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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

孔乙己(鲁迅作品《呐喊》中的人物) 0 0

孔乙己是鲁迅的代表作之一,也是该作品中的主人公。文章发表于1919年4月《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后编入《呐喊》,是鲁迅在“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第2篇白话小说。同时有沈正钧1998年新编自该作品的越剧,共4幕7场。选自《呐喊》(《鲁迅全集》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据鲁迅1919年3月26日所作的《附记》,本文作于1918年冬天。
    姓名:孔乙己 作者:鲁迅 主要成就:深刻影响五四后的中国文学 代表作品:《呐喊》《彷徨》《朝花夕拾》 出生地:浙江省绍兴府会稽县(今绍兴市)东昌坊口 国 籍:中国 民 族:汉 角色出处:《呐喊》

作者简介

鲁迅(1881.9.25~1936.10.19)字豫才。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中国现代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光绪七年八月初三(1881年9月25日)生于浙江省绍兴府会稽县(今绍兴市)东昌坊口,祖籍河南省汝南县。儿时享受着少爷般的生活,慢慢家境衰败变得贫困。青年时代受达尔文进化论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1898年鲁迅从周樟寿更名为周树人。1902年公费至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因战乱奋起改行为作家,从事文艺工作,

希望用以改变国民精神(见《呐喊》自序)。1905—1907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发表了《摩罗诗力说》、《文化偏至论》等论文。期间曾回国奉母命结婚,夫人朱安。1909年,与其弟周作人一起合译《域外小说集》,介绍外国文学。同年回国,先后在杭州、绍兴任教。1918年以“鲁迅”为笔名,发表白话小说《狂人日记》。1927年与许广平女士结合,生有一男名周海婴。1936年10月19日因病逝世于上海。著作收入《鲁迅全集》,作品及《鲁迅书信集》,并重印鲁迅编校的古籍多种。后于1981年出版《鲁迅全集》(共十六卷)。2005年出版《鲁迅全集》(共十八卷)。他的著作主要以小说、杂文为主,小说中《祝福》、《阿Q正传》、《狂人日记》等较为知名。鲁迅的小说、散文、诗歌、杂文共数十篇(首)被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小说《祝福》、《阿Q正传》、《药》等先后被改编成电影。北京、上海、绍兴、广州、厦门等地先后建立了鲁迅博物馆、纪念馆等,同时他的作品被译成英、日、俄、西、法、德、阿拉伯等5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拥有广大的读者小说集只有三部:分别是《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

《呐喊》(短篇小说集)收录1923以前的小说。

《彷徨》(短篇小说集)收录1924--1926年及其以后的小说。

《故事新编》为文言小说集。

1918年到1926年间,鲁迅陆续创作出了小说集《呐

喊》,《彷徨》,《故事新编》;杂文集《坟》《热风》《华盖集》《华盖集续编》《而已集》《二心集》,《南腔北调集》;散文诗集《野草》、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等专集文章都被收录在各类教材中。其中,1921年12月发表《阿Q正传》,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开辟了白话小说之先河。其中《孔乙己》本文收录在《呐喊》中,并选入初、高中语文课本,是在《阿Q正传》之前反映社会的封建思想的主要篇章。

鲁迅是20世纪的文化巨人,他在小说、散文、杂文、木刻、现代诗、旧体诗、名著翻译、古籍校勘和现代学术等多个领域都有巨大贡献。作为中国现代文学的伟大奠基者,鲁迅创作的为数不多的小说建立了中国小说的新形式;他所创作散文更是“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他的所开创的杂文文体富有现代性、自由性、批判性和战斗性,是后世作家最常使用的“批判武器”,他所创作的杂文更是中国社会、政治、历史、法律、宗教、道德、哲学、文学、艺术乃至文化心理、民性、民情、民俗……的百科全书

作品原文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地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抄抄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多乎哉?不多也。”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shé)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吗?”“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跌断,跌,跌……”

中秋过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作品分析

1.小说是怎样抓住孔乙己脸色的变化来塑造这个人物形象的?

