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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蓬溪县委关于市委扶贫领域第二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4日至11月2日,市委扶贫领域第二轮专项巡察第一组对蓬溪县开展专项巡察,并于2018年12月3日向中共蓬溪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县委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全部主动认领,立行立改,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了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直面问题、压实责任、突出重心,全面完成整改目标

  县委把推进市委扶贫领域第二轮专项巡察第一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由县委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牵头负责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落实,举一反三、提升成效,统筹兼顾的整改原则,实行专项整治与具体整改同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关于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认识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宣传不到位,贫困户对‘四项资金’政策知晓度不高,和实际结合不紧密、机械执行政策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召开扶贫领域信访维稳专项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市委巡察信访反馈问题。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完善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联系并督促各专项工作组充分发挥职能职责,确保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能够及时传达落实。加大专项部门的政策宣传,保障政策有效实施。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信访维稳责任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整改。结合各部门各单位职能,分项落实整改,限期整改落实。

  (二)关于落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盲目乐观倾向、压力传导不到位,发挥总揽全局的作用不充分、部门和乡镇合力不强,官僚主义现象、指导督促效果欠佳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监督责任。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作风建设,进一步明确乡镇主体责任,县直部门帮扶责任,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责任,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二是构建各负其责、合力攻坚责任体系。实行督导与问责联动,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究包保责任人责任。三是成立专项督导工作组。建立协调会商调度机制,强化督导协调指导,顺排工序,倒排工期,逗硬通报,严格考核,确保工程有力有序按期推进。四是强化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动镇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乡村医生等帮扶力量深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五是健全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基层督查、结对帮扶自查自纠工作,确保问题整改落实。

  2.关于“落实乡镇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群众信访多、党委缺乏较真逗硬的工作干劲,安置点附属设施严重滞后,联村路建设推进缓慢,乡村道路建设项目存在违规行为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建工作专班。由相关县级领导牵头,组织业务骨干通过走村入户,核查资料、座谈了解,及时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动态。同时,利用村务公开栏、广播、村民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扶贫政策。二是落实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增加机械和人员,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目前已完成安置点附属设施等工程建设,并顺利通过省级脱贫攻坚交叉考核。三是县纪委监委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建立督查、问题、整改台账,对违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

  (三)关于落实专项部门监管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扶贫政策纸上空转,依法治县办发挥作用差、感恩教育未开展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严格干部教育管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考核考评,加强业务素质培养,特别是增强统筹协调能力,确保有人干事、干得好事。二是强化扶贫政策宣传,切实增强全民扶贫法治意识。推行扶贫政策宣传“直通车”,让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到脱贫攻坚中来。用好用活农民夜校,加强贫困户感恩教育。三是强化方案实施。对照年初工作方案,再次全面梳理、逐一核查完成情况,对能立即完成的责令立即完成,对不能立即完成的责令建立工作计划、限期完成,对出色完成的进行总结推广,对完成不力的逗硬扣减目标绩效考核分。

  2.关于“推进项目质效差,土坯房、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户项目推进会,研究部署项目推进工作。县委绩效办和县各专项部门根据进度安排逗硬考核。截止目前,各项目均已动工。二是加强对质量安全监管。县住建局落实专人,成立专项督导工作组,进一步加强对监理和施工单位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行为的监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施工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加大抽查检查频率。三是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到实地勘察。逐户排查房屋地基沉降、墙体开裂、墙面翻沙脱灰等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靠。

  3.关于“慵懒怠政缺乏担当,贫困户拆旧建新面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问题,部分部门主动担当意识欠缺、工作效果较差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认识。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批示指示及中、省、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政治意义,坚定不移地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二是主动履职尽责,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反馈的问题,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强化扶贫政策推进、资金使用等,确保扶贫高质高效。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建立专项扶贫工作长效机制。在认真落实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好各项扶贫资金,建立奖励机制,构建月联席会制度,解决推进中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4.关于“前瞻性谋划不够,资金后期监管欠缺、责任未落实、存在隐患,危房改造、土坯房改造未及时进行验收、后期关键环节监督不到位、对质量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资金监管。成立定向资金督查组,抽查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流向,均未发现违规使用捐赠资金的情况,确保扶贫日活动捐赠资金合理募集、规范使用。二是及时竣工验收。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民政局、县残联成立3个竣工验收小组,通过抽查的方式,对全县各乡镇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了验收。三是加强项目监理。成立3个督查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乡镇进行整改。

