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修”圣母院
何晓昕,罗隽
如果说“伤怀”催生了意大利人的保护,“破坏”则惊醒了法国人的修复。
我们顺时代递进,线性铺开,通过切片,以展现法国在建筑和城镇保护领域的独特贡献:因与意大利长期分裂的政治体制不同,法国自路易十四时代(1661~1715年)就确立了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法国成为全球最早从国家层面立法保护历史建筑的国家。意大利在14~16世纪以文艺复兴引领潮流,法国是17世纪启蒙思潮中心、18世纪欧洲大陆资产阶级革命策源地、18世纪末19世纪初欧洲浪漫主义的风口浪尖。
1789年开始的法国大革命,标志着现代意义的建筑修复与保护的开端。19世纪上半叶发端于法国的“风格式修复”广为欧洲修复者学习模仿,又遭后来智士的抨击修正。随着新思潮的涌现,20世纪的法国发展出“历史语境”“区域保护”等新概念,国家层面管理并没有扼杀个体发挥。
法国人注重建筑遗产的整体性,以及建筑遗产如何融入“活着”的现实, 有关历史建筑的修复保护,总是伴随着当代需要和现代性发展——国家层面的立法导致过多的行政干预,某种程度上抑制了地方保护的能动性。
圣母院沦为酒仓
法国大革命是欧洲史上最为激荡的事件之一。它合乎现实需求,也是历史必然:废除了若干世纪以来的封建王权。“自由、平等、博爱”替代传统君主制统领下的阶层等级观,贵族和天主教会把持的宗教特权被推翻,现代社会的大幕由此拉开。然而,大革命攻击几乎所有现存的权力机构,祛除种种传统、习俗乃至更改日历,强行粗暴地将现代与传统一刀斩断,对艺术品和历史建筑的毁坏可谓惨烈。
一般认为,1789年7月14日巴黎巴士底狱被攻陷并捣毁,是为“大破坏”之开端。随之而来的破坏从两层展开:一是言辞,更改诸多城市、广场、教堂之名,因这些名称体现封建制王权意识形态或宗教印记,有悖于新时代,需要代以象征“自由、博爱、平等”(作者注:如路易十五广场易名为革命广场,后为协和广场)的名称;二是物件,国王、贵族的私有财产被没收充公,他们的宫殿、城堡、雕像,乃至墓穴均遭捣毁和拆除。两个层面相辅相成,易名使这些名称的载体失去原有的品质和地位而遭进一步毁坏,大批历史建筑被捣毁,艺术品流失。中世纪教堂和修道院多遭灭顶之灾,其内的圣坛、墓碑乃至雕像均难以幸免。
作为大革命爆发地,巴黎遭受的破坏尤为惨烈,原有的300多座教堂仅剩1/4。巴黎圣母院伤痕累累, 竟于1794 年沦为葡萄酒仓库。说大革命带来的破坏,超过此前200年来因文艺复兴及巴洛克时代建造所累积的所有破坏,毫不夸张。所幸,修复与破坏总是交替发生。意大利如此,法国亦如此。大革命导致的大破坏随即遭到谴责,这些谴责带来对古迹的关怀乃至修复保护。
法国古物学者米林(1759~1818年)1790年开始出版六卷本《国家历史性纪念建筑文集》,第一卷即提出“历史性纪念建筑”概念,它包括古代城堡、大修道院、修道院以及所有能再现法国历史上重大事件的物件或建筑。弗朗索瓦丝·萧伊(巴黎第八大学教授,主要研究建筑与城市的形式和理论的历史学家)认为,米林的工作仍停留在古物学者角度,意在通过提供(历史建筑的)图像及相应的描述,来拯救那些将遭破坏的物件。即便如此,米林提出的新概念,还是唤醒了法国人的保护意识。
具有特别意义的是,这次大革命跟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因为这一次,国王、贵族、教会的私有财产不仅仅被破坏,还被没收充公为国家财产。大革命政府本打算出售这些被没收的财产以充金库,但遭到革命委员会一些成员反对。他们提议另立一个委员会专门照看这些物品。反对派领头人米森·胡基(1757~1820年)还从国家遗产和国家财产两个层面,提出“国家遗产”概念。若卖掉,这些财产会再次落入私囊,变成私人遗产而非国家遗产,失去让大部分民众接触的机会。反之,人们可从对家族遗产的自豪,转为对国家遗产的自豪,从而获得一种新型爱国观和国家意识。该想法得到大革命政府的认同。
