决支持党中央的工作。他一再强调,我们要永远记住,人民群众是我们共产党的母亲;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是事物的本质;我们共产党人的根永远在车间里,在田野上。

八大元老

中共八大元老(简称中共八老或治国八老),是指中国于1980年代起至1990年代中期间(即中共第二代领导核心邓小平主政时期)在政治上拥有实际决策权力的八位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家、军事家(元老、老干部)。这是一个非正式说法,最早见于香港媒体。历年来有关“八老”的具体人物都各有不同,以下为两种比较常见的讲法:

邓小平、陈云、李先念、彭真、杨尚昆、薄一波、王震、邓颖超

邓小平、陈云、彭真、杨尚昆、薄一波、宋任穷、万里、习仲勋

名单出现两个版本的原因可能是适用于不同时期,即原八老中的李先念、邓颖超、王震在1992年至1993年相继过世后,八老成员又换入宋任穷、万里、习仲勋。实际上,“八老”可以被看作是邓小平对正国级元老的召集,包括:陈云,李先念,彭真,邓颖超,杨尚昆,王震,薄一波。而1982年中共十二届中央政治局中的元老则不包括薄一波,当时的8人是邓小平、陈云、李先念、彭真、邓颖超、杨尚昆、王震、习仲勋。陈云的警卫员赵天元认为八老中邓小平和陈云是实际的当家人,邓小平具有决定权,陈云具有否决权。

个人着作

彭真一生着述甚多,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专门论述或涉及民主和法制问题的。本书对彭真民主和法制思想的研究,主要依据的是国内公开出版的彭真的三本着作,即《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彭真文选》和《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

以上三部着作全面、系统、历史地反映了彭真民主和法制思想的主要内容和形成过程。在这三部着作中,集中体现了这样一些民主和法制思想: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改革和历史性的根本任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必须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全国人民管理国家的基本组织形式,是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可靠保证;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权力,集体决定问题,在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中统一思想,实行高度民主基础上的高度集中;从革命战争时期主要依靠政策办事,到人民掌握政权以后,不仅依靠政策,而且依法办事,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转变;管理国家,一定要靠社会主义法制,党内、党外,干部、群众,人人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人人遵守法律,人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是全体人民、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实际行动的指针,不能允许有超越于法律之外的特权分子;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吸取古今中外有益的东西;在我们国家,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领导人民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己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服从人民意志,三者是统一的;要不断加强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建设,使它的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实行法律监督,党组织和各级国家机关都要严格按照职权进行监督,形成监督系统,同时也要接受监督;各级国家机关要通过宣传教育,把法律交给人民,让人民掌握法律,这是法律得以遵守、执行的可靠保证;要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政法队伍的建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法学研究必须理论联系实际,从实际出发,用实践检验,要研究古今中外的法律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和毒素,为我所用;等等。

此外,彭真在领导宪法、民法、经济法、刑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中,也有许多精辟、深刻的论述,从而丰富和发展了这些基本法律部门的理论。

人物纪念

1991年1月,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出版了《彭真文选》。

1992年10月,由邓小平同志题写书名的《彭真》画册出版。10月10日上午,画册的编辑单位中央文献研究室、新华通讯社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座谈会,祝贺画册的出版。

1998年4月25日,在彭真同志逝世一周年之际,纪念文集《缅怀彭真》和画册《彭真》两本书已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

《缅怀彭真》一书,收入了55篇文章。这些文章的作者,怀着深厚的感情,回忆了彭真同志为创立新中国,为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现代化建设,所做出的卓越贡献。全书从不同侧面展示了彭真同志的光辉业绩、伟大思想和崇高风范。

画册《彭真》收入了100多幅珍贵照片和20幅手迹。这些手迹是第一次公开发表。

2002年10月11日,江泽民出席纪念彭真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历史评价

彭真​同志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国务活动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他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建立了不朽的功绩,深受全党全国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彭真同志在七十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对共产主义具有坚定的信念,对党、对人民、对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无限忠诚,百折不挠,坚韧不拔。他孜孜不倦地学习马克思主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敏锐地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显示出创造性地开拓新局面和处理复杂问题的革命家的胆略和组织才能。在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关键时刻和重大问题上,他一贯坚持原则。

他始终不渝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作风民主,重视倾听不同意见,集思广益,多谋善断。他谦虚谨慎,朴实无华,严于律己,坚持真理,随时修正错误。他胸怀坦荡,光明磊落,顾全大局,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他关心同志,爱护干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为党的事业培养了大批领导骨干。彭真同志不愧为德高望重,功勋卓着,深受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爱戴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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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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