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军霞(山西女商人丁书苗之女) 0 0
侯军霞,山西晋城人,山西女商人丁书苗之女,曾为博宥集团副总。[1]2013年4月17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被控非法经营罪,涉案数额达30亿元。刘志军系列案件审判就此拉开帷幕。2014年12月17日,侯军霞涉非法经营罪宣判,侯军霞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八千万元。2010年12月24日,北京警方将侯军霞抓获归案。侯军霞很快供出其背后“推手”,那就是她的母亲丁书苗。-
中文名:侯军霞 外文名: 别名: 民族:汉族 籍贯: 毕业院校: 职务: 就职企业: 主要成就: 出生地:山西晋城 职业:博宥集团副总 性别:女
人物经历
侯军霞曾任博宥集团副总。
2007年至2010年间侯军霞同丁书苗等人通过铁道部相关人员干预招标,非法获利1788亿余元。
2008年11月至2009年11月间,参与何洪达疏通关系、获从轻处理事件被骗。
2010年12月24日,北京警方将侯军霞抓获归案。
违法事件
事件详情
北京博宥投资有限公司侯军霞把51%的股权转让给中宏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宏泰)。中宏泰的法人代表与同属山西晋城人,在晋城投资煤矿。
2008年11月至2009年11月间,丁羽心(又名丁书苗)、侯军霞为帮助何洪达疏通关系、获从轻处理,被刘琳等三人(另案处理)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及沃尔沃吉普车一辆(变卖后获利人民币80万元)。
2009年11月,因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何洪达被判14年有期徒刑。
2010年6月,刘琳又以同样手段欲骗取丁羽心、侯军霞人民币1700万元,后未成功。
侯军霞与其母丁书苗曾受刘志军指使“打捞”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据媒体此前报道,丁、侯母女为此曾被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及沃尔沃吉普车一辆(变卖后获利人民币80万元)。
被提公诉
2013年4月,侯军霞等5人在北京受审,此案涉案30亿元。审理的非法经营案共有5名被告人,侯军霞被列为第四被告人,其余被告人多是在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担任“中间人”角色的相关人员。
检方指控,2007年至2010年间,被告人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伙同丁书苗,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方式帮助中标。随后,丁书苗通过铁道部相关人员干预招标,先后为23家投标公司中标了50多个铁路工程项目,非法经营数额1788亿余元。
案件宣判
2014年12月17日侯军霞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案在市二中院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北京世纪同程投资有限公司经理侯军霞(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案核心人物丁书苗的女儿)非法经营案一审宣判。侯军霞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八千万元。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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