分析:《孔乙己》中有好几次写到孔乙己的“脸色”。这些“脸色”的描写,对于刻画人物性格特征,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突出小说的主题思想,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一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他出场的时候:孔乙己“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孔乙己是一个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残害的下层知识分子,一生穷困潦倒,既未能进学,又不会营生,再加上他好喝懒做,不愿以自己的劳动去争取生存的劣性,使他的生活连温饱都得不到保障,穷得“将要讨饭了”。因此,他不可能有上流社会达官豪绅那种“红光满面”、脑满肠肥的“富相”,只能是“青白脸色”。这“青白脸色”的描写,再配合他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不仅形象地揭示了孔乙己的社会地位,而且为下文进一步刻画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征作了铺垫。

第二次写“脸色”是在有人揭发孔乙己偷了书的时候:“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孔乙己本是“青白脸色”,但当有人肆意耍弄他,揭他的短的时候,他就“涨红了脸”,竭力争辩,企图维护自己“读书人”的面子。这“涨红了脸”的描写,一方面揭示了孔乙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之深,另一方面也流露了孔乙己内心的羞愧,表明他不是惯偷,而只是不得已而为之。

第三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有人问他“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的时候:“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这“灰色”脸色的描写,表现了孔乙己因捞不到秀才而被人家取笑戳到内心隐痛时那种失望、颓唐的悲凉心理,显示了他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

小说最后一次写孔乙己的脸色,是在他被丁举人打折了腿,用手“走”到酒店的时候:“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这“黑而且瘦”的脸色,加上用手爬着“走”,可想而知他是怎样在受尽了折磨之后死里逃生,苟延残喘活下来的。当掌柜取笑他时,孔乙己只是低声应答掌柜的讪笑,露出“恳求”的眼色,显现出他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无告的心境。这里,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牺牲者的血淋淋的悲惨画面。至此,孔乙己的悲剧形象也就大体完成了。

孔乙己的“脸色”由“青白”而“红”,再到“灰”而“黑瘦”,是孔乙己性格的逻辑发展。作者通过对人物神态变化细腻的描写,形象地刻画了孔乙己迂腐而又麻木的性格特征。在教学时,我们不妨抓住孔乙己“脸色”变化这个特殊的细节,来分析孔乙己这个典型形象。

2.小说是怎样表现了丁举人打折孔乙己双腿这一情节的?这一情节对表现主题有什么作用?

分析:有人说:“写丁举人打偷东西的孔乙己,正是从这个方面,作者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又作了进一步的揭露和批判。”是的,孔乙己仅仅拿了几本书,就被丁举人私设公堂打了大半夜“打折了腿”,一脚踢出门了事,连富人家一条狗也不如!这说明丁举人这条横行一方的恶狼,是致死孔乙己的直接凶手。他之所以敢于胡作非为,残害黎民,确实是他沿着科举制度爬上去成为“丁举人”的结果。但是我们不能离开作品的实际来架空分析。分析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断腿决不能忽视作者是怎样表现这一情节的。这一重要情节,作品里既没有直接交代,也不是正面描绘,而是通过掌柜和酒客的平常搭话中透露出来的。掌柜随口问,酒客信嘴答,一个漫不经心,一个毫不在意。对孔乙己遭受那么大的冤屈和灾难,在熟识的咸亨酒店里竟然得不到人们应有的关切和同情;而对丁举人的凶残行径,却也没有谁站出来表示一点愤慨和不平。中国封建社会里人们之间的隔膜、冷酷、麻木到了何等触目惊心、令人颤栗的地步!这是小说的高潮所在,也是作者匠心独运特别照亮主题的地方。所以我们认为,与其说丁举人残害孔乙己是“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又作了进一步的揭露和批判”,倒不如说作品最后通过他残害孔乙己在社会上竟然间无反响这一点进一步显豁主题,向读者提出了一个提高人民群众思想觉悟“改变他们的精神”的迫切任务更恰切些。

3.怎样理解“短衣帮”的“笑”?

分析:《孔乙己》中传出的笑声大体有两种:一种是长衫人物和掌柜们的笑声,这笑声在孔乙己被打成残废、蠕动在死亡线上时显得特别起劲,这笑声里抖动着剥削阶级的残忍和冷酷,这笑声里震颤着“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和残暴。”另一种是短衣帮们的笑。孔乙己穿的虽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站着喝酒”,说明他没有挤进长衫主顾的行列,而和短衣帮相近。短衣帮和孔乙己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几乎处在同一层次上,那么,短衣帮笑孔乙己什么呢?

