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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要对自己的内心负责”

    人物小传:宋蕊,女, 35 岁,中共党员,省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主任。 2001年7月选调至济南天桥区检察院,先后在公诉科、研究室工作。2007年11月调入省检察院办公室从事综合文秘工作至今。曾获全国“ 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检察机关法制好新闻金鼎奖、 全省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省检察院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3月 4日上午,济南市南郊宾馆。

    宋蕊站在领奖台上,手捧全国“巾帼建功” 标兵的奖章,内心激动却又夹杂着一星半点的不安。毕竟,对已经从事了13年文字工作的她来说,这样一个略显清闲的上午,未免太“奢侈”了。

    作为省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的主任,宋蕊的一天通常在“音符”中度过:电话响起的短促铃声、敲击键盘的噼里啪啦、问题探讨的各抒已见、笔尖触纸的沙沙作响……正是不同音符的自由组合,才成就了一段段悦耳的旋律。

    “一小时后的时间,不归自己安排”

    时间回到14年前的2001年,大学毕业后的宋蕊进入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公诉科,开始了自己的检苑之路。

    “在公诉岗位上干了七个月,领导找我谈话,希望我去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宋蕊告诉记者,“起初内心还是有疙瘩的,毕竟每个法科生都有制服梦,希望有一天能穿上制服、立身法庭指控犯罪。可如果每个人都穿制服,那不需穿制服的业务谁来干?”

    2002年2 月,宋蕊正式进入法律政策研究室,与文字打起了交道。上传下达、内宣外宣、材料汇总、文字整理……在很多人看来,选择文字工作就意味着枯燥、乏味,可宋蕊却渐渐干上了“瘾”。

    “其实公文写作就像办案一样。办案讲究最大程度的还原事实,公文写作讲究最大程度的传递事实。”宋蕊笑着说,“办案讲究内心确信,写作最重要的就是对自己的内心负责。”

    正是这份对文字工作的朴素情感,支撑着宋蕊默默耕耘14年。

    2007年11月,宋蕊正式调入省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从事综合文秘工作。面对检办工作任务紧、要求高、责任重、压力大的实际,宋蕊养成了一个“很像好习惯的坏习惯”——熬夜。

    “我们同事中都流传着这么一句话,一年不通宵个几十天,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在检办呆过。忙起来的时候,既要编发信息,又要起草材料,还得上传下达,一小时内的时间还能掌握。后面的就不归自己安排了。”宋蕊说道。

    在宋蕊的办公室,记者注意到,她的椅子上放了一个磨出毛边的靠垫儿。“ 熬夜工作,累了困了就靠着休息会儿,相当于半张床。”宋蕊打趣道,“陪它的时间可比陪老公多多了。”

    小到标点,大到结构,她的办公室“ 争吵”不断

    筹备大型会议、起草重要材料是检办工作的重头戏。“大型会议召开前的数据搜集、资料整合、文件起草、沟通协调都是检办负责。”宋蕊对记者说:“这就需要我们在埋头苦干、力出新意的同时必须认真仔细、精益求精,及时发现每一处细微的疏漏。”

    就拿上月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来说,就在文件已经准备妥当、即将付印时,宋蕊突然发现会议文件的“机密”标头和正文之间忘记空一行。“在外人看来,空不空这一行无关紧要。但公文本身传递的就是严肃、精准,这一行不空,自己内心这关首先就过不了。”

    为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宋蕊和她的同事们坚持对起草的重要材料“回头看”。交上的材料做了哪些修改?为什么要这样修改?修改的对不对?整个会议流程还有哪些疏漏?日后该如何避免……办公桌前,小到标点,大到结构,宋蕊常常和她的同事兴奋地讨论甚至“争吵着”。

    “以至于常常我们正热火朝天地讨论着,有人推开办公室的门说,消消火别吵啦!”宋蕊笑道。

    别的妈妈晚上讲故事,我这个妈妈却要加夜班

    宋蕊的爱人在纪检部门工作,两口子都是大忙人,照顾起孩子难免“力不从心”。

    “别的妈妈晚上都会讲故事,我这个妈妈却要加夜班。”谈起5岁半的孩子,宋蕊有些愧疚,“但我相信,当他看到自己的爸爸妈妈从事法律职业,每天都在努力工作,这种职业精神的传递远甚于单纯的言语交流。”

    在很多人看来,办公室工作接近领导,应酬无数。但生活中,宋蕊特别喜欢自己做做“加减法”——减掉一点面子、欲望,净化自己的朋友圈。加上一点知识、创新,不断学习力求突破。

    这样的“加减法”,如果每个人都会做,该多好啊!本报记者 范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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