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乃则(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董) 0 0
高乃则,男,1961年10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3月,陕西省监委对高乃则涉嫌行贿犯罪问题立案调查。[1]-
中文名:高乃则 外文名:Gao Naize 别名: 民族: 籍贯: 毕业院校: 职业: 主要成就: 民 族:汉族 出生地: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 职 业:企业家
人物经历
高乃则早年是在陕西省府谷县二道街卖豆腐,后有机会才转入煤业和镁电业。
1998年,成立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
所获荣誉
先后被评为“感动陕西——2005年度十大杰出人物”、“首届西部开发新闻人物”、榆林市社会扶贫工作先进个人。
公益活动
从1999年开始,高乃则个人先后拿出1.5亿元,无偿捐助给贫困的农村,帮助30个村完成了人饮工程,为4个村架设了农电线路,实施了12个村的农网改造,修通了9个村的通村道路,为31个自然村开通了无线电话。为了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高乃则拿出1000万元为县医院购置了核磁共振仪,为了解决农民上学难的问题,高乃则拿出800万元建设了一所希望小学。
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高乃则的集团公司向受灾地区捐款100万元。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后,高乃则捐款100万元。
截至2009年,高乃则用于扶贫济困捐赠资金累计超过6000万元。2008年胡润慈善榜评选中,以2890万元的捐赠额,位列第91位,成为陕西省唯一上榜企业家。
2010年4月22日,胡润研究院发布《2010胡润慈善榜》,高乃则从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4月9日以2.51亿元的捐赠额荣登该榜,名列第五,捐赠方向为社会公益、教育。
社会评价
在榆林府谷,高乃则的传奇经历和慷慨大方资助很多贫困人群的事,为不少人所知。榜单编制人润告诉记者,高乃则的捐赠主要是在扶贫、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此外,有资料显示,高乃则还在慈善助学、助医、救济贫困、安排社会就业和解决当地农民吃水等方面做出了贡献。不过对于此排行榜,高乃则在电话中说:“上不上榜无所谓,主要是看干了啥实事。”
人物事件
煤矿争议
2012年5月21日报道,高乃则涉嫌伪造证明侵占他人价值数亿元的煤矿,《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由于此事件涉及相关政府公职人员,陕西榆林市纪委已介入调查。
2012年6月5日报道,该起因煤矿股权纠纷引发的法律诉讼去年已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争议煤矿归高乃则等人所有,而该事件是否涉及公职人员,榆林市纪委未作明确表态。
侵占传闻
有媒体报道称,府谷县庙沟门镇余家伙盘村境内的余家伙盘煤矿被高乃则侵占,该煤矿目前市价在十亿元以上,该煤矿原股东数人莫名其妙地失去了煤矿的全部股权。
据报道称,杨某等人于2009年11月发现,余家伙盘煤矿股东早已变更为高乃则等6人,高乃则等人是通过向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方式,“夺取”了煤矿股权。当时余家伙盘煤矿市场价不低于三亿元,现在该煤矿市场价在十亿元以上。同时,府谷县庙沟门镇也被指企业注册登记时,政府领导出具证明时签名造假。
2012年5月,陕西兴茂侏罗纪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所拥有的余家伙盘煤矿确实存在股权纠纷,该纠纷去年4月已有明确结论。案件经过两级法院裁定,确认了高乃则等股东对余家伙盘煤矿的合法地位,其煤矿归属已有定论,诸多流言和说法都是一些人捏造的。
股权风波
1995年,余某等3人与余家伙盘村签订了承包余家伙盘煤矿经营至2007年的协议。不久,该协议变更为余某独自承包,1997年承包人又增加了刘某。2007年承包期满后,余家伙盘村全体村民与苏某等3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全部股份转让给受让方。一年后,高乃则通过资本运作参与也成为了股东。2008年9月,高乃则等股东通过向省工商局申请企业登记,成立合伙企业。该企业注册登记后,很快引发了法律诉讼。
2010年,杨某等三人向省工商局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余家伙盘煤矿企业性质、注册资金、投资人等登记行为。杨某等人称,当年由刘某和吕某持有余家伙盘煤矿全部股份,后吕某全部买断,后来陆续有杨某、杜某、王某等三人加入合伙投资。不过,余家伙盘煤矿法人代表一直显示为刘某,他们没有及时变更,直到2009年11月才知道,余家伙盘煤矿已被别人注册。
2010年3月省政府维持省工商局对煤矿的注册行为,杨某等不服,提起行政诉讼。2010年11月西安市未央区法院一审驳回该起诉。2011年4月西安市中院终审驳回上诉。记者昨日看到该案法院裁定内容,杨某等人认为,余家伙盘煤矿属集体与个人联办,作为投资人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变更工商登记,高乃则等人实际上只是煤矿承包人。省工商局回应称,杨某、王某、杜某以及吕某自煤矿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均未列入股东名册或合伙人名册,在煤矿登记档案中没有任何记载,不符合申请人资格。高乃则等人申请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部门依法予以登记。
高乃则与李黑记的纠纷
2016年6月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陕01执第282-6号执行裁定书”中看到,高乃则与他参股的一家公司作为被裁定人被法院裁定赔偿。
这份裁定书中,申请执行人是东岭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李黑记。李黑记,也是陕西东岭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岭工贸)董事长。东岭工贸官网资料显示,公司是陕西最大的民企,主要涉入贸易、钢铁及有色金属冶炼、矿产开发及煤炭采掘、房地产等领域。
上述案件中,被执行人之一是府谷煤业,这家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是高乃则。另一个被执行人便是高乃则本人。
新旧首富之间出现诉讼纠纷,这样的“戏码”自然格外夺人眼球。
从这份裁定书上看,高乃则与李黑记的纠纷来自借贷。东岭锌业与府谷煤业、高乃则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东岭锌业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16472.1万元,以及利息、承担仲裁费133.24万元,两项合计约1.66亿元。
涉嫌行贿
2020年3月10日,据陕西省监委消息: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决定对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乃则涉嫌行贿犯罪问题立案调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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