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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0-03-23

  2019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上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统筹谋划,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组建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工作组,印发了《渭南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渭法委发〔2019〕3号),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学法,市委常委会、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次、第二次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市委专题组织学习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市政府党组专题学习了《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市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一把手”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市县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
(二)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渭南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组织法治培训、开展法治讲堂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完成了4期市政府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讲座,举办了“渭南市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60余名领导干部系统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组织开展了全市科级以上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市县两级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在职培训、任职培训等必训内容,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印发了《渭南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渭市办字〔2019〕102号),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市政府定期向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专题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力的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积极推动行政复议制度试点和富平县商事制度改革项目参与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选;接受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组下沉我市督察;省市联动对法治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政府开展全面督察。《人民日报》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先进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通过会议研究法治建设事项、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方式,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持续加大。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一)积极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坚持与中央和省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标对表,在机构改革中建设法治政府。改革后,市、县党政主要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与中省保持基本对应。发改委等宏观管理部门职能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机构综合设置,政府职能得到进一步转变。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5个领域的综合执法改革稳妥推进,多头多层执法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县所有党政机构的“三定”规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厘清职责边界,完善配合联动机制,实现了机构和职能配置科学合理、权责一致。
(二)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印发了《渭南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渭市办字〔2019〕127号),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分批开展业务,市级19个部门373项审批事项交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持续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市级共公布525项事项。扎实推进“一号一窗一网”,构建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横向扩展协作的“网上服务平台”,目前已建成全市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统一电子证照平台等5个平台,市本级50个部门及13个县市区线上办理账号已开通。“掌上渭南”APP实现1100项事项网上查询,“12345”政府热线顺利整合,实现了全时段、无等候接听群众来电,打造“7×24小时”不打烊的网上政府。
(三)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电子证照归集共享、告知承诺制等举措,在政务实体大厅办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材料明显缩减。企业登记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减少至0.8个工作日;不动产交易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减少至5个工作日;办税时限由8分钟减少至2分20秒;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办理时限由325个工作日减至85个工作日。全面梳理市县两级中介服务事项,开通了“网上中介超市”,制定了中介服务网上交易管理办法,公布了第一批市级中介服务事项72项。
(四)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建立了助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制度,设立了营商环境“12345”热线和市长信箱投诉举报平台。市级精简收费项目184项,保留的5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现标准化管理,出台落实减费降费政策“八不准”规定,制定了108条纳税服务措施,全年累计减少涉企及行政事业性收费1700余万元,减税降费约26亿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部门信用承诺信息归集公示,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网站接入政务大厅,实现信用信息在线核查,对失信主体自动拦截,构建起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实现了一处受限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体制。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有效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扎实有效开展立法工作。出台了《渭南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政府令第30号),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征求立法线索,确定立法意向,制定年度立法计划,2019年制定的《渭南市仓颉墓与庙保护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在《渭南市仓颉墓与庙保护条例》制定过程中,市政府就条例草案先后2次组织专家座谈论证,形成修改意见50余条,市人大全部采纳。围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环境保护立法,先后多次召开协调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调研,为科学立法工作提供依据。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不上会研究,审查意见未修改的,不签发印制。2019年出台的63件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查。2019年,全市共备案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36件,对存在违法内容的2件规范性文件,责令制定单位进行了修改。市政府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备案规范性文件12件,无违法内容。围绕新出台的《政府投资条例》和修订后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部署安排了涉及政府投资、秦岭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现行有效的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核无违反《政府投资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形,予以保留。结合证明事项清理,对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80项证明事项予以取消。
(三)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的涉法议题及重大决策事项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所有事项都经过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查。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秦岭北麓专项整治、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大棚房治理等多项重大决策,均严格履行法定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专业优势,积极为政府各项工作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在政府规章起草、重大决策、法律咨询等方面均发挥了“法律智库”作用。2019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审查政府涉法事务48件,为市政府行政决策事项提出法律意见90余条。
四、强化法治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印发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任务分工》(渭政办发〔2019〕104号)的通知,明确了牵头部门、重点任务及完成时限等。市县两级主要行政执法部门按要求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等电子设备,办案中实现了电子记录与纸质记录相结合,执法公示内容更加全面细致,公示载体和途径进一步拓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按要求由法制工作机构审核把关。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在重大节假日,开展了对《国旗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国旗升挂和使用管理。市政府聘任80名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参与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市营商办在全市征集了159名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以及投诉举报线索。市司法局组织对富平县、白水县、蒲城县及市生态环境局等5个市级部门2018年以来的100余份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通过案件点评、座谈交流、现场培训等形式,加强业务指导。针对“多头监管、过度监管”等问题,在市场监管领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重点监管为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制,提升监管效果。
(三)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及时做好机构改革后相关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执法人员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层级管理,完成2288名执法资格审查及1500名持证人员培训考试及信息录入工作。举办了3期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对761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对全市监督平台系统管理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完善了市级执法部门相关执法基础信息。
(四)虚心接受外部监督。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未发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和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
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力打造“阳光政府”
(一)全面加强政务主动公开。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有效提高了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600条,市政府公报公开84条,政务微博公开800余条,政务微信公开720余条。对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专栏等进行调整优化,对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式进行了规范,链接嵌入渭南政务服务网,实现群众办事统一入口,确保信息及时发布。
(二)积极提升政民互通水平。通过会议、通报、约谈、督查等形式,着力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突出网站建设,规范网站管理,开展全市政务公开暨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组织电视直播《百姓问政》节目,安排县市区政府及市级部门、单位围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生态环境改善、政策法规解读等主题开展在线访谈。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群众通过市政府网站、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提交的申请,全部依法办结。
(三)多样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举办以“绿色出行,从我做起”、“世界因文化而精彩、城市因规划而美丽”为主题的“政务公开+”活动5起,300余名公民代表受邀参加,增强了政府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消除公众对政府神秘化疑虑,使权力运行过程更加透明、阳光。组织开展2期共160余名在校大学生,利用寒、暑假到政府机关见习,了解政府工作规程、增长学识才干,为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奠定了基础。
六、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认真履行复议应诉工作。2019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3件,已审结194 件,正在办理的50件。复议机构就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某一管理领域的共性问题,向市政府领导专题汇报;对于个案,充分发挥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纠违治偏、防微杜渐。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尊重并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2019年,市政府共参加行政诉讼24件次。
(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市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20个,覆盖率达到100%。依托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和大调解机制运行,积极构建多种类型、不同层次、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基本实现了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全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民间矛盾纠纷11712件,调解成功11368件,调解成功率达97%。
(三)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不断提升信访法治化水平。积极推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司法厅印发《关于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陕公通字〔2015〕67号)的通知,加大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力度。依托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了信访事项处理全过程公开,形成“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形势网上判”的信访工作新模式。今年以来,先后依法处置违法上访人员91人次,有效预防和成功化解信访矛盾纠纷160余件、群体上访问题50余起,全市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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