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背景
拉姆斯·波顿(Ramsay Bolton)是奇幻小说《冰与火之歌》中的人物,性格残酷,野蛮,以折磨他人为乐。
人物生平
拉姆斯是卢斯·波顿强暴某位磨坊主的老婆的产物。卢斯在打猎的时候看上了这位磨坊主的老婆,并决定违背法律,实践一下被禁止的“初夜权”传统——领主有权力占有平民的新娘。
当拉姆斯的母亲来到恐怖堡,宣称她需要资助来抚养已经变得不听管教的拉姆斯时,卢斯送给拉姆斯一个仆人。此人由于某种未知的天生怪病而皮肤发臭。
尽管常常洗澡,还是闻起来很糟糕,被人们称为“臭佬”。把他送给拉姆斯实际上是卢斯的一个残酷的玩笑,但两人却变的密不可分(非基友)。卢斯后来深思,到底是拉姆斯带坏了臭佬?还是臭佬带坏了拉姆斯?不管怎样,臭佬总是忠诚地遵从拉姆斯的指令。
五王之战的两年前,因为卢斯的嫡生子多米利克牺牲(被拉姆斯下毒),又没有其他孩子,于是他把自己的私生子带到恐怖堡作为自己的继承人。在此之前,拉姆斯一直与自己的母亲生活在一起。
主要事迹
列王的纷争:
当卢斯去前方打仗时,拉姆斯开始在恐怖堡屯兵。在得知临近的霍伍德家的土地同时失去领主和继承人后,他出手了。拉姆斯最终夺取了霍伍德的城堡,强迫寡妇唐娜拉·霍伍德伯爵夫人嫁给自己,随后把她锁在塔里,不给她吃的。
霍伍德夫人在被活活饿死之前吃了自己的几根手指头。在罗柏·史塔克的要求下,曼德勒大人派人追杀拉姆斯来阻止他的暴行。拉姆斯当时刚刚强X并杀死了一个农家女而臭佬正在X尸,被一行人马从远处发现。拉姆斯把自己的衣服给了臭佬让他逃跑,结果臭佬被当成自己给射杀,因此保住性命,假装成臭佬作为犯人被带到临冬城。
在席恩·葛雷乔伊占领了临冬城之后,拉姆斯为了获得自由而宣誓效忠席恩。他很快成了席恩最信赖的参谋(至少是表面上看起来),并帮助席恩把逃走的布兰和瑞肯抓回临冬城。
在两个史塔克家男孩成功的逃脱后,他想出一个精妙的计划来掩饰席恩的尴尬——杀掉两个和史塔克同岁的农家男孩,剥了尸体的皮,来避免被认出。
席恩把他们被剥皮的尸体当做史塔克家的男孩带回临冬城,把他们的脑袋插在城墙的枪尖上,由此遭众鄙视。而当裂颚达格摩的进攻被挫败时,北方人怀着对席恩的背叛和杀死自己少主的愤怒,进军临冬城以解放它。
即使没怀着多少胜利的希望,席恩仍然不愿意放弃城堡,他准备和那没几个对他忠诚的铁民一起作最后一搏。拉姆斯提出他可以带回援军来帮助席恩,于是席恩给了他的几个钱让他向恐怖堡跑路了。
在与父亲商议之后,拉姆斯和他的部队向临冬城进发,碰巧遇上罗德利克爵士和他的军队过来打声招呼。拉姆斯已经换下他仆人的装束,穿着一身盔甲,带着红色头盔,和罗德利克会面。
当老城主向他伸出友谊之手时,拉姆斯砍掉了他的胳膊,然后带领军队蹂躏被吓呆了的北军。当他骑行到临冬城门下,拉姆斯对席恩秀出罗德利克爵士,兰巴德·陶哈,克雷·赛文的尸体,作为忠诚的表示。
席恩打开城门并亲自会见了拉姆斯,拉姆斯摘下红色头盔,展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他告诉席恩他很想玩玩给席恩暖床的凯拉妹子,席恩拒绝了,于是拉姆斯一拳把他砸躺。拉姆斯随后对临冬城进行了大肆劫掠,冷血的杀害很多其中的居民,歼灭了剩余的铁民,并俘获了席恩。
冰雨的风暴:
拉姆斯因他出色的服务(注:在铁民对临冬城的屠杀中解救妇女和儿童。)而受到托曼·拜拉席恩国王的奖励,被合法化为拉姆斯·波顿,卢斯的正统继承人。
拉姆斯把席恩关在恐怖堡,剥了他的皮,并把其中的一小片寄给罗柏·史塔克作为礼物,来证明席恩“谋杀”布兰和瑞肯的罪行已经得到了报应。在红色婚礼之后,卢斯将一位由别的女孩假扮的艾莉亚·史塔克许配给他,使他成为了临冬城的领主。
群鸦的盛宴:
拉姆斯招兵买马向南方进发,准备从后方进攻卡林湾(仍被铁民们占据)。
魔龙的狂舞:
拉姆斯强迫席恩扮演臭佬——他被杀的仆人。他不允许席恩洗澡,并在他身上涂排泄物。拉姆斯同时会跟席恩做游戏——先剥了他脚趾或手指上的一些皮,让他感受几天的极度痛苦,再让他哀求自己砍掉被剥皮的部位(赐予慈悲)。因为痛恨席恩的微笑,拉姆斯打断了他几颗牙。此外他还净了席恩的身(原著中没有此情节)。大,小瓦德都成为了拉姆斯的侍从。
拉姆斯以席恩为使者,兵不血刃的将卡林湾拿下。他以食物和和安全许诺生病挨饿的铁种们——前提是他们得投降。于是他们投降了,于是他们全被拉姆斯干掉了,活生生的剥了皮,尸体被摆在卡林湾的道路旁边。卢斯对拉姆斯的很多行为颇有微词,表示拉姆斯在进行体育运动时应该稍微谨慎些——他在北境已然声名狼藉了。
拉姆斯娶了珍妮·普尔——只有他,他父亲,和席恩知道这女孩不是艾莉亚·史塔克——并且经常当着席恩面虐待她。结果珍妮和席恩最终被曼斯·雷德救走(曼斯是被得知这场婚礼的琼恩·雪诺送去救他的“小妹”的)。
尽管珍妮和席恩逃跑了,曼斯本人却被拉姆斯抓到。拉姆斯送给琼恩一封的信件,声明他已经打败了史坦尼斯的军队,杀了国王,抢了他的剑。他同时声明他要他的新娘回来,如果琼恩不还给他,他就自己来取。这封信的内容的真假仍待考证。
人物性格
拉姆斯长得肉肉的,嘴唇像大蠕虫,黑色长发。尽管他本身是一个有能力在背后操纵别人的人,狡诈而冷血,但拉姆斯还是相当坦率的。他喜欢虐待和病态的行为,例如把赤裸的姑娘放进波顿家森林里,然后带着一群野狗追猎她们。
对于那些委身他的姑娘,他会让她们死的痛快(当然是在强暴之后),然后剥去尸体的皮。为了“纪念”这样的“好姑娘”,他会给他的狗取她们的名字。那些不愿委身他的女人也还是逃不脱被强暴的命运,有时是被他,有时是被他的狗,有时一起,然后她们会被活生生地剥皮,而所有的人皮都会被作为可怕的战利品带回恐怖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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