有些文章认为,短衣帮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劳动人民对孔孟之道蔑视感情的流露。应该说这仅仅是笑声所包含的一个内容。短衣帮的笑声所深蕴的内涵远非这一点。孔乙己这样一个备受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残害的“苦人”,本应得到与其他不幸人们的平等的同情,可是,“短衣帮”却拿他逗趣、开心,给他取绰号,嘲笑他穷酸。特别是孔乙己的最后一次露面,情景更是凄惨,孔乙己被打断了双腿,是用手爬到酒店的,他已经陷入绝境,可是店掌柜还要逼债。面对这一人间惨象,穷苦人们仍是报之以“笑”。作者反复描写短衣帮的奚落,表达了更深播的思想。其一,揭示短衣帮这样的不幸人们的“病苦”,意在抨击整个吃人的封建制度。在长期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下,封建文化、孔孟之道不只是造成孔乙己这样的悲剧人物,而且还普遍地毒害着被压迫人们,使他们陷于麻木、不觉悟的精神态度,甚至连起码的同情心也已丧失。鲁迅着意揭出这一“病苦”,正说明要“疗救”的不只是一个孔乙己,而是整个社会。其二,揭示不幸人们的“病苦”,目的在唤醒他们的觉悟。鲁迅曾说,他的小说题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在揭示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表明鲁迅对群众的落后不是抱着嘲笑态度,而是进行严肃的思考,探索“疗救”的方法,使群众从封建思想桎梏下挣脱出来,去担负起改造整个病态社会的责任。

4.这篇小说有哪些语句难以理解?

分析:(1)“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

这里的“排”字是个很生动的细节描写,值得好好体味。“排”这个动作处在孔乙己被人们嘲笑的环境里做出,它表现了孔乙己当时怎样的心态,人们的理解是有分歧的。比较通行的说法是孔乙己在那些短衣帮面前显示阔气,炫耀自己有钱。

“排”字既表示分文不少,自己是个规矩人,又是对短衣帮的取笑表示若无其事,以掩饰内心的不安,活画了孔乙己拮据穷酸的本相。

应该如何去理解这个细节呢?我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考察:

①孔乙己的这个付钱动作,是他在无端受到别人的讪笑、嘲弄,陷于很窘迫的境地,他向酒店的伙计要酒要茴香豆而同时发出的。孔乙己面对短衣帮的取笑,自然是厌烦和不安的,但表面上又要表现出不予理会、满不在意的样子,便“排出九文大钱”。因此,我认为这个细节是孔乙己以表面的镇定、从容来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

②孔乙己“排出九文大钱”是给伙计看的,似乎告诉伙计:九文,一文不少,请看清啊。意在表现他的“清白”,不做假,也有没钱却装阔气的意味。

分析(2)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在文章结束的最后一句,写道:“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在我们看来,这显然是一个病句,而鲁迅以这一句话为结尾,使读者在读完这一篇文章之后再继续想象下去,十分耐人寻味。

这是《孔乙己》一文的结束语。“大约”是表或然判断的,“的确”是表实然判断的。一般说,这两类互相矛盾的词语是不能用在同一个句子中的。然而,我们在这篇小说结尾处读到这个句子,不仅不认为语法和逻辑上有问题,反而觉得别有一种味道,有言尽而意未尽的感觉。

这一句话的核心意思是“孔乙己的确死了”。“的确”是对“孔乙己死了”的肯定,而“大约”又是对“孔乙己的确死了”的揣测。从语法上分析,“的确”是对“死了”的修饰,作“死了”的状语,而“大约”是对“孔乙己的确死了”的修饰,是全句的状语。

