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礼(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副教授) 0 0
王洪礼,男,1970年出生,山东五莲人,毕业于山东大学,硕士学位,现任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侵权责任法,物权法,物业管理。-
中文名:王洪礼 民族: 出生地:山东五莲 毕业院校:山东大学 学位/学历:硕士 职业:教师 专业方向: 职务: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副教授 学术代表作: 主要成就: 性别:男
人物经历
学习经历
1989年-1993年,山东师范大学政治系文学学士。
2002年-2005年,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
工作经历
2002年-至今,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副教授。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论文
1、《网上银行失窃案件责任分析》载《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民事检察调查取证权探究》载《人民检察》。
3、《安全保障义务性质辨析》载《法学杂志》。
4、《代签名人身保险合同效力的认定与道德风险防范》载《法学论坛》。
5、《特异体质过敏事故责任的经济分析》载《法律适用》。
代表性课题
1.主持:山东省软科学研究项目《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司法应对》。
2.主持:山东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环境保护补偿法律问题研究》。
3.主持: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山东政法学院立法研究院项目《 修改专题论证与条文设计》。
4.主持:山东省教育厅《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法律问题研究》。
5.主持:山东省法学会《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法学高等教育走向》。
6.主持:山东省法学会《转型期婚姻领域冲突格局的形成—》。
7.主持:山东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
8.主持:国家专利《法律条文查询器》200820173939。
9.参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状况实证研究》,杨敏教授主持。
10.参与:山东政法学院科研计划项目《健全政府购买律师法律服务机制研究》,潘志玉主持。
人才培养
教材
1.独著:《民事诉讼证据简论》中国检察出版社。
2.独著:《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法律问题研究》济南出版社。
3.独著:《生态环境补偿法律机制研究》济南出版社。
主讲课程
主讲本科生的《民法学》《侵权法》《物权法》等民商法学类课程。主讲硕士研究生的《法律谈判》、《司法学》等课程。
荣誉表彰
曾获山东政法学院第一届“山政育人之星”十佳称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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