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中国工程院原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 0 0
李宁,1962年7月9日生,男,江西省南昌县人,1982年毕业于江西农业大学,动物分子遗传育种学专家,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工程院原院士,曾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20年12月8日起,经中国工程院主席团审查确认,决定撤销李宁(农业学部)中国工程院院士称号。[1]-
中文名:李宁 民族:汉族 出生地:江西南昌 毕业院校:江西农业大学 学位/学历:研究生 职业:教师 生肖:虎 任职机构:中国农业大学 职位:中国农业大学教授 职称:教授 政党:中国共产党 入党时间:1985年6月
人物经历
1962年7月9日,出生于江西南昌。
1982年,毕业于江西农业大学牧医系。
1992年,获中国农业大学与都柏林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学位。
2007年,李宁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2020年12月8日起撤销)。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科研综述
李宁是动物分子遗传育种学专家,发现和克隆了多个影响动物重要生产性状的基因,发展和应用了一批动物分子育种工程技术。同时,他在动物功能基因组、克隆分子机理等基础研究领域,取得了较好的原创性成果。
发现和克隆了多个影响动物重要生产性状的基因,发展和应用了一批动物分子育种工程技术,在中国动物品种改良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建立和发展了中国动物克隆和乳腺生物反应器研制体系,一些反应器表达量达到国际最好水平,取得了重大的产业化进展,部分成果推广应用效果良好;同时,还在动物功能基因组、克隆分子机理等基础研究领域,取得了较好的原创性成绩。
科研成果
获得国家级二等奖3项、省部级一等奖3项和省部级二等奖2项,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863计划先进个人,WCGALP青年科学家奖,首都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中国遗传学会“李汝祺”优秀论文奖;发表学术论文217篇,其中SCI论文82篇,包括在《Genomics》、《Biology of Reproduction》等国际著名科学期刊上的论文;主编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动物遗传学》和英文专著《Genomics and Biotechnology in Livestock Breeding》;获得发明专利3项,19项专利处于公示期。
获中国和美国发明专利15项。获2001年和2000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03年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005年北京市科学技术一等奖和2006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发表学术论文260余篇,其中在 “Genome Research”、“Nature”等期刊SCI论文160多篇。
科研项目
李宁是中国农业大学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之一,是动物遗传育种学的特聘教授,是“973”项目“农业动物遗传育种与克隆的分子生物学基础研究”首席科学家。
2000年12/24日,北京顺义三高科技农业试验示范区,3只颈系红色绸带的小山羊在自己的“公寓”内从容面对玻璃窗外频频闪烁的闪光灯、摄像机,这就是中国农大与北京兴绿原生物技术中心合作试验成功的中国首例转有人α抗胰蛋白酶基因的转基因羊。这项成果是在国家生物工程开发中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北京市科委、北京市顺义区政府的支持下完成的。
此后,国内外众多媒体对这项成果进行了报道,李宁的名字和他的成果同时也跃出了学术圈,为更多的人所知晓。
李宁领导的课题组,多年来围绕体细胞克隆牛的生产技术开展了全面系统的研究与创新,大大提高了体细胞克隆牛的生产效率。在应用于高产奶牛、优质种公牛和优良地方品种牛的保护和扩繁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
荣誉表彰
2005年度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08年“北京市优秀中共党员”作为国家“863”计划现代农业技术领域专家组组长、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团结带领创新团队,多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发表SCI论文200余篇,获发明专利15项,培育了世界上最大的克隆牛和转基因奶牛群体。
社会任职
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科技部“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和科技部“863”计划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组长、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欧盟第5框架计划PigBioDiv2计划的负责人。
人物事件
涉案被查
2014年8月,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教授李宁在7月初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因其涉嫌将承担的一个转基因项目的经费转移至自己控股的公司,涉及资金达千万元。李宁被带走的消息最初从科技部内部的一个项目结题会上传出。
依法逮捕
2014年10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2014年中央首轮巡视整改情况,其中包括科技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全文。
通报说,审计署2012年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其中涉及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等人承担的由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组织对上述5所大学7名教授是否承担科技部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情况进行了清查,立即停止了李宁等人承担的所有项目经费,并责成其法人单位进行整改,加强管理。同时,积极协助中央纪委、教育部、审计署和司法机关等进行认真查处。目前,共依法依纪查处了8人,其中李宁被依法批捕。
被查核实
中国农业大学外宣部门陈姓负责人表示,李宁正在接受司法调查,而学校方面也正在配合科技部等有关部门进行相关审查工作,最新进展会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中国工程院新闻发言人董庆九表示,已注意到李宁院士被依法逮捕的相关报道,中国工程院将视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性质和生效的判决,依据《中国工程院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程序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如果按照这一规定进行处理,李宁或将成为中国首个被撤销称号的中国工程院院士。
2014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表示,现初步查明,李宁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假发票和事项套取科研经费转入本人控制公司方式,先后涉嫌贪污公款2000余万元。
公开审理
2019年12月30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及张磊贪污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宁系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担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李宁课题组负责人,还担任多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被告人张磊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特聘副研究员、科技部多项课题负责人。被告人李宁同张磊利用其管理课题经费的职务便利,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期间,采取侵吞、骗取、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手段,贪污课题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3756万余元。上述款项被李宁、张磊转入李宁实际控制的公司占为己有,并投资其他多家公司。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同案被告人张磊的供述、证人证言以及用于套取科研经费的虚假合同、发票等书证,还出示了司法会计鉴定书等。李宁、张磊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宁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辩解,张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李宁、张磊还进行了最后陈述。
