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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公文写作大比武活动

各区县市环保局(分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环保局(分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

按照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年”主题活动部署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学习与交流,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全系统公文写作水平,决定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组织开展公文写作大比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比武对象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科级及以下)。

三、比武方式

1.公文写作大比武活动以平时考核+集中考评相结合,基分300分,其中公文拟制、文字综合材料和调研报告、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各100分,平时考核、集中考评各占50%。

2.集中考评。聘请“两办”及主要新闻媒体权威专家成立市生态环境局公文写作大比武集中考评专家组,负责公文、优秀文字综合材料和调研报告、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的集中考评工作。其中,局办公室负责公文、文字综合材料和调研报告集中考评素材的收集、送评,原则上每个单位要各报送5篇以上高质量集中考评素材;信息中心负责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集中考评素材的收集、送评,原则上每个单位各报送3篇以上高质量的集中考评素材。未按要求报送的在优秀单位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3.平时考核。局办公室负责公文拟制、文字综合及调查研究工作的平时考核;信息中心负责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平时考核。要建立考核台账,及时登记有关信息并提供支撑依据。

4.整个大比武活动由局办公室统筹,集中考评和平时考核结果报有关局领导审核后,提交局党组会议审定。

四、奖项设置

(一)优秀公文

1.评选范围:常环党发、常环党函、常环党报、常环、常环报、常环发、常环函、常生环委发、常生环委函等九类公文。

2.设一等奖1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6篇。

(二)优秀文字综合材料和调研报告

1.评选范围:总结计划、领导讲话、情况汇报、典型经验材料、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等。

2.设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6篇。

(三)优秀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

1.评选范围:上报“两办”的政务信息,省厅网站、政府网站、市局网站、微环保、常德日报、常德晚报、湖南日报、中环报等各类主流媒体公开发表的新闻宣传稿件。(同一内容稿件不重复送评)

2.设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6篇。

(四)优秀单位

1.评选范围:各区县市环保局(分局)、局属各单位。

2.设优秀单位奖项15个,其中,公文拟制工作优秀单位5个,文字综合及调查研究工作优秀单位5个,政务信息及新闻宣传工作优秀单位5个。

五、评选标准

(一)公文拟制工作计分标准(总分100分)

1.平时考核计分标准(50分)

(1)贯彻落实局党组决策部署不力,不按规定及时报告情况或反馈信息、提供材料,影响全市生态环境工作推进,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每次扣1分;相关政策文件出台不及时,被局领导批示批评的,每次扣1分,被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此项计15分)

(2)严重不符合行文规则、体例格式要求或公文存在重大错漏,被局办公室退文的,每次扣1分;未按统一归口接收、报送等要求办理公文,造成报局党组或党政领导班子的公文“体外循环”的,每次扣1分。(此项计10分)

(3)无正当理由,未按局办公室公文办理时限要求反馈单位意见,严重超时,影响工作推进的,每次扣1分;局党组会、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的、拟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或市生态环境局、市生环委或市生环委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文件牵头起草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出台的,每次扣2分。(此项计15分)

(4)违反行文规则,重大事项未按规定报局党组同意,擅自请示报告其对口上级业务单位,造成工作被动的,每次扣1分;未按规定报局党组同意,擅自出台重大措施规定,造成重大影响和工作被动的,每次扣2分。(此项计10分)

(5)奖励加分。公文办理工作获“两办”、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表彰的,每次加10分。

2.集中考评计分标准(50分)

(1)公文内容符合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8分)

(2)公文文种使用准确。(5分)

(3)行文关系准确规范。(3分)

(4)公文的版头、份数、紧急程度、密级、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等符合格式规定。(3分)

(5)公文中的具体措施与本单位承担的职责一致,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与之充分协商并会签。(8分)

(6)人名、地名、数字、计量单位、引文等使用正确规范。(5分)

(7)语句规范准确,无错字漏字、无病句、无歧义,标点符号使用准确。(8分)

(8)公文语言简洁、层次清楚、观点明确、切合实际。(10分)

(二)文字综合及调查研究工作计分标准(总分100分)

1.平时考核计分标准(50分)

(1)文稿起草(15分)。各类重要会议、活动、情况汇报等,相关单位应按要求起草初稿。未按要求起草初稿的,每缺一次扣5分。

(2)文稿报送(15分)。需局属单位提供的初稿及各类文字材料,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重大全市性会议材料初稿,原则上应在会前3个工作日或按时间要求交局办公室把关;重要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或经分管局领导签字后报送。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

(3)开展专题调研(10分)。各区县市、局属各单位每年开展调研2次以上,每年报送2篇调研报告,完成任务计满分,每少开展一次调研扣5分,每少一篇调研报告扣5分。

(4)配合上级调研活动(10分)。对市委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的专题调研活动积极配合,完成调研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的每次扣10分。

(5)奖励加分。文字综合材料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等党政机关主办的各类重要刊物公开发表或内部交流的,每篇加20分。调研成果直接进入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决策的,每次加10分;被市委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国家部委通报表彰的,每次加10分。

2.集中考评计分标准(50分)

(1)内容符合局党组及上级机关部署及有关政策规定。(10分)

(2)主题鲜明,层次清楚。(10分)

(3)内容丰富,观点提炼到位。(10分)

(4)语言简明生动,措辞工整有力。(10分)

(5)切合实际,针对性、操作性强。(10分)

(6)扣分。出现偏离主题、内容空洞或疏漏、抄袭转载等现象的,每出现1次扣5分

(三)政务信息及新闻宣传工作计分标准(总分100分)

1.平时考核计分标准(50分)

(1)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数量(10分)。完成年度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报送数量的计满分,每少完成1篇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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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报政务信息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生态环境厅及以上党政机关采用的,每条计5分;被市委办、市政府办《常德要情》(每日要情)采用的,快讯类信息每条计2分,动态类信息每条计3分,情况反映类信息每条计5分;被市、省、国家领导批示的,每条分别计2分、5分、10分。上报政务信息不及时、不实或出现重大纰漏的,每次扣5分。

(3)上报新闻宣传稿件被局网站、微环保采用的,每条计1分;被市级媒体采用的,每条计2分;被省级及以上媒体采用的,每条计5分。

(4)信息点击量或点击率较高,转载或点赞较多的,按排名从高到底取前三位,每条分别计5分、3分、1分。

2.集中考评计分标准(50分)

(1)舆论导向正确,符合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方针政策。(10分)

(2)主题鲜明,具有较高信息和新闻价值,社会效应好。(15分)

(3)角度独特,素材典型。(10分)

(4)表现手法新颖,具有较强的感染力。(15分)

六、结果运用

公文写作大比武活动评选结果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通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评选结果作为各区县市、局属各单位及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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