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9月15日电(记者 张亮)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了解到,宁夏日前出台相关政策,通过优化职数和编制配备、建立科学考评体系等举措形成正向激励,鼓励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根据新出台的政策,对于科级、处级、厅级非领导职务职数,宁夏规定可分别在县区、地级市和自治区直属部门范围内统筹管理、统一调配。在政策允许和不超编的前提下,可跨部门调剂使用编制,并向工作任务重的部门和一线倾斜,用于支持结构性人员需要或承担中心工作任务多、急需用人的部门。
宁夏明确,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特别优秀、实绩特别突出的贫困县区、乡镇党政正职,可提拔为上一级领导职务,但必须继续担任现职,并把主要精力放在脱贫工作上。
另外,宁夏提出要防止和纠正公务员年度考核中的平衡照顾现象,把评优对象向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岗位人员倾斜。对连续3年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并按规定发放奖金、安排疗养。
为营造宽松的干事环境,宁夏鼓励干部大胆改革创新,对一般性工作偏差,免于问责。对因工作失误而受到问责处分的干部,要帮助其分析原因、查找不足、改进提高,并根据其现实表现和相关政策,予以重新起用或提拔任用。除中央和自治区设置的“一票否决”事项外,不得对下级增设“一票否决”事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