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8天(2016年12月~2017年11月23日)共试验一千多种材料,并成功找到“一种能发光的高分子纳米粒子”来装载抗癌药。
11月23日小鼠实验成功(找到纳米分子就能马上在小鼠中试验成功?简直是侮辱众多在一线做动物模型的研究同行),12月就发了Cell(并因此提前拿到博士学位),1月就上临床,2月志愿患者治疗成功。
牛不牛逼?
这位肖佳慧同学为何如此厉害?
答案可能是——养父的加持。
没错,你没看错。这篇第一人称自述的文章是这么说的:
如果我能亲自参与这项研究,不就有更大的希望拯救养父吗?这一想法让我热血沸腾。
养父的时间不多,我只能靠自己。凭着一本日文辞典,我苦苦研究这堆陌生的仪器。好在我足够努力,两个月后,就掌握了设备使用方法。
或许上天也在眷顾我多灾多难的养父,2017年11月23日,一种能发光的高分子纳米粒子在小白鼠身上实验成功了!
还有,养父的故事一说出来,美国导师马上愿意写推荐信,日本东京大学sakai研究室立刻接收PhD申请,实验室里反对肖同学研究方案的“小白鼠手术专家”也马上表示愿意合作。
我告诉苏珊,我来研究室,不是为了一纸博士文凭,更不是为了发表光彩照人的学术论文,而是为了万里之外一个病床上的老人——我的养父。
听我讲了我与养父的故事后,苏珊把手按在胸口,感动地说:“施,你是个好姑娘,我们开始吧!”
原来,这位创造奇迹的肖佳慧同学三岁被人贩子从南昌拐卖到衡阳,亲生父母打听到村口都快找到她了,养父母又带着她逃跑了。幸运的是,养父含辛茹苦供她念书,不小心泄露她的身世以后,高三时还把她送回亲生父母身边,可谓是恩重如山。后来养父得了黑色素瘤,肖同学抛却恨意,投身救父大业,这才有了上文一系列的科研奇迹。所以说,各位苦苦挣扎在申博路上、苦苦寻找合作伙伴、苦苦等候positive结果的同学老师们,还是不要羡慕主人公了。
截至发稿,搜狗搜索显示,这个“真实”的故事已经有2105家公众号转载。标题各异,但都十分“点题”。最早发布的可能是7月20日一个名为“计量经济学”的公众号。点开链接,能看到“文章来源自网络”。
可惜的是,这位励志学霸的感人故事只有一个版本,而且仅仅流传在微信中。不过,三天来,搜狗搜索对这篇文章的关键词读取悄然发生了变化:
图(上):8月5日(周日)的搜索结果;图(下):8月8日(周三)的搜索结果。
不管怎么说,科研作为关键词总算打败了“养女”,这可能也是令人欣慰的好事……
由于许多公众号的阅读量已经突破10w+(超过10w微信就不再显示具体数字),随着点击率大幅攀升,搜狐等门户网站也发布了这篇文章,其影响力已经远远超出了人们对“黑色素瘤”的关注。根据搜索,我们最终找到了这篇文章的最初来源:
那么,2017年12月的Cell到底有没有发过署名“肖佳慧(或施雨欣)”的文章呢?
答案是,并没有。
截图就不放了,大家可以进入https://www.cell.com/cell/issue?pii=S0092-8674(16)X0026-8查看。
看来,这两天爆红票圈的科研救父故事是一篇杜撰的网文无疑了。听说这个故事引无数生科人竞泪崩,抛开拐卖儿童这种敏感话题不谈、抛开sakia实验室到底有没有肖佳慧这个人不谈,作为专业的BioArt,别的不说我们就吐两点专业的槽:
1,实验刚做完就发Cell可能吗?
2,从动物实验成功到临床实验见效,有那么快(rong yi)吗?
第一个问题,据查Cell有史以来最快的文章接收速度是3天,这还真是个特例中的特例(2013年Shoukhrat Mitalipov组关于人类干细胞核移植的论文),但是不能忽略数据整理和写文章的时间(尽管有人1周内都能全部搞定):
这是一篇关于人类干细胞克隆的研究
第二个问题,可以参考下图:
回过头再看文章描述:
在显微镜下,我们用高分子材料把抗癌药包裹成直径仅有几十纳米的颗粒,注射到小白鼠体内。我们从仪器中清晰地看到,这种能发光的高分子微胞进入血液后,药物运行到癌变部位时就从血管渗出,滞留在癌细胞附近,连续发挥药力。
24小时后,癌细胞有了明显减少,而其他具有免疫功能的细胞没有明显变化。为了保险起见,同样的实验又在不同的200组小白鼠个体上,进行多轮循环实验,效果仍然十分理想。
这意味着:一种极具临床意义的新的抗癌方法即将产生!
抗癌药物按照我们预期的效果,在养父身体中产生了良好的反应。通过72小时不间断地监测,养父身体中癌细胞数量下降了20%,正常细胞对抗癌药物的反应不明显。
这就意味着:养父向完全康复迈出了至关重要的第一步,接下来再有几个疗程,将有希望完全清除体内的癌细胞!
根据以上描述,这位肖佳慧同学研发的抗癌药物药到病除,而且作用机理十分简明,不会危及癌细胞之外的细胞,大概这开发的是解药吧。
虽然可能没时间去查证每天看到的文章是不是真的,但借助常识还是应该能引起怀疑,做出大致正确的判断。各位哭了的、转发的、信以为真的老师同学们,这篇文章是送给你们的解药。
最后,还请大家周知,收买被拐儿童是触犯刑法的,一律要追究刑则。文中的养父对孩子很好,也只能从轻处罚,不可能免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