于是,国家有责任照料保护国家遗产。新一轮保护便有了两个质的飞跃:一是把保护提升到国家层面,二是把保护落实到行动,保护从上述古物学者米林倡导的,对“历史性纪念建筑”的文献或刻印图板保护走向实物保护。大革命后不久,法国立法命令各市、州政府将国家财产列出清单并建立监管体系,如1790年10月,国民制宪议会(即前国民议会)颁布律令,要求有关部门“尽其所能评估并保护属于国有财产的古迹、教堂及其他宗教建筑”。
之后,历史建筑委员会成立,对应受保护的建筑列出清单并落实保护措施。随后的几年,委员会名称和构成虽屡有变更,却一直致力于保护,并推动了1810年开始的法国第一次大规模历史性纪念建筑普查。与罗马教皇一样,大革命政府亦具有强烈的两面性:在基于平等、爱国等原则发布保护法令的同时,又觉得必须清除那些封建遗产而颁布法律让圣像破坏运动合法化。
关键时刻,是一些睿智的个体或“孤独英雄”发挥作用,将大革命的法国从“破坏的缩影扭转为保护的诞生地”,如1793年,政治家拉卡纳尔(1762~1845年)及数学家罗梅(1750~1795年)呼吁保护历史古迹及艺术品,并催生了政府于同年颁布对历史古迹及艺术品毁坏者实施惩罚的相关法律。布卢瓦主教H. 格里高利神父(1750~1831年)自1794年1月始,连续向国民制宪议会递交了多份报告,谴责破坏行为。其中一份报告借用公元5世纪旺达尔人洗劫罗马的典故,将破坏文化艺术的野蛮行为定义为“旺达尔主义”。
保护行为上升为各国“运动”
因为“破坏”与“反破坏”的不断较量,即便破坏行为远没有完全停止,大革命仍孕育出前所未有的保护理念、法律及相关举措,如“国家历史古迹”概念、“国家遗产的科学和艺术”概念及其教育功能、国家管理遗产的职责、将国家遗产列出清单并进行分类的做法等,都具有划时代意义,并对欧洲其他国家产生影响。
从此,国家认同抑或民族主义,成为保护各自国家遗产的重要动力,亦让各国的保护行为上升为“运动”。“国家遗产”及“历史古迹”等概念,比以往古物学上任何一个类似概念所涵盖的意义都更为广阔,可谓历史建筑保护走向现代的重要标志。此外,法国人还开始关注国家遗产及其周边的环境。
#p#分页标题#e#1830年,自由主义君主路易·菲利浦一世(1830~1848年在位)登基,开启了法国“资产阶级”的“黄金时代”。同年,设立了法国历史上第一位历史性纪念建筑保护总督导职位,维泰(1802~1873年)担任总督导。法国的建筑保护从此走上“正轨”,上述大革命时期所有关于保护的理念、法律和举措都被成功植入国家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这些法规、文件极大地推进了法国历史古迹保护,也影响了欧洲其他国家乃至全球。
大革命时没收的资产主要有两类:可移动资产与不可移动资产。对这些资产的不同照料方式,预示了现代保护运动的两大分支:博物馆保护及建筑保护。本文旨在阐释后者。但不妨先对前者做些叙说,以图展现围绕博物馆保护的两种立场。
我们先简要回顾博物馆的起源和发展。4000多年前,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的统治者便喜好收藏珍品奇物,如公元前3世纪,建于埃及亚历山大城的缪斯神庙专用于收藏文化珍品。之后,各个历史时期的博物馆如佛罗伦萨乌菲齐博物馆等,在收藏的同时也为艺术品保护做出贡献。然而这些博物馆均源于个人收藏行为,藏品仅供私人参观。
直到18世纪,欧洲才出现向公众开放的博物馆,如巴黎市区的卢浮宫从1775年起向公众开放。但初期的“公共”博物馆卢浮宫依然限于“收藏”,仅对公众有限开放。1793年,法国大革命政府通过了一份有关艺术、科学及教育的文物名录及有关文物保护的文件,文件强调教育的基本角色,提出为教育服务的物品,可从被查禁的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的藏品中发掘。
同年颁布的另一项法令,更将博物馆列为可移动文物的庇护所。于是,上述数不胜数的“被没收的可移动资产”就从开始时的存放馆,逐步并入博物馆,其中最著名的便是卢浮宫。卢浮宫因其内藏有可移动的古代文物,不仅向公众全面开放,成为史上第一座真正的公共博物馆,其功能也从单纯“收藏”走向集“收藏”“教育”和“保护”于一体。
大文豪勇当“顶梁柱”
