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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文化业态创新十条加强数字内容创作

原标题:江苏文化业态创新十条丨掏真金白银,优先扶持数字内容创作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文化产业的冲击和影响,日前,江苏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文化业态创新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文化业态创新十条"),提出要加强数字内容创作,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专项资金、省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省电影专资等优先予以扶持。据悉,2020 年度江苏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方面的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已经发布,文化旅游方面的申报指南也将于近期发布。

江苏发布文化业态创新十条加强数字内容创作

【政策原文】

加强数字内容创作。支持文化企业利用数字技术制作生产传播舞台剧、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出版物以及网络视听作品等,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专项资金、省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省电影专资等优先予以扶持。

【解读】

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制管理,项目单位自主申报

现代快报记者看到,五部门出台的"文化业态创新十条"措施中,第四条明确提出要加强数字内容创作。支持文化企业利用数字技术制作生产传播舞台剧、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出版物以及网络视听作品等,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专项资金、省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省电影专资等优先予以扶持。

这些专业资金,哪些类型的文化企业可以申请?据悉,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设立,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省财政厅分别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共同管理,分别支持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业有关项目。每年相关部门下发申报指南,申报指南中对扶持范围、申报条件、资助方式、申报材料、申报时间和程序等作了明确。

据悉,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制管理,由项目单位按照要求自主申报,市县审核推荐,省级择优选取,一般采取奖励、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

疫情防控类新闻出版项目优先给予扶持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目前已经发布的《2020 年度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扶持范围包括五种类型,包括内容生产精品项目、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产业升级引领项目、实体书店项目,以及其他产业发展创新项目。同等条件下,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类内容生产精品、融媒体建设项目和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的印刷包装类项目等优先给予扶持。

记者看到,《2020 年度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也已发布,扶持范围包括精品创作生产项目、智慧广电建设项目、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具有成长性、创新性、引领性、示范性的项目。

根据以及公布的上述两个申报指南,现代快报记者看到,两个专资的资助方式都是有三种:一是项目补贴,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预算的 30%;二是贷款贴息,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按 2019 年产生的利息标准给予贴息补助;三是奖励,对项目申报截止日已经完成的新闻出版内容生产精品项目,或者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精品项目实行奖励。

电影专项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在这次五部门公布的"文化业态创新十条"中,除了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专项资金,还有省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省电影专资这两项。

据悉,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共同管理,实行项目管理,申报单位必须是依法注册登记设立的主要从事宣传文化、教育类的行政、事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宣传文化发展项目的扶持范围。采取项目资助、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扶持方式。

电影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重点支持影院建设、电影精品生产、电影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等。电影专项资金纳入省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征收、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申报网址】

《2020 年度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0 年度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责编:耿志超、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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