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伦理学中的荒野哲学从价值论入手,在对传统荒野观的批判中建立起来。罗尔斯顿在《哲学走向荒野》一书中主要批判以工具价值的方式评价荒野,这不仅成为环境伦理学关于荒野哲学最具代表性的思想,也成为构建太空荒野观的理论基础。罗尔斯顿主张荒野的真正价值源于其内在生产价值的创造性,并且连同文化中人类的评价活动本身也源于这种创造性。而荒野也正是透过其非工具性与野性的特性,创造出形式多变的“意外”情况用以对抗人类文明体系下规范式的统一。
荒野哲学对地球荒野观与映射到太空荒野观的建构思路具有一致性,都是基于整体主义的视角重视系统自身的整体性价值、创造性价值、历史性价值等维度而展开。首先,地球荒野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整体主义的视角来看,太空荒野是包括地球生态系统在内,体系更为庞杂且关系更为微妙的宇宙,体现出一种整体性价值。其次,地球荒野与太空荒野中都是一种客观创造性价值的体现,创造性使荒野瞬息万变,因果与非因果联系,绝对与相对的随机性交织在一起。再次,地球荒野与太空荒野在“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流中都蕴含着自身的历史性价值。荒野哲学从整体性、创造性、历史性的价值维度论述宇宙荒野观,不仅确立了宇宙荒野拥有自身的内在、客观、非工具性价值的立论基础,还明确了人对待太空荒野某种“保存”的道德立场。
太空具有自身的内在价值,为了对太空探索的伦理问题有解决的方法,我们可以赋予太空一个道德主体的地位。太空环境是宝贵的,它为人类提供了几乎无限的空间,供人类探索开发。地球荒野和太空荒野都充满活力,会在生命的智慧中显现出来。无论是在地球上还是在太空中,我们都可以用伦理道德的概念框架来约束我们的行动。人与地球环境和人与太空环境间的关系存在相似性,人不仅要尊重地球环境,也要把道德关怀的目标延伸到太空中——不仅要利用它丰富的资源,还要保护好它自身美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