上面只是对这个句子本身进行静态分析,我们再从上文所叙述的情节发展来体会作者为什么要运用这一组矛盾的词语,进行动态的分析。

在小说的中间部分(即酒客议论孔乙己偷了举人家被打折了腿的一段中),已经有人说过孔乙己“许是死了”的话。但这个揣测被推翻了,因为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到酒店里来喝过一次酒。从此以后,孔乙己再也没有出现过。酒店掌柜在年关和第二年的端午还一直惦记着孔乙己所欠的十九个钱,然而到了中秋却不再说起,这就含蓄地表明掌柜对这十九个钱已不存指望了,因为掌柜已经猜测到孔乙己这回可能真的“死了”。作为酒店中小伙计的“我”,对掌柜今年“中秋可是没有说”起孔乙己的含义当然是理解的,而且又经“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的证实,所以“我”终于断定“孔乙己的确死了”。显然,“的确”一词,是承前文而来的,这种对孔乙己结局的交代,是完全符合“我”当时的想法的。从孔乙己这个悲剧人物的命运来看,他在那个时代不可能获得别的结局:腿被打折,他的生计已很艰难,何况折腿以后,除了穷死,别无生路,“的确”一词是孔乙己悲剧的必然归结。那为什么用“大约”来表示对孔乙己的确死了的猜测呢?因为在咸亨酒店里出入的人谁也没有看见过孔乙己死了的现场,谁也没有听到过孔乙己死了的音讯,人们本来就没有关心过他,所以小伙计悬想孔乙己悲惨结局时用了一个“大约”,表示一种推测。

类似这一句的形式,在鲁迅别的作品中还可找到。例如《阿Q正传》中:“似乎确凿打在自己头上”;《父亲的病》中:“他大概的确有些特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这类句子是有规律的,一般后面的“的确”或“确凿”一类词,常常是针对文中提及的一种说法或想法的肯定,而前面的“大约”“似乎”一类词,则常是在婉转推测的语气中。

“摸”,有从袋里往外挖出的意思。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人矮了半截,生活更苦,只能“摸出四文钱”,神情沮丧,表现了他的可怜,生活落魄,暗示了他悲惨的结局。与前文“排”对比,鲜明的表现了孔乙己每况愈下的悲惨境地。

当我们再细细品味,看到鲁迅先生对孔乙己命运的描述“大约的确是死了”,那种悲凉的感觉萦绕于心。孔乙己“他身材很高大”,由此外貌描写可见,他具备了很好的劳动能力。“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由此语言描写可以看出,虽然他有小偷小摸行为,但至少是为了读书。“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由此神态描写,我们可以看出孔乙己内心的孤独,只有与小孩子为伴。在他与孩子们的对话中,我们可以感受到这个人内心的善良,分给孩子们茴香豆吃,至少孔乙己在现代社会中可以说是很“实在”的人。那么这样的一个人,说他是“有价值”的,一点也不为过的。“大约死了”,可能是我们想不出这样的一个正常的人,的确会死的理由。然而大家都知道,孔乙己的结局很悲惨的,为什么会有这样悲剧的结局呢?鲁迅先生是怎样“毁灭”有价值的东西。

在这样一个社会里,人们的思想被封建科举制度、封建读书制度这样的毒害,一个“有价值”的人就这样被活活“撕碎”“撕裂”。如果不曾有这样的思想,孔乙己脱下他身上的长袍,用他高大的身体劳动,难道养活不了自己;如果不曾有这样的思想,孔乙己不用“之乎者也”,和大家说说笑笑,和谐相处;如果不曾有这样的思想,人们会这么冷漠吗?会因为一个人没有考上功名而欺负那个人吗?

孔乙己生活在新旧社会的过渡时期,其性格就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孔乙己善良朴实,另一方面他迂腐顽固,真是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孔乙己这样性格的人物,毫无疑问是一个悲剧形象

鲁迅先生将一个有价值的人活活在我们眼前撕碎,看的我们唏嘘不已……大约——估计,因为没有人知道,没有人关心;的确——肯定,因为他以前“从不拖欠”,然而现在一年多没有来还账,也没有来喝酒,除了死亡,不可能有其他原因。

一个读书人,一个“苦人”,一个弱者,他的生命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多么令人辛酸!又多么令人深思啊!鲁迅对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批判真是鞭辟入里,入木三分。

鲁迅先生用封建的科举制度“毁灭”了一个孔乙己,而在那个社会里又有多少个孔乙己被毁灭了呢?一个、两个、三个……亦或是数也数不清楚的。那这个孔乙己会“大约”死了吗?不会!他“的确”会死,这一类的孔乙己也“的确”会死!除非他考中科举,学而优则仕吧!

