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文的内容是否涉及到国家的秘密、涉及秘密的程度,可分为秘密文件、普通文件和公布文件。
(1)秘密文件。秘密文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分为三级,即“绝密”、“机密”、“秘密”三类。对于涉密的文件都要给予编号,这样是为了进行控制,每一份文件发给谁了,发到哪了,应该供哪些人阅读都有明确的规定。所以“绝秘”、“机密”、“秘密”又称为“三密”文件。另外,文件保密是有时间限制的。
(2)普通文件是相对于秘密文件而言的,从这个角度说,也可称为非密文件。这种普通文件也不是没有秘密可保,不是可供任何人来看的。一般来说,只限于本机关或本组织内部,不对外公布,即不在社会上传播,也不向国外传播。
(3)公布文件。公布文件是向人民群众和国内外公开发布的文件。比如:一些公告、通告、国家领导人的讲话等,这些都可以利用广播、电视来播放,利用报刊来刊载,甚至可以公开张贴,也可以口头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