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劝荣(中国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0 0
游劝荣,男, 1963年8月出生,汉族,福建上杭人。在职研究生,经济学博士。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中文名:游劝荣 外文名: 别名: 民族:汉族 籍贯: 毕业院校:福建师范大学 职业: 主要成就: 性别:男 出生地:福建上杭
人物履历
1979.09-1983.07,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3.07-1989.03,福建省委党校教员、讲师(其间:1983.08-1984.07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帮助工作);
1989.03-1989.07,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讲师;
1989.07-1993.02,福建省司法厅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93.02-1996.09,福建省法学会秘书长;
1996.09-2001.07,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副局长(正处级)(其间:1998.07-2001.07挂职任福建省南平市市长助理、市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1.07-2006.12,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其间:2002.09-2005.07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6.12-2008.01,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省青联副主席(其间:2005.11-2007.09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学科从事博士后流动站工作);
2008.01-2011.09,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1.09-2012.01,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2.01-2013.01,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3.01-2013.07,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3.07-2019.01,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湖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其间:2014.03-2014.06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18.05-2018.07国防大学国家安全研究班学习);
2019.01-,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社会兼职
兼任中国宪法学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亚洲法律研究中心教授,湘潭大学特聘教授,福州大学教授、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是中国法学会最年轻的理事。
人物荣誉
第四届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
学术成就
在全国法学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分别获得中国法学会,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法学会一等奖和三等奖,其中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转载。他的论文《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权利及其保障若干问题探讨》引起全国法学界广泛重视,中国法学会还专门为这文章发了一期《要报》,向法学界及有关领导推荐。
参与撰写著作10余册,主编或参与编写的著作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问题》、《行政复议的理论与实务》、《企业的社会法律责任》、《台湾知识产权法》、《外向型经济在国外》等。
专著有《法治成本分析》、《两岸法缘》等。
曾分别在《福建法制日报》、《福州日报》以及“法学论坛”“三山法语”等栏目发表。
任免信息
2019年1月18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武昌洪山礼堂举行。大会选举游劝荣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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