艺术构思

《孔乙己》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写的第二篇白话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他丧失了做人的尊严,沦落为小酒店里人们嘲笑的对象,从而暴露了当时的社会问题。

(1)这篇小说选取了一个独特的角度,用第一人称“我”——12岁的小伙计的口吻来写,使全文显得真实可信,产生强烈的感染力量。“童言无忌”,一个12岁的小伙计的眼光来看待一切人和事,没有偏见,没有顾忌,因而行文比较自由,便于表达作者冷峻而热烈的思想感情。“我”既是旁观者,又是参与者,从一个孩子的角度来看,他是一个喜剧人物与周围的环境极不协调,以喜写悲,使悲更悲。

(2)“当时”——1918年,封建科举制度已经废除,孔乙己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不复存在,人物,以及表现人物的故事情节就无法展开。写20年前的故事能更好地表现主题,以“引起疗救的注意”。

(3)开头两段,描写了人物活动的环境——咸亨酒店,然后让主人公孔乙己出场,这样安排的好处是:

①使人物在一个特定的环境里活动,故事情节在一个特定的环境里展开。这样,全文结构严密,情节集中。

②这样一个势利、冷酷、虚伪的社会环境,为我们渲染了一种冷漠的社会气氛,预示着人物悲剧的必然性。这样一种阶级对立十分严重的社会环境,为既穿“长衫”又“站着”喝酒这一特殊身份的孔乙己的出场作了有力的铺垫。

(4)这里写的是无数次喝酒的情形。作者是取生活中几件典型事例来写,既节省笔墨,又能刻画人物,表现主题。

现实原型

一、《孔乙己》的主角孔乙己,据鲁迅先生自己告诉我,也确有此人,此人姓孟,常在咸亨酒店喝酒,人们都叫他做“孟夫子”,其行径与,《孔乙己》中描述相差不多。

----孙伏园《鲁迅先生二三事·孔乙己》

二、他本姓孟,大家叫他孟夫子,他的本名因此失传,他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以致穷得讨饭.他替人家抄书,可是喜欢喝酒,有时连书纸笔都卖掉了。穷极时混进书房里去偷东西,被人抓住,硬说是“窃”书不能算偷……他常到咸亨酒店来吃酒,可能住在近地,却也始终没人知道。后来他用蒲包垫着在地上,两手撑了走路,也还来吃过酒,后来便不见了。(陈根生《择取遗产融合新机——(孔乙己)从生活到艺术》)

三.作者的本家,名叫“四七”。此人喜欢喝酒,抽鸦片,但能写得一手好字。经常穿着破旧肮脏的竹布长衫,头上歪戴瓜皮帽,到处游荡。他好骂人,却经常被人打。(陈根生《择取遗产融合新机——(孔乙己)从生活到艺术》)

四.相传绍兴城内还有一个名叫“亦然先生”的,此人由于生活贫困不堪,为谋生计,只得去卖烧饼油条勉强度日。因他不肯脱下长衫,又不愿意大声叫卖,只好跟随别的卖大饼油条的小贩后面。小贩们吆喝一次,他跟在后面低低地叫一声“亦然”,令人啼笑皆非。街上的孩子们见他身穿长衫,手提货篮,叫着使人不懂的话,于是就围着哄笑起来,异口同声叫他“亦然先生”。从此,“亦然先生”就扬名绍兴了。

“亦然先生”卖完大饼油条,就缓缓地踱到咸亨酒店,掏出几枚铜钱,要一碗酒,一碟茴香豆,慢吞吞地边喝酒,边津津有味地嚼着茴香豆。孩子们一见“亦然先生”在喝酒,纷纷地赶来讨茴香豆吃。他就每人一颗地分给孩子们,直到碟子里的茴香豆所剩寥寥无几了,就用手盖住碟子,嘴里念念有词:“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据说这位“亦然先生”就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的原型呢。(黄道富、慧芳:《咸亨酒店与孔乙己》)

作品研讨

1.这篇小说在语言表达上有什么特点?

