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小乐(原武汉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 0 0
龙小乐,汉族,湖北武汉人,1948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1月参加工作。曾任武汉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教授。2009年9月因为涉嫌受贿被捕。-
中文名:龙小乐 民族: 出生地: 毕业院校:武汉水利电力学院(现武汉大学) 学位/学历: 职业: 专业方向: 职务: 学术代表作: 主要成就:
个人简介
龙小乐,长期在原武汉水利电力学院任职,该校并入武大后,历任武大副校长、副书记,2005年升任常务副书记。2006年曾获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官方称“龙小乐勤奋敬业,克己奉公,心系群众,廉洁自律,是广大干部职工的贴心人。”
曾荣获“湖北省新长征突击手”称号,1998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2011年2月17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武汉大学党委原常务副书记(正厅级)龙小乐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龙小乐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贪腐事件
经武汉大学证实龙小乐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额受贿于2009年9月13日被捕,随后其办公室被查抄。该校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额受贿被捕。该案震惊教育界,牵涉多人,至今余波未了。有当地网民称陈绍方是“武大有史以来最大蛀虫”。日前,武汉大学网页“现任领导”栏目撤下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和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资料。
在被逮捕后在网络上引起极大的反响,大家对大学的教育者普遍持失望态度,不少网友大声疾呼,龙小乐是中国的耻辱,大家对他以及陈昭方的人渣行径极为愤慨,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坏的影响,让武大的百年声誉留下了一个深深的伤疤!
2000年至2003年,被告人龙小乐在担任武汉大学副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弘博集团与武汉大学联合修建弘博学生公寓及施工过程中谋取利益,收受巴某某贿赂的人民币41万元;为中天集团在武汉大学承接工程提供帮助,收受陈某某贿赂的人民币2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龙小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武汉大学副校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部门于2009年5月开始调查武大基建工程腐败案,先拘捕一名后勤部门的官员,随后又有几名学校中层官员接受调查,最后,武大主管基建、财务及后勤的主要领导陈昭方、龙小乐被供出。
相关部门初步调查发现,陈、龙涉嫌受贿的金额至少有数百万元,主要案情不仅包括武大的基建工程,还涉及武大和两家私企投资近十亿元合办的武大东湖分校。案件牵涉多名商人,亦可能还牵涉更高层人士。陈昭方和龙小乐是武大的第三号、第四号人物,都是正厅级干部,地位仅次于校长顾海良和党委书记李健。
工作经历
1968年11月至1970年7月在湖北监利县下乡插队;
1970年7月至1978年2月任湖北汽车运输管理局工人、干部;
1978年2月至1982年1月在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机械系本科学习
1982年1月至1984年1月任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机械系教师;
1984年1月至1985年5月任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机械系党总支副书记;
1985年5至1989年11月任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研究生部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1985年至1988年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习);
1989年11月至1996年7月任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机械系总支书记(1994年10月至1995年1月在中央党校培训学习);
1996年7月至2000年8月任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党委副书记;
2000年8月至2003年11月任武汉大学副校长;
2003年11月任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2003年10月至2004年12月在国家高级行政教育学院高校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5年10月至今任武汉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
获得荣誉
1992年9月晋升为副教授,
1997年9月晋升为教授。
曾荣获“湖北省新长征突击手”称号;
1998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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