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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牛虻>>给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
书中写道: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于公元前399年被法庭处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学腐蚀,。
临刑时,他说:“只要我,我就坚决不哲学研究。真正有意义的行动是不应该考虑的危险的,我被神遣到这个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马赶快前进。”
这番话强烈地震撼了后世尔兰女作家伏尔契的心灵,她为苏格拉底忠于信仰,宁死不屈的崇高所,当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说初稿之后,把自已小说中的主人公取名为牛虻,又用这名字作小说的书名。
读了这篇,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
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他的地方。
在那,他为了,在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我要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已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
〔<<牛虻>>读后感〕随文赠言:【受惠的人,必须把那恩惠常藏心底,但是施恩的人则不可记住它。——西塞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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