这篇小说的语言老辣深刻,字里行间充满着对不公平社会的深刻批判,对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无限感喟。但由于创作年代相对较远,今天的中学生未必能准确理解其中意味,在教学中需要结合作品的时代背景与鲁迅的艺术个性加以引导。如结尾处说孔乙己“大约的确死了”,就需要向学生详细解释一下鲁迅那特有的“非语法性”修辞手法。

2.这篇小说是从什么角度来讲述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这篇小说以一位不谙世事的酒店小伙计的口吻,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凄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涵着深沉的批判力量。值得注意的是,叙述者“我”实际上又是以一位对社会人生有着丰富体验和深刻认知的中年知识分子的口吻,回忆着二十多年前发生的一幕幕景象。——经过了二十多年的世事变迁,当年的小伙计早已人到中年,并远离了鲁镇和咸亨酒店,却仍然对穷困潦倒中的孔乙己及自己在当时对待孔乙己的态度念念不忘,其中复杂的内心隐曲是可想而知的,但作者又刻意隐藏了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只是以一种含蓄平淡的口吻徐徐道来,增添了小说的艺术魅力。

3.小说用“孔乙己”作人名和篇名有什么寓意?

孔乙己,是《孔乙己》这篇小说的主要人物的绰号。鲁迅为什么要用绰号作人名呢?1919年3月,鲁迅在写完这篇小说时曾有过说明,孔乙己这个人物是作者经过艺术概括的典型,而不是借小说中的人物来作人身攻击。然而,更重要的是采用则个人名与创造人物和表达主题有密切的关系。

孔乙己,这三个字是从描红纸上“上大人孔乙己”而来。这六个字本是“上古大人孔氏一人而已”的缩写。“已”改作“己”,因而成了一句叫人“半懂不懂的话”。用这个叫人“半懂不懂”的绰号作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的名字,正是对这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同时也是对孔孟思想的蔑视和讽刺。鲁迅用这个人物的绰号作为小说的题目,给作品定下了讽刺性的基调,具有鲜明的反孔色彩。

4.小说中有哪几处写到众人的哄笑?他们为什么而笑?作者用众人的笑来贯穿孔乙己的故事,有什么用意?

本题意在引导学生整体把握小说内容,加深对小说主题的理解。

小说有四处写到众人的哄笑:一处是第四段,一处是第六段,一处是第八段,一处是倒数第三段。四次哄笑,描写的实际上是众人四次戏弄、嘲笑孔乙己的情景,而孔乙己尴尬狼狈、穷于招架的样子让他们很开心。众人的冷酷、麻木、对弱者的践踏由此可见一斑。

封建秩序是封建社会的基础,在这样等级森严的封建统治下,民众的活力、热情、同情心都被扼杀,变得麻木不仁,自私冷漠。在短衣帮的心目中也以为既然“学而优则仕”,那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的孔乙己当然是劣货,只值得奚落和取笑。他们意识不到自己与孔乙己同样在封建秩序中处于倍受压迫的社会底层,同样可悲可怜,所以他们对孔乙己这样一个不幸者不但没有同情和帮助,相反只知道哄笑取乐,在他们劳累而苦闷的生涯中寻求片刻的快乐。

孔乙己是一个在当时的社会中找不到自己的位子的苦人和弱者,用众人的哄笑来贯穿这样一个令人悲酸的故事,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这种哄笑是麻木的笑,这使孔乙己的悲剧更笼上一层令人窒息的悲凉的意味。一面是悲惨的遭遇和伤痛,另一面不是同情和眼泪,而是无聊的逗笑和取乐,以乐境写哀,更令人悲哀,表示孔乙己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社会的悲剧,作品反封建的意义就更加深刻了。

5.小说对孔乙己的描写,哪些地方是正面描写?哪些地方是侧面描写?由这些描写可以看出孔乙己是怎样的一个人?

正面描写的地方比较多,如对孔乙己外貌和绰号来历的描写,对孔乙己面对众人嘲弄时语言、表情和动作的描写等都属于正面描写。而第五段和第十段则从侧面,由别人之口交代了孔乙己的经历,丰富了人物性格。由这些描写可以看出,孔乙己贫困潦倒却又想保持读书人的架势,善良而又无能,可怜而又可气,是一个时代的落伍者和封建科举制的牺牲品,也是当时冷酷社会的牺牲品。作者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

6.作者为什么要通过一个小伙计“我”的眼光来讲述孔乙己的故事?体会一下这种写作角度与直接用第三人称描写的不同效果。

作者以一名不谙世事的酒店小伙计的口吻,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凄惨遭遇,让人体会到,连这样一个小孩子都这样冷漠,可见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而且以第一人称讲述故事,比第三人称显得更为真实亲切。

