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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口义》训诂方法研究

叶佳 刘祖国

摘  要:南宋林希逸所著的《庄子口义》是宋代解庄的代表作之一,在庄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目前,学界对此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文学评论、哲学思想、文献学层面,从训诂学角度对《庄子口义》进行探讨的极为少见。《庄子口义》中包含了丰富的道教训诂材料,运用了多种有价值的训诂方法,这些训诂方法在继承的基础上又有所创新,具有重要的训诂学价值。林希逸在注解时能突破前人窠臼,自出新注,见解独特;释义灵活多变,严谨准确。对《庄子口义》中的训诂材料进行挖掘整理,可为汉语训诂学研究提供新材料。

关键词:《庄子口义》;训诂方法;价值

《庄子口义》又名《庄子鬳斋口义》《南华真经口义》(以下简称《口义》),南宋林希逸著。此书是宋代解庄的代表作之一,在庄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林希逸以口义形式解析庄子,援引儒、佛解庄,既体现了宋代儒、佛、道三教合一的学术思潮,又力图“洗去郭、向之陋”[1](P15),敢于突破前人藩篱。在阐发义理的同时,又重视评点《庄子》的艺术特色,对文章的风格、结构、修辞手法、表达方式等,都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注释内容丰富厚重,语言通读易懂。既能兼程并进,在义理阐释上融合三教,又专注于评点《庄子》文字,郎擎霄评价说:“侧重章句而沾于文字血脈。以言乎哲理,固有所未喻;即析其文律,恐亦未臻绝诣也”[2]。

训诂方法是汉语训诂学研究中的重要理论问题,杨琳指出:“要解决典籍中的疑难词语,关键在于正确运用各种训诂方法,训诂方法是训诂学的核心,所以所有的训诂学理论著作都要涉及训诂方法问题。”[3](P7)但是前人往往对训诂方式和方法不加区分,把解释词语时的表达方式和考求词义的方法相混淆。对此,郭在贻提出:“我们所说的方法,是指一个陌生的词儿摆在面前,我们采用什么样的手段,才能使它由未知变为已知,这种由未知求得已知的手段,便是我们所说的方法。”[4](P80)郭先生厘清了训诂方式和方法的界限,对训诂方法进行了准确的界定。参照新的训诂方法的认定标准,对古人运用的释词方法进行重新审视,对训诂学的发展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口义》训诂内容丰富,训释方法独特,具有重要的训诂学价值。就此而言,对《口义》的训诂方法进行系统分类总结,不仅可以使科学的训诂方法得到继承,而且也能为训诂学的发展提供新语料。李玉平的《郑玄语言学研究》[5]从语言学史的高度,全面总结了郑玄的语言学成就,其中对于郑玄训诂方法的研究尤为深入,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参考了《郑玄语言学研究》的分类方式,从宏观上对《口义》的训诂方法进行梳理与归纳。

一、据古训

郭在贻指出,“所谓据古训,是指当我们碰到一个有疑难的词时,我们可以通过查阅字典、辞书以及古书的注释,以找出对这个词的确切解释,此为引据法。”[4](P80)林希逸注解《庄子》时重视阐发己见,不迷信前人注疏,因此,全书引用前人注释较少。同时,他力求实事求是,并未全盘否定前人注解,而是批判性地吸收前人注解,继承旧注的合理之处,并对其失误予以纠正。《口义》征引的文献范围较广,既有诗歌、俗谚,也有《诗经》《尚书》等典籍,还涉及到儒、佛、道的相关内容。可以说,林希逸视野开阔,将三教融会贯通,用相关的儒家、佛学、禅学用语解释词义,让读者更全面深刻地理解词义。例如:

(1)【蹢】①庄子曰:齐人蹢子于宋者,其命阍也不以完。【蹢音掷的,《说文》云:“住足也。”蹢而不能行之子,曰蹢子。】(《杂篇·徐无鬼》)

按:这里林希逸直接引用《说文解字》来解释“蹢”的含义。

(2)【汾水之阳】往见四子藐姑射之山,汾水之阳。【汾阳,尧都也,在尧之都而见姑射之神,即尧心也。一本,二迹,三非本非迹,四非非本迹也。如此推寻,转见迂诞,不知此正庄子滑稽处。】(《内篇·逍遥游》)

按:“汾阳”指汾水之北地区,春秋时属晋国。最早把《逍遥游》中的汾水之阳释为尧都的,是唐代的成玄英,林希逸所谓“汾阳,尧都也”云云,正是从成氏的说法而来[6](P366)。同时,成玄英还将“四子”解释为“一本,二迹,三非本非迹,四非非本迹也”,林希逸认为“如此推寻,转见迂诞”,从而否定了这一说法。

二、根据词义引申系列探求词义

在古代文献中,由于词义引申的复杂性,经常会出现一词多义的情况。当词语具有多种解释而又无法准确判定文本使用的是哪一义项时,就需要读者对词义的引申过程进行梳理,从诸多引申义中进行选择判定。对此,陆宗达、王宁提出:“运用词义本身的内在规律,通过词与词之间意义的关系和多义词诸义项的关系对比,较其异,证其同,达到探求和判定词义的目的,这种训诂方法,可以称作‘比较互证’。”[5](P60)林希逸也注意分析词义的引申序列,往往采用术语“某,某也,某也”来解释从不同角度引申出来的词义。例如:

(3)【体】【朕】体尽无穷,而游无朕,尽其所受乎天,而无见得,亦虚而已。【体,察也,见也,见道至于尽而无穷极,而心游于无物之始,故曰体尽无穷,而游无朕。朕,兆也,始也,无朕即无始也。】(《内篇·应帝王》)

按:《说文解字·骨部》:“體,总十二属也。从骨豊声。”《广雅·释亲》:“体,身也。”《孟子·告子下》:“饿其体肤,空乏其身。”“体”的本义是身体,指人或动物的全身,后来引申为亲身体验、领悟。《庄子·刻意》:“能体纯素。”成玄英疏:“体,悟解也。”《周易·系辞下》:“以体天地之撰。”孔颖达疏:“体象天地之数也。”

《说文解字·舟部》:“朕,我也。”段玉裁注:“朕在舟部,其解当曰舟缝也……戴先生曰:‘舟之缝理曰朕,故札续之缝亦谓之朕。’所以补许书之佚文也。本训舟缝,引申为凡缝之称。”《周礼·考工记》:“视其朕,欲其直也。”孙诒让正义:“朕,谓甲之缝也。”“朕”的本义为舟缝,后泛指事物的缝隙。《说文新附·通谊》:“凡言朕兆者