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天津市创业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创投中心”)业务工作需要,解决中心部分岗位人员紧缺问题,根据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社会人员。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5日至2001年4月15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8.具有3年以上财务会计岗位相关工作经验,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 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 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和我单位共同组织实
施。我中心成立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组织、面试工作等环节。招聘领导小组由创投中心负责人、人事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创投中心主任担任。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考生可以从2019年4月3日开始查询。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 4月15日8:00—4月21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4月15日8:00—4月22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4月15日8:00—4月23日16:00
报名、审核和缴费期间,咨询电话为59385906-805。咨询时间为4月15日—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达不到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报考该岗位并已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4月26日9:00—16:00
资格审查:我中心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客观、公正、及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明确告知原因。对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注明缺失的内容,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报名期间,我中心将安排专人值班,及时针对报考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科目报考财务岗位人员使用《综合知识(财会类)》试卷,试题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命制。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类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5月8日8:00开始
笔试时间:5月11日
上午: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综合知识
5月27日我中心到考评中心领取纸质版的笔试成绩单;5月28日,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我中心将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5月29日—6月6日,我中心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名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本科、研究生)、身份证、职称证、相关证明材料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到我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地点:天津市创业投资发展中心(天津市科技金融发展中心)(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5号科技金融大厦131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我中心可以视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我中心将及时录入资格复审结果,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四)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工作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官为中心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及市科技局相关部门领导组成。面试试题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命制。考试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6月18日8:00—6月21日16:00
面试时间:6月22日或6月23日
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测查,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6月25日前,向考评中心报送结构化面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比例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2(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造成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7月1日,到考评中心领取纸质的总成绩单;7月3日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我中心同时张榜公布总成绩。
(五)体检
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若出现报考人员成绩并列,已确定为统一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后又都合格,同时进入考察阶段,在考察阶段中进行筛选,经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与备案
公示结束后,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于被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的,我中心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一个月内,我中心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被聘用人员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十)纪律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