有关资料

一、析鲁迅《孔乙己》的现实性与象征性(节选)(王润华)

咸亨酒店:旧中国社会的象征

《孔乙己》的故事发生在鲁镇里的咸亨酒店。《呐喊》里的《明天》也发生在鲁镇,小说中的人物(群众)常去喝酒的地方也叫咸亨酒店。酒客中红鼻子老拱,蓝皮阿五,包括掌柜的都是些无赖之流,不是想调戏妇女,就是骗钱混饭。另外《风波》也有鲁镇和咸亨酒店,不过这次鲁镇是个水乡,而酒店却在城里,收集在《彷徨》里的《祝福》背景也叫鲁镇。

鲁镇在鲁迅小说中,就像以其他地名出现的背景如《故乡》中的故乡、《阿Q正传》的未庄、《长明灯》的吉光屯、《在酒楼上》的S城,不但地方原型都是绍兴(包括他母亲故乡安桥头),这些地方都是象征旧中国社会,从前我用《故乡》中的故乡作为例子分析过这个象征结构之内涵。鲁镇也好,故乡也好,只是一个大背景,鲁迅喜欢把旧中国的社会及其群众浓缩成一间酒店,在《孔乙己》《明天》《风波》《祝福》中这意象叫作咸亨,在《长明灯》和《药》里只称作茶馆,没有明确的招牌。

在鲁迅故家对面,同时又是由周家的亲戚经营的酒店,一旦写进小说后,就变成旧中国的一个缩影,怪不得他在这篇小说的后记中说,“这一篇很拙的小说……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这个酒店的酒客,很清楚有两个不同的等级:出卖劳力为生的短衣帮和以地主、读书人、有钱人为主的长衫客两种。短衣帮只能站立在柜台外喝酒,长衫客则可走进屋里的雅座,叫酒叫菜,慢慢吃喝。在这小小的酒店里,除了顾客与顾客之间的阶级差别,酒店职员也有极大的等级差别。掌柜的严厉冷酷,对小伙计常摆出一副凶脸孔,嫌他“太傻”,不准他侍候长衫客,“幸亏荐头的情面大”,才没有被辞退。小伙计连言笑都要看掌柜的脸色。顾客与掌柜、小伙计之间也不信任,因为掌柜唯利是图,卖酒要羼水以牟取利润。孔乙己固然穷困潦倒,地位低微,掌柜、长衫客把他践踏,但其他同样被侮辱、被损害者,如短衣帮,也同样对孔乙己冷酷无情,加以讥笑。连可怜的、地位低微的小伙计对恳切教他写字的孔乙己也反感,认为他是“讨饭的人”,不配考他。

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冷酷无情,孔乙己双层性的悲剧: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这些不正是当时中国“病态社会”及其“不幸的人们”的象征吗?就因为鲁迅把旧中国缩小成一个鲁镇,又把焦点放在咸亨酒店,旧社会的各种症结都立体的通过酒店这个象征表现出来。

鲁迅的象征现实主义是使他的写实小说比其他同代人的要复杂和具有深度的一大原因。可惜目前一般人只注意《狂人日记》和《药》,而这篇小说是“气急虺”的作品,不算是最好的作品。鲁迅的另一篇象征现实主义代表作是《故乡》,其中故乡这一象征也是强有力的代表旧中国之一个象征。这两个象征成为互相配合的一对。故乡以故家为缩影,人物事件发生在房屋内,而鲁镇以大门敞开的酒店为焦点,悲剧在街边的柜台旁产生。

鲁迅为孔乙己塑造的四座铜像

鲁迅在他的生活经验中,在众多相关的人物身上,整理出一些跟孔乙己这个旧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有关的特点,然后创造了一系列具有象征性的形象、场景和对话,就因为通过这个结构,这篇只有二千多字的小说才能产生强大的爆炸力。

读《孔乙己》,首先是感触到它的视觉形象特别强烈。鲁迅把孔乙己复杂的一生,把原来应该运用的叙述文字,节缩、提炼成一座座雕塑。孔乙己在小说中只出现四次,每次鲁迅都用一座塑像代替了许许多多的叙述文字。第一次,孔乙己是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咸亨酒店的:

