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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菊花

康菊花(石家庄某液压件厂工人) 0 0

康菊花,生于1956年,河北石家庄人。1994年8月5日,河北石家庄孔寨村附近康菊花被强奸且遭到杀害。[1]
    中文名:康菊花 外文名: 别名: 民族:汉族 籍贯: 毕业院校: 职业:工人 主要成就: 出生年月:1956年 性别:女 出生地:河北石家庄 去世年月:1994年8月5日

人物简介

康菊花,女,生于1956年,生前为石家庄某液压件厂工人。

1990年,液压件厂从井陉矿区迁到石家庄市,康菊花便随厂一起迁到石家庄,与丈夫在工厂附近的孔寨村租房居住。康菊花是厂里技术科的技术员,从事描图工作,其去世后,该厂的旧图纸上一直留有康菊花的名字。

1994年8月5日,康菊花下班后在孔寨村附近被强奸并遭到杀害。

案件处理

康菊花遭到强奸且被杀害后,1995年4月,21岁的电焊工聂树斌被当做凶手执行死刑。

2005年,网上通缉逃犯王书金被抓获,供认自己是该案真凶。此后,聂树斌母亲张焕之开始申诉,该案被称为聂树斌案。

2013年1月28日上午,“聂树斌案”被害人康菊花隐私名誉侵权案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开庭,康菊花的父母将包括聂树斌母亲在内的7名当事人告上法庭。康菊花家人主要指控的侵权事实有:聂树斌案代理人在案件申诉期间,通过网络及视频访谈节目,外泄了1995年时的两份判决书;与此同时,代理人通过网络发表的律师工作日记,将被害人亲人的姓名、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个人信息公诸于世,反复提及。除此之外,康菊花家人也认为聂树斌母亲为了给儿子翻案,诬告法院未给判决书煽动舆论。

对于案件涉及的7名被告,康家共提出了总额达46万元的精神赔偿,同时要求所有涉及网站,删去展示与宣读的聂犯死刑案一、二审判决书,删除律师工作日记,同时要对连带侵权网站消除影响,挽回损失。审判庭宣布该案2013年2月1日宣判。

2016年12月2日,聂树斌改判无罪,中国司法的一个“结”终于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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