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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

黄之锋(反中乱港分子) 0 0

黄之锋(Joshua Wong Chi-fung,1996年10月13日-),“反中乱港”分子,“学民思潮”的召集人之一,“占中”发起人之一,曾任中国“香港众志”秘书长。他作为非法“占中”主要参与者被中国香港高等法院判决监禁6个月,又因涉嫌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三项罪名被捕。5月6日,黄之锋承认2020年一起非法集结控罪,被判囚10个月,跟正服刑刑期分期执行。
    中文名:黄之锋 外文名: 别名: 民族: 籍贯:中国香港 毕业院校: 职业: 主要成就: 主要身份:香港学民思潮召集人之一 父亲:黄伟明

人物经历

黄之锋1996年10月出生,其父黄伟明是公民党一员。黄之锋在2012年反国民教育风波中“一战成名”,不满18岁的黄之锋也被视为中国香港反对派的“急先锋”。

2015年5月,黄之锋入境马来西亚被拦截遣返。

2015年7月6日,因涉嫌于2014年6月11日在中联办外抗议涉嫌阻碍办公而遭警方检控。

2016年10月5日,黄之锋入境泰国被拦截遣返。

2017年8月17日下午,中国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作出判刑,其中时任“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参与非法集结被判入狱6个月。

2017年11月7日,中港香港终审法庭批准2014年非法“占中”的头目黄之锋、罗冠聪与周永康就“冲击政总”案上诉。黄之锋、罗冠聪在稍早前(10月24日)获终审法院批准保释外出。

2018年2月6日,黄之锋就闯入政府总部东翼前地案被改判监后提出上诉,终审法院裁定3人上诉成功,维持原审判决。

2019年10月29日,黄之锋因不符合《区议会条例》规定而被选举主任决定其提名为无效,特区政府认同及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

2020年6月30日,黄之锋在社交媒体上宣布辞去“香港众志”秘书长,并退出“港独”组织“香港众志”。

2020年7月30日,中国香港特区政府选举事务处负责中国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的选举主任作出决定,裁定黄之锋等12名获提名人士的提名资格无效。

人物事件

学民思潮

2011年5月29日,“学民思潮”正式成立,并由“校园意志”主席林朗彦、“九十后动员”负责人钟晓晴和黄之锋担任召集人,当时组织宗旨是反对中国香港政府设立德育及国民教育科。当时还是中学生的林、黄二人曾于母校汇基书院(东九龙)一同参选学生会。林朗彦后来辞去召集人一职并退居幕后,减少发言,负责更多文宣及构思各类型的活动,召集人余下黄、钟二人。钟于2012年6月发出声明,指学民思潮已改变了目标,不再彰显成立宗旨,因此宣布九十后动员退出学民思潮,唯两个组织的方向仍然一致。自此召集人只有黄之锋一人。

清场被捕

2014年11月26日,黄之锋在占中清场中被捕。

中国香港媒体报道,“学联”在网站宣布,学联副秘书长岑敖晖,中大外务书司徒子朗,学民思潮黄之峰均在旺角清场行动中被捕。

2014年11月27日晚,刚刚获得保释的黄之锋在金钟登台讲话,煽动“占中”者继续留守。

女友被拒

黄之锋的女友、中国香港非法占中组织“学民思潮”成员之一钱诗文,于2015年2月18日随家人飞往昆明探亲,被当地机场拒绝入境。

被判监禁

2015年7月6日,因涉嫌于2014年6月11日在中联办外抗议涉嫌阻碍办公而遭警方检控。黄之锋获警方致电,表示将会就涉嫌阻碍警方执行职务向他们作出拘捕。

2016年7月21日,黄之锋、罗冠聪及前“学联”秘书长周永康3人,因涉非法“占中”前夕煽动及率众冲进政府总部广场,分获“参与非法集会”和“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等罪。

2017年8月17日,中国香港高等法院对黄之锋等非法“占中”主要参与者作出判决,改判黄之锋监禁6个月。

2017年11月7日,中国香港终审法庭批准黄之锋、罗冠聪与周永康就“冲击政总”案上诉。

2018年2月6日,黄之锋就闯入政府总部东翼前地案被改判监后提出上诉,终审法院裁定3人上诉成功,维持原审判决。

2021年4月13日,黄之锋因未经批准集结游行与违反《禁蒙面法》,被判监4个月。

交流遣返

中国香港“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应马来西亚民运人士的邀请2015年5月26日赴马来西亚交流抵达槟城机场即被遣返。

与美国驻港人员密会

2019年8月,黄之锋、罗冠聪等人被曝与美国驻港人员密会,在被追问下承认。8月6日,罗冠聪等与美国驻港领事交流,内容包括企图制裁中国香港的《香港人权民主法案》、要美方不向中国香港警察出口装备等。

警方拘捕

2019年8月30日约7时30分,“香港众志”在社交网站发文称,秘书长黄之锋前往港铁海怡半岛站途中,于街道被带上车,被押往湾仔警署总部,据闻共以3项罪名拘捕。

2020年7月6日,黄之锋否认煽惑他人参加未经批准集结,以及参加未经批准集结两项控罪。黄之锋将于8月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受审,以及进行判刑。

2020年9月24日下午,黄之锋到中国香港中区警署报到时被拘捕,指他2019年10月5日涉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2021年1月7日,正在服刑的乱港分子黄之锋,被指图谋瘫痪特区政府,涉嫌违反中国香港国安法在石壁监狱被捕。

案件审理

2020年11月22日,黄之锋发文称,他与另外两人在检视控方证供并征询律师意见后,决定承认所有控罪,因此23日的法庭聆讯将跳过审讯阶段,不会传召证人和争议案情,直接进入结案陈词。

2020年11月23日上午,中国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审理乱港分子黄之锋、林朗彦、周庭三人相关案件。他们涉嫌于2019年6月21日鼓动包围警察总部,分别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控方表示就黄之锋被控的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不提证供起诉,黄之锋承认其他2项控罪。

2020年12月2日下午,西九龙裁判法院宣判黄之锋涉非法集结案,黄之锋被判刑13.5个月。

2021年1月29日,黄之锋就涉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和违蒙面法认罪。

2021年3月2日,黄之锋因涉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押入荔枝角收押所。

2021年4月30日,中国香港区域法院开庭处理黄之锋、朱凯迪、岑敖晖、袁嘉蔚及梁凯晴等人参与的2020年6月非法集结案的答辩,黄之锋就非法集结案认罪。

2021年5月6日,乱港分子黄之锋、岑敖晖等四人承认2020年一起非法集结控罪,四人在中国香港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4至10个月。其中,黄之锋被判囚10个月,跟正服刑刑期分期执行

2021年6月11日,黎智英等20人所涉的2020年发生于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的一宗非法集结案,在中国香港特区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次开庭审理。20名被告中,黄之锋等13名被告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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