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多干事多犯错、少干事少犯错、不干事不犯错。这样的想法当然有所偏颇。从另一个角度看,多干事多出成绩、少干事少出成绩、不干事就没有成绩。偏颇的想法之所以成为一些人信奉的做事原则,也折射出了一个尴尬:干事创业的“领头羊”,有时会因犯错而成为“替罪羊”。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改革发展征程上,没有一个干事创业者可以永不犯错。对待这些错误的态度,将影响干事创业的氛围。如果只以结果论英雄,简单粗暴地评判对错,势必降低士气、影响干劲,弄不好还可能造成“万马齐喑”的局面。试想,如果不允许人在改革中犯任何错误,有多少人愿意一往无前地去闯去试?如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怕出事而不干事的人多起来,各项工作又如何推进?
在全市容错、纠错、防错一体化制度中,容错至关重要,它能起到激励作用,营造“容错免责”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使广大干部可以静心谋划、安心实干、放心改革,让心中的热火化作改革创新、跨越发展的热潮。因此,对敢想敢干者来说,为他们提供一个宽松宽容的环境和氛围,就是最好的支持!
“容错免责”是为敢于担当者鼓劲的机制,但又不是允许任性“胡作为”、“乱作为”而导致纰漏与问题,也决不能让胡作乱为者从中得到庇护。哪些是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哪些是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哪些是在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哪些是在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哪些是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哪些是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像这些问题,制度的执行部门要作细致梳理、精准甄别、明确界定,以能担当的研判容错免责,既防止有人滥用制度红利,也为干事者提供明确行动准则。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在“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的关键时期,建立容错机制,鼓励闯的精神、激活干的勇气,无疑将为济南增添更多的工作活力和干事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