法国大革命之后,欧洲呈现自由竞争新局势。然而,战争频繁,社会纷乱,政治黑暗。历经憧憬和失望的历程之后,人们发现大革命所确定的资产阶级制度,远非启蒙思想家所描绘的那么美好,社会各阶层尤其知识分子对启蒙思想家的“理性王国”深感失望,于是努力寻找新寄托,浪漫主义思潮应运而生。该思潮始于德国,并迅速波及英、法,且在后两国达到高潮。
一般认为,此高潮分三波延伸:第一波大约始于1805年,以英国湖畔诗人(华兹华斯、柯勒律治及骚塞)、法国夏多布里昂及史达尔夫人为代表;第二波发端于英国诗人拜伦(其1815~1825年的作品风靡欧洲),随之是雪莱、济慈等诗人;第三波高潮大约于1827~1848年回归法国,以法国历史文学之父雨果为顶梁柱。
浪漫主义的文学地位早有定论,这里无意奢谈,仅对其在法国的旁枝侧叶略做梳理:法国浪漫主义如何推动了历史建筑(尤其是中世纪城堡和哥特式教堂)的保护,乃至法国的国家层面保护体系。
我们先说第一波高潮的法国先驱夏多布里昂(1768~1848年)。此君一生矛盾而激烈,开创了新文风乃至新流派,写作手法却是新瓶装老酒;关于革命及宗教的观念骤然兴变,出任拿破仑政权要职不久,又追捧路易十六王朝;留恋旧社会秩序又向往新兴资产阶级的自由;笃信宗教又追求自由并且极端崇尚个人主义……这与其特殊的家庭背景密不可分,也是 1789~1830 年法国社会思潮动荡不宁的产物,体现了世纪末启蒙主义向浪漫主义过渡的“迷茫一代”和“世纪病”心态。
通常来说,夏多布里昂的作品,以其去世后于1848~1850年出版的《墓外回忆录》最有成就,但他于1802年出版的《基督教的真谛》也颇值得一提。这不仅在于该书轰动了当时几乎整个法国,并促进大革命之后法国天主教的复兴乃至19世纪之后欧洲文化和宗教的发展,更在于其对保护中世纪艺术及哥特式教堂的贡献。该书写于18世纪90年代作者流亡英国之际,目的是为了维护受启蒙思想家(如伏尔泰)及法国大革命期间政客们攻击的天主教。
1802年,《基督教的真谛》一书于法国面世,首版包括抒情散文集以及之前发表的两本畅销小说《勒内》和《阿达拉》。散文集从基督教教义教条、基督教诗歌、基督教艺术与文学、基督教风俗礼仪四个层面,颂扬基督教的真善美。看似宣教之作,却非空洞说教,而将基督教与古代及异教文明相比较,论述基督教对艺术的贡献,让读者理解中世纪及其历史和艺术价值,创造了一种基于历史比较的文学批评方法。
书中给兰斯大教堂等哥特式教堂及巴黎圣母院的抒情式推崇, 对大革命期间惨遭重创的中世纪哥特式教堂,无疑是一顶极为有效的保护伞。
雨果挑战“黑帮”
如果说夏多布里昂所做的是一种间接启示,雨果则开始了直接宣战。针对19世纪20年代因捣毁大量古代城堡和修道院而被法国浪漫主义作家们称作“黑帮”的团伙,雨果1823年以《黑帮》为题作诗,发出强烈的“保护”呼吁。一年后,雨果撰文《对破坏者的斗争》,再次呼吁保留中世纪教会建筑。他认为“中世纪值得珍爱的古迹”是“古老民族光荣的证据,其上记录着有关国王以及民族传统的记忆”。因此,保皇派及共和派都要尊重古迹。
针对拉昂市政府的破坏行为,雨果将《对破坏者的斗争》拓展发表于1832年的《两个世界评论》。文章认为来自国王时代的建筑,不应该由于其与压迫势力有关就要被砸毁,这些建筑同样讲述了法国历史。保护旧王朝的历史建筑,是进步表现而非反革命行为。雨果与格里高利神父的思路一致,为政府机构的保护政策奠定了广泛的民间基础。
1831年,雨果发表了自己第一部真正的长篇小说《巴黎圣母院》,并在第三卷专辟两章,描述巴黎圣母院的建筑艺术以及对巴黎城市建筑的鸟瞰,让尘封已久的巴黎圣母院得以重振,并上升到振兴整个民族的高度。在雨果看来,巴黎圣母院既不属于纯罗马血统,也不属于纯阿拉伯血统,它反映的是从罗马风建筑到哥特式建筑的过渡,其价值绝不亚于任何一类纯风格建筑。
因为如此过渡,显示了艺术渐变中的某种微妙之处,若没有遗留下来的巴黎圣母院, 将尖拱嫁接到开阔穹顶的微妙渐变,也就荡然无存了……这些建筑绝非单纯个人的创造,而是社会的结晶……是整个民族的积累,是时代的积累。在谴责破坏的同时,雨果还对破坏进行归类比较 :
#p#分页标题#e#查看巴黎圣母院这座古老教堂……时间施加的破坏远少于人为破坏, 尤其是职业艺术人士的破坏……从这座艺术废墟上,我们可发现不同程度的三种破坏:首先是光阴,在这里那里撕开裂口然后弄得到处锈迹斑斑; 其次是革命,政治的或宗教的革命,就其本质而言,都是盲目狂暴,闹哄哄冲击艺术古迹……再就是时髦风尚,越来越愚蠢荒唐,从文艺复兴时期 种种杂乱堂皇的风尚开始,层出不穷,导致了建筑的衰落。事实上,时尚比革命带来的坏处更多……
