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推动返乡创业就业,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创业基地孵化功能和承载水平,促进我县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我县出台创业场地租金和水电费补贴办法。
补贴条件:符合产业转型发展方向,合法合规经营项目;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与租用场地地址一致;实体经营者与租房主体一致。
补贴标准: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给予不超过租金、水电费和网络费总额50%的补贴。(刘善军)
为进一步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推动返乡创业就业,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创业基地孵化功能和承载水平,促进我县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我县出台创业场地租金和水电费补贴办法。
补贴条件:符合产业转型发展方向,合法合规经营项目;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与租用场地地址一致;实体经营者与租房主体一致。
补贴标准: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给予不超过租金、水电费和网络费总额50%的补贴。(刘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