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6月9日电(记者席敏)山东省将从今年开始,每年安排5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1万名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据山东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这一奖学金的设立,是山东省继续加大教育惠民力度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完善山东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激励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
截至目前,山东省已形成了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等在内的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将更好地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原标题:山东设立“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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