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类认识与改造世界能力的不断增强,环境伦理不断扩展着道德关怀对象,从生命体,到地球生态圈,再到暂无生命迹象的外太空,这本身便使环境伦理研究视域得到延伸。在荒野语境下,将地球荒野地所定义的荒野概念,扩展至距离地球居住区更遥远的外太空,从而构建起“太空荒野”的概念。这种将“地球荒野观”投射至“太空荒野观”的建构,或许是处理太空开发伦理问题值得借鉴的路径探究方式。
太空新时代的伦理问题
当前,国际航天领域掀起新一轮的探索热潮,各航天航空大国力争在太空探索中拔得头筹,赢得掌握太空“机密”和占据资源的先机。新兴的“太空经济”日益呈现出基础性、强关联性、高带动性和高增长性的特征。在新技术持续突破与日渐市场化的推动下,太空探索的目的,从探索太空奥秘、扩展人类知识疆域以及保障国家安全等,逐渐转向应用于社会经济发展领域。这一转向使太空探索成为世界经济和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示着全球即将进入新的太空时代。太空新时代的到来给人类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伦理问题。在人类对太空探索和开发不断深入的过程中,太空开发的伦理问题日渐凸显,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公地悲剧”可能在太空开发中重演。太空中的很多资源与地球上的“公地”资源一样,同时被多个拥有者持有对其的使用权,而对于每一个使用权利持有者而言,却没有阻止他人使用的权利。这可能会导致即使人们知道公共资源由于过度使用必将造成资源的枯竭,但人们会抱着私心进行竞争性过度开发,从而导致资源枯竭。
其二,当前,太空不仅是科学探索的领域,还是一个关于资源掌控及利益争夺的战场,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甚至垄断了先进的空间科学技术,在开发太空的进程中具有优先性和主导权。但是,对于太空技术较为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关于“先到先得”的太空开发分配方式是否应该受制于国际太空正义规范的探讨存在必要性。此外,先期太空开发者遗留下的“太空垃圾”有撞击其他航天器的风险,增大了后期其他国家太空探索的难度。太空污染问题如同地球生态问题一样,发达国家在自身发展后,可能将太空污染的不良后果均摊甚至直接转移到发展中国家。
然而,对于太空开发所涉及的伦理问题界定尚不明确,将伦理的考量引入太空存在两大难题。一方面的困难来自于太空环境的特殊性,对于非生命实体道德身份的认定,为太空开发的实践伦理进程带来了困难。雅克·阿诺德认为,建构太空伦理学的必要性在于它“构成了人类伟大太空探险的新领域,它描述了人类尚未充分考虑或只是偶尔考虑过的研究领域,它为空间机构从太空探索中获得资源和项目,并建立相关的研究政策”。不过,这引发了关于太空伦理的定性问题,即太空中牵涉的伦理问题,究竟是发生在新场域下用于调和人类利益冲突的人际伦理,还是人类道德共同体道德关怀对象的扩展。
面对太空这样一个特殊存在物,我们或许可以从环境伦理学中的荒野哲学入手,考察其利用荒野的释义反观太空荒野,从而建构太空荒野观的论证理路。在环境伦理视域下探究太空开发的伦理问题,是在对地球荒野观进行扩展与修正的基础上,考察太空荒野观的基础理论,或许能够为进一步建构太空荒野观厘清方向。
荒野概念的太空化
原始社会中,对于居无定所的狩猎者和采集者而言,荒野是原始的,整个自然都是荒野,人是荒野的一部分,人的世界、自然的世界与荒野的世界是一体的。早期文明的主要指向是对自然野性的征服,人类被自然荒野所接纳和消融,荒野与原始人同处于一个“野性”的世界中。随着种植业、养殖业和定居的出现,人们发现,与被驯养的和未被控制的动物和植物相比,人类自身不同于并且优越于自然界中的其他东西,认为人类在生态层面具有优越性,这一时期的荒野变成了一种未知的、无序的、危险的状态。工业文明时期,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满足着人类的物质与安全需求,荒野逐渐成为人们的精神必需品,成为紧张压抑生活的缓冲剂,成为不断返回的自身历史的起点。但在这个过程中,荒野的野性逐渐消失了。