历史建筑 “时光永驻”
夏多布里昂和雨果对法国历史建筑保护的贡献,得到法国第一任历史性纪念建筑保护总督导维泰的肯定。在维泰看来,如此文学魅力比那些保护学者的文字,更能说服大众热爱保护古迹。维泰自己也是剧作家和历史学家,他对法国北方诸省历史建筑所做的考察报告,以及对中世纪艺术的研究和鉴赏,极大地促进了当时法国历史建筑的保护,并为法国古迹保护领域带来一种批判和分析精神。
1834年,接替维泰职位的第二任总督导,是作品具有浪漫主义艺术特征的现实主义作家梅里美(编按:1803~1870年,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剧作家、历史学家,较为中文读者所知的有中篇小说《高龙巴》等)。梅里美的父亲在巴黎综合理工学院从事古建保护研究,他也算是子承父业。梅里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成为该行业中的里程碑。作为总督导的梅里美,强烈建议政府参与保护古迹(如说服议会提供保护资金)并致力发展国家层面的保护政策。他还向各省长发布命令,要求各省编制古代文物清单。
1837年9月,在他的积极倡议下,法国内政部成立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研究普查清单中的历史建筑,创立“列级”体系。梅里美认为,原则上所有时期所有风格的历史建筑都值得保护,但最终把重点放到中世纪建筑上,是因为这些建筑更能体现法国传统,足见其为提升国家形象不遗余力。
法国的修复领域拥有特别的强势个体——维奥莱·勒·杜克(编按:1814~1897年,法国建筑师与理论家,画家)。正是梅里美为勒·杜克的“风格式修复”铺平了道路,后者与法国国家层面的立法体系一起被当代保护专家誉为法国对保护领域的两大贡献,对法国乃至整个欧洲的建筑修复,产生深远而广泛的影响。显然,梅里美是这两大贡献的重要推手。
勒·杜克修复时注入的现代性,后来也再次被挖掘,如对中世纪有精湛研究的芝加哥大学艺术史教授卡米耶(1958~2002年),在他去世7年后出版的巨著《巴黎圣母院的石像鬼 :中世纪主义与现代性怪兽》中认为,勒杜克1843~1864年对巴黎圣母院的修复,将这座13世纪的标志性建筑成功转型为现代性纪念建筑。盘踞于巴黎圣母院檐壁间形态各异的、并非中世纪原件的上百尊石像鬼怪兽,不再被非议为无厘头添加,而是勒·杜克的历史性再创造,象征了一个富于想象的往昔,体现了他让历史建筑“时光永驻”的修复观。
半人半兽及蝙蝠,是勒-杜克最爱描绘的题材之一,为巴黎圣母院设计石像鬼可谓得心应手。这些石像鬼,有的有排水实际功用,有的纯为装饰,历来是艺术家们所关注的对象。如插图画家梅尔松(1846~1920年)1881年创作的,与雨果《巴黎圣母院》同名的插图《巴黎圣母院》,即从勒·杜克加建的石像鬼那儿,捕捉到了圣母院的独特浪漫。
有趣的是,石像鬼与中国古建筑上的避邪吻兽极为类似。
本专题作者何晓昕,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哲学博士,专攻东西方建筑历史与理论,景观宗教建筑环境保护的研究和咨询设计,曾参与首都国际机场3号航站楼项目。作者罗隽,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哲学博士;英国特许皇家特许资深建造师,现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总建筑师。曾参与2008奥运鸟巢、水立方以及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项目。本文及图片由本报编辑谭洪安选编自两位作者新著《时光之魅 欧洲四国的建筑和城镇保护》(三联书店2018年8月初版)第二章“法国”,大小标题均为本版编辑所拟,文字略有改动,转载已获出版社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