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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达(8·1中传女生遇害案犯人)

人物简介

李斯达,今年23岁,河南人,音响导演专业毕业,是周云露的同年级校友。

人物性格

同学对新京报记者称,李斯达沉默寡言,在他的世界里,艺术就是全部,“他说话会有舞台腔,笑起来像是京剧里的鲁智深。”“李斯达是大神级存在的人,像活在戏里”。一位付姓同学告诉新京报记者,李斯达“沉默寡言,人有暴力倾向”。他记得,新生入学军训时,李斯达曾私藏刺刀。事发后,多张李斯达的照片开始流传,包括李斯达手持尖刀的自拍照,还有照片显示其手缠佛珠对天怒目竖中指。记者从李斯达 的同学朋友处了解到,李斯达平日沉默寡言,特立独行,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人物事件

事件经过

2015年8月10日晚,警察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宾馆找到了李斯达,当时他正在睡觉。

2015年8月10日23时许,朝阳警方接中国传媒大学保卫部报警称校内学生周某某失踪。接报后警方迅速开展工作,于2015年8月11日凌晨将嫌疑人李某某(男,23岁,河南省人,中国传媒大学学生)抓获。经讯问,李某某对8月9日强奸周某某未遂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精神鉴定

2016年1月6日,在李斯达被羁押5个月后,其辩护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给李斯达做精神病司法鉴定。2016年8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表明李斯达无精神病,实施违法行为时无精神性症状导致的辨认和控制能力障碍,评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提起公诉

2016年9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李斯达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一审判决

2016年8月底,李斯达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2016年11月18日,该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

2016年12月30日,市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李斯达死刑,并赔偿周云露父母5.2万元。宣判后,李斯达明确表示上诉。

二审开庭

2017年5月25日上午,中国传媒大学女生遇害案二审在北京市高院开庭审理。25日的庭审中,李斯达表现出了一定的求生欲望。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二审宣判

2017年10月31日,北京高院对中国传媒大学女生遇害案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李斯达的上诉,维持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斯达死刑的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报请最高法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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