1755年,塞缪尔·约翰逊在《英语辞典》中将荒野定义为:“一片荒漠;一块孤立和未开化之地。”这一定义在很长一段时间,被英美视作标准。20世纪60年代,美国政府颁布的《荒野法案》将荒野定义为:“荒野与那些人类影响起支配地位的地区相比,被认为是一个地球和它的生命群落不受人类约束的地区,在这里人类自身是一个不再停留的访客”。如今,词典中将荒野定性为未耕作的或者未开发的空间,并从地球上的土地、海洋延伸到太空。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迈入航天时代,对太空的探索和开发使我们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这种语境下地球荒野与太空荒野至少共享了三种特性:一为原始性,主要指未曾被人类染指的原始处女地,人为痕迹很少甚至是微乎其微,是一个从根本上受自然力影响的地方;二为残酷性,主要指对人类的生存形成相当程度的挑战或威胁,使得人类通常还只能作为访客的身份出现在其中,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科学技术作支撑,人类对太空的探访将是致命的;三为潜在性,主要指人类对人迹罕至、知之甚少的对象的价值评价中都无法排除其巨大价值的潜在性,而这种价值潜在性恰恰成为拓荒者的合理动机。
在这样的概念下,不管是地球上的荒野还是太空荒野,对人而言都是未开发且尚具有开发潜能的资源库。当地球资源面临生态系统崩溃、能源枯竭等危机时,太空荒野或许将成为下一个人类施展拓荒精神的战场。
构建太空荒野观
环境伦理对荒野观的探讨基于人类道德关怀对象不断扩展的逻辑理路展开,这推出道德关怀对象继续扩展至太空荒野的可能性,将环境的关注扩展至太空正是这条逻辑链条的延伸。荒野保护作为环境伦理中的重要阵地,不仅关系着地球荒野保护的意识建构,还影响着人类未来进驻外太空荒野的态度与行为规范。一些环境伦理学家认为,人们对地球上某些区域的环境保护态度往往会代表未来太空开发的基本态度,太空开发所凸显的诸多伦理问题同样呈现出“明智利用”与“完整保存”的两类争议,因此荒野价值评价所持立场的合法性论证变得十分重要。
#p#分页标题#e#环境伦理学中的荒野哲学从价值论入手,在对传统荒野观的批判中建立起来。罗尔斯顿在《哲学走向荒野》一书中主要批判以工具价值的方式评价荒野,这不仅成为环境伦理学关于荒野哲学最具代表性的思想,也成为构建太空荒野观的理论基础。罗尔斯顿主张荒野的真正价值源于其内在生产价值的创造性,并且连同文化中人类的评价活动本身也源于这种创造性。而荒野也正是透过其非工具性与野性的特性,创造出形式多变的“意外”情况用以对抗人类文明体系下规范式的统一。
荒野哲学对地球荒野观与映射到太空荒野观的建构思路具有一致性,都是基于整体主义的视角重视系统自身的整体性价值、创造性价值、历史性价值等维度而展开。首先,地球荒野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整体主义的视角来看,太空荒野是包括地球生态系统在内,体系更为庞杂且关系更为微妙的宇宙,体现出一种整体性价值。其次,地球荒野与太空荒野中都是一种客观创造性价值的体现,创造性使荒野瞬息万变,因果与非因果联系,绝对与相对的随机性交织在一起。再次,地球荒野与太空荒野在“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流中都蕴含着自身的历史性价值。荒野哲学从整体性、创造性、历史性的价值维度论述宇宙荒野观,不仅确立了宇宙荒野拥有自身的内在、客观、非工具性价值的立论基础,还明确了人对待太空荒野某种“保存”的道德立场。
太空具有自身的内在价值,为了对太空探索的伦理问题有解决的方法,我们可以赋予太空一个道德主体的地位。太空环境是宝贵的,它为人类提供了几乎无限的空间,供人类探索开发。地球荒野和太空荒野都充满活力,会在生命的智慧中显现出来。无论是在地球上还是在太空中,我们都可以用伦理道德的概念框架来约束我们的行动。人与地球环境和人与太空环境间的关系存在相似性,人不仅要尊重地球环境,也要把道德关怀的目标延伸到太空中——不仅要利用它丰富的资源,还要保护好它自身美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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