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书记(党内职务) 0 0
政法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各级委员会设立的政法委员会的书记(2012年5月以前,政法委书记通常担任同级党委的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也有省市由副书记兼任,分管政法工作。)政法委全称中国共产党党委政法委员会,代表党委对同级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司法部门、国安部门和武警部队的工作行使领导职能,它既是政法部门,又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同级党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
中文名:政法委书记 始建时间:改革开放初期 党 派:中国共产党 地 区:中国大陆 简 称:政法委
主要领导
郭声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
主要职责
(一)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三)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五)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六)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七)指导下级综治委、政法委工作。
(八)地方政法委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任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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