被告人李宁、张磊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及普通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全程通过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新浪微博进行了直播。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停止院士
2015年1月,中国工程院在官网公布了2013年12月9日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守则》和《中国工程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后者首次对工程院院士劝退或撤销的程序作出规定,并明确,院士如果涉及触犯法律,自被批捕之日起即停止其院士资格,自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生效之日起撤销其院士称号。按照这一规定,涉嫌贪污2000万元、于2014年6月被批捕的中国农业大学的李宁已被停止院士资格。
一审开庭
2019年12月30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及张磊贪污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宁系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担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李宁课题组负责人,还担任多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被告人张磊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特聘副研究员、科技部多项课题负责人。被告人李宁同张磊利用其管理课题经费的职务便利,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期间,采取侵吞、骗取、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手段,贪污课题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3756万余元。上述款项被李宁、张磊转入李宁实际控制的公司占为己有,并投资其他多家公司。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同案被告人张磊的供述、证人证言以及用于套取科研经费的虚假合同、发票等书证,还出示了司法会计鉴定书等,李宁、张磊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宁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辩解,张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李宁、张磊还进行了最后陈述。
被告人李宁、张磊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及普通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全程通过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新浪微博进行了直播。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一审宣判
2020年1月3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及同案被告人张磊贪污一案,对被告人李宁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被告人张磊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贪污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被告人李宁利用所担任的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李宁课题组负责人以及负责管理多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经费的职务便利,同被告人张磊采取侵吞、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手段,贪污课题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3756万余元,其中贪污课题组其他成员负责的课题经费人民币2092万余元。上述款项均被李宁、张磊转入李宁个人控制的账户并用于投资多家公司。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宁同张磊利用李宁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科研经费,数额特别巨大,李宁、张磊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
鉴于近年来国家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不断调整,按照最新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依据李宁、张磊名下间接费用可支配的最高比例进行核减,对核减后的345万余元可不再作犯罪评价,但该数额仍应认定为违法所得,故被告人李宁、张磊贪污数额为人民币3410万余元。在共同犯罪中,李宁系主犯,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本案部分赃款已追缴,对李宁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张磊系从犯,且认罪悔罪,依法可对张磊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二审宣判
2020年12月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及同案张磊贪污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二审维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松刑初字第15号刑事判决第一项中对被告人李宁犯贪污罪的定罪部分和第二、第三判项,撤销该判决中对李宁的量刑部分,对上诉人李宁以贪污罪改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期间,上诉人李宁自愿认罪认罚,提交了悔罪书,在其辩护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二审庭审中,李宁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及判决认定的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根据其认罪态度,依法从轻处罚,并愿意接受法院的判罚。根据李宁的认罪态度,检察机关提出了二审的量刑建议。
休庭后合议庭进行了认真评议,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李宁、原审被告人张磊犯贪污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鉴于李宁二审期间认罪认悔罪,对上诉人李宁的量刑应予改判。根据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法庭遂作出上述二审判决。
撤销院士
2021年1月11日,中国工程院官网发布关于撤销李宁(农业学部)院士称号的决定。决定如下:根据2020年12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宁贪污罪的判决意见和中国工程院相关规定,经中国工程院主席团审查确认,决定自2020年12月8日起撤销李宁(农业学部)中国工程院院士称号。
人物言论
2010年3月5日,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说,转基因技术为农业生产中的许多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办法,应当积极推进转基因技术的发展。他还说,当前部分社会公众对于转基因技术的认知还存在误区,需要一些时间来让公众逐步了解和信任转基因技术和产品。
2013年5月,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教授李宁说:现在关注生物安全的人,绝大部分不熟悉生物安全知识。其实我们自己一口就吃进成千上万个基因。让人们接受女人不是男人的一根肋骨变出来的,用了1800多年时间。当前面对农业生产中的许多问题,转基因相关的生物技术提供了有效的方法。对一个民族、对一个国家来讲,这些方法接受得慢一点的话,就会落后。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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