之乎者也。

第一个句子“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是这尊雕像的主要相貌。它是孔乙己一生的写照,包括他的身份、身世、性格及其生活的社会背景。他身材高大,受人注目,因为他原是读过书的人,只是在连半个秀才捞不到后,才沦落潦倒,以致偷东西被人打断腿。最后出现,断了腿,爬着走路,柜台里的人都看不见他,那是象征他已被践踏、潦倒卑下了。他的破烂长衫是他忘记不了读书人、君子高尚身份的内在意识的标志。他有高大身材(有力气)可以劳动,中了旧思想的毒素,使他被上下阶层的人所践踏。

孔乙己“脸上皱纹间时常夹着些伤痕”,这些新旧的疤痕又包涵着多少社会的残酷,及他自己好吃懒做的性格。孔乙己的悲剧是双重性的,他一方面是旧读书人的悲剧,也是底层社会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

孔乙己第二次出现在小说里,是以这尊雕像出现的,他的身边多了一位小伙计:

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当孔乙己在第三次出现时,更被一群孩子包围住,“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这座雕像刻上他和孩子们。这表示在他迂腐的思想之内,还有一颗善良和恳切的心。他在咸亨酒店,品行比别人都好,老实,从不拖欠。他的叹息,除了因为了解到自己的卑下,成为众人轻视、嘲笑、欺凌、侮辱的对象,也悲叹年青一代居然也参加进入以他人的耻辱和痛苦为快乐的群众队伍。他原来觉得成人社会的冷酷与无情,才转向小孩求取安慰,而他们也很现实(“眼睛都望着碟子”)、绝望(不敢企望能成为掌柜,因此不需学写字)和冷酷无情(“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

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出现时,鲁迅把原来高大的孔乙己,突然缩小成被打断腿,用手走路的乞丐:

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来高大的孔乙己现在站不起来了。因为偷了一些书纸笔砚,先后被吊起来打,最后腿也被打断了。鲁迅便以这尊雕像来代表孔乙己永恒的、最后的悲剧。

从中国到世界性的意义

孙伏园在简括鲁迅当年告诉他最喜欢《孔乙己》的意见时说:“《孔乙己》作者的主要用意,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因此我们读《孔乙己》不一定永远都把它放在中国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来解释其意义。过去多数人以科举制度对中国人民的毒害的角度来解释,孔乙己代表典型的旧知识分子,成为封建社会的牺牲品。但是正如鲁迅所说“谁整个的进了小说,如果作者手腕高妙、作品久传的话,读者所见的就是书中人,和这曾经实有的人倒不相干了”。因此他坚持要了解《红楼梦》就不要去追究曹,从他身上去了解贾宝玉或小说的意义。因为“人生有限,而艺术却较为永久”。同样,我们可以超越写作时中国特定的社会背景来读《孔乙己》,它一样具有普遍性的意义。

当我们不把这篇小说局限于中国封建社会中来解释时,它就是“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这种苦人在世界各地都可找到。这个凉薄的社会,全世界都一样,古代和现代,今天和明天都不会消失。鲁迅表面上写发生在中国清末的社会与中国人,实际他也同时在表现人类及其社会中永恒的一个悲剧。表面上孔乙己是一个受了科举制度毒害,“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但他也是普遍性的代表了个人与社会之冲突的多种意义的象征。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中,多少人就像孔乙己那样,不为社会所接纳,被群众嘲笑、欺凌和侮辱,只是原因不同而已。孔乙己代表了理想或幻想与现实社会的冲突,他的悲剧在于他分不清理想(或幻想)与事实的区别。在科举时代偷书不是一件可耻或甚至犯罪的行为,他染上这种旧习后,社会却改变了。因此咸亨酒店,那个小小的社会对孔乙己,永远是一个埋葬他、置他于死地的陷阱。

今天,从东方到西方,多少人是根据自己的思想、理想、幻想或价值观而生活,而他自己又不了解或醒悟他是生活在梦幻中,他生活着的社会根本不能容纳像他那样的人。离开科举的框框读《孔乙己》,我们更能感到这篇小说的意义的丰富,而且具有很普遍的世界性的意义。孔乙己和卡缪的《异乡人》(《The shaager》)中的异乡人罗梭,米勒的《推销员之死》(《willg Lo man》)中的推销员同样是属于具有全人类意义的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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