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陕西西安多所小学发演出券,家长质疑被‘套路’”的媒体报道刊发后受到多方关注。当天,记者继续追踪此事。西安人民剧院工作人员回应称是三方合作,采取这样的方式是为了更好卖票,与老师没有利益关联;有老师接受采访时称是否观看可自愿选择;西安市教育局表示商业广告进校园的行为是不允许的,将调查此事。
演出券是否有满满的套路,还需要通过教育部门的调查核实才能得出结论,但演出机构借学校之手,让商业广告堂而皇之进入校园,却是不争的事实。家长们在购了高票价观看后,质疑自己成为了三方合作的利益受损方,其实也是对教育逐利和功利化演变的追问。一张“九色鹿”的童话剧演出券,其间隐藏多少玄机,关乎教育功能释放和导向意义。
对于人手一张的演出券,校方解释为坚持自愿的原则,学校向学生发放观看券只是协助剧院进行推广,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对家长和学生的观看意愿没有直接产生影响。意即家长和学生可以观看,也可以不看。这种理由表面上看似没有问题,实质上掩盖了推荐对学生意愿的主导作用,再辅以写《诚实的你》观后感,以及老师在学生心目中一言九鼎的地位,所谓的推荐也就成了变相的强制要求。从结果看,尽管院方所称的好剧并没有得到一些家长的认可,大部分学生也看不出个究竟,但依然没有影响学生和家长的全员参与度。
这样的套路并不鲜见,以最突出的教辅推荐为例,之前学校老师往往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要求学生购买某种教辅。在监管日益升级的情况下,学校就采取推荐书单的方式,并辅以课堂讲解相配合,变相要求学生购买某种指定的教辅,形成了事实上的强制销售。至于商业广告进校园更是花样百出,中小学教材中夹带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成为难以解决的顽疾,在旧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又出现了商业广告借助红领巾、小红帽等方式进入校园的变种,可谓无孔不入,防不胜防。
2018年,针对山东菏泽发生的发放印有商业广告红领巾一事,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但从“九色鹿”演出券的销售来看,商业广告进校园的情况远比想象更复杂。如果不采取持续有效的措施,在治本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的机制,那么类似问题将会不断演化而难以得到治理,合作卖演出券的商业逐利行为依然会层出不穷。
其实,从有偿补课到贩卖教辅,从校服销售到演出券推广,本质都是教育逐利所导致的形式变化,也是教育行为商业化的结果。近段时间来,打着“游学实践”的名号而组织学生旅游,也成为一些地方学校和第三方商业机构联合获取利益的产物。种种乱象如不能得到遏制,利益导向下的教育产物,则不免令人忧虑。再光鲜的“九色鹿”演出,通过此种方式“吸引”观众,如何能让学生写出发自肺腑的“诚实的我”?蒙上了模糊的商业色彩,教育工作者们又该如何引领人、教育人和塑造人呢?(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