  (四)关于落实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执纪问责力度偏软、震慑作用不强,统筹督促力度不够、问题导向意识不强、监督检查不力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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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召开2次纪检监察系统专题会议,细化制定扶贫领域专项督导、主体责任、专责监督3张任务清单。二是持续深化专项治理。整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绩效办等部门成立5个专项督查组,紧盯县、乡(镇)、村“三级责任主体”。2018年全县扶贫领域71个问题线索全部及时处置到位。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3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较2017年同比增长328.57%。成立工作专班,针对市委扶贫领域第二轮专项巡察蓬溪县交办的问题线索,已立案查处13人,组织处理21人,其中追究科级领导干部2人。三是统筹各级纪检力量。对7个贫困村开展蹲点调研,推动解决问题3个,发现问题线索1个。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纳入2018年度考核,对交(督)办件进行跟踪督导,2018年全县15个派驻纪检组筹备组平均参与调查扶贫案件2.3次,召开分片协作会10余次,研究解决问题20余个,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发现问题30余个,协助查办案件10件;严肃追究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力2件2人。

  2.关于“乡镇纪委履职监督责任缺失,个别乡镇纪委没抓主责主业、未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动分工、制度、考评“三规范”,落实经费、人员、机制“三保障”。二是加强统筹联动。健全完善县纪委监委领导分片联系制度,切实解决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三是严格日常监督。建立督查、问题、整改三本台账,定期开展暗访抽查,实行点位剖析、动态监督,加强源头治理。四是深化“三转”,聚焦主业。持续深化“三转”,对乡镇纪委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清理,县内抽派的,立即回岗履职;缺岗的,立即补齐人员。五是强化追责问效。把扶贫领域案件查办纳入乡镇纪委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并增加考核权重,严格逗硬考核,对市委巡察组本轮巡察反馈问题线索严格实行“一案三查”。

  (五)关于巡察期间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蓬南镇集镇房屋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目标。成立乱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引导业主完善合法手续,依法查处、严厉打击一批违章建筑,按照消化存量、严控增量的要求,确保无一起新增违法违规建筑。二是全面摸排,精心编制整改方案。摸排乱象情况,分类建立台账,约谈违章建房户,根据“一案一策”工作要求,分类整理,制定解决方案。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召开建筑业主和社区干部会议,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继续重拳整治违法违规建筑,发现一处,查处一处,保证违法建设“零”增长。

  2.关于“县中医院重点项目进展严重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做到责任到项目、任务到个人,顺排工序,倒排工期,以高效率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加强协调,周密部署,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分步、工程预算和财评、施工队伍招投标等工作,现该项目正按计划推进。

  3.关于“水井湾经适房办理两证未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办理油房沟经适房土地使用总登记证,下一步我县实行“追办分离”政策,解决未办理“两证”问题。

  (六) 关于“集体经济、产业扶持基金全市排位低、产业扶持基金未使用、与贫困户利益联接不紧密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公开,抓实问题整改落实。把产业扶持基金的管理、发放、使用全过程向群众公开,提高透明度,把产业基金使用管理置于全体村民的监督之中。二是抓住政策机遇,用活产业扶持基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三是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充分挖掘贫困村当地的资源优势,规划实施特色产业,实现农民增收、集体增资。四是完善利益联接机制。创新农业企业推动模式,推行“投资入股+保底分红”的农业经营模式,带动贫困村产业发展,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五是强化检查考核。将促进集体经济增加和产业扶持基金的管理使用纳入了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促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扶持基金管理使用安全有效。

  二、鲜明导向、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全面巩固整改成效

  下一步,蓬溪县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凝聚正能量。

  (一) 鲜明旗帜,强化整改落实。县委将继续坚持抓整改落实不放松,对反馈的问题紧盯不放,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

  (二) 举一反三,提升整改成效。针对共性问题,全面查找薄弱环节。针对住房安全、扶贫项目管理、扶贫资金管理、干部作风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增强整改工作实效性。同时,立足长远,建立问题核查整改长效机制,按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增强整改结果转化和运用。

  (三) 统筹兼顾,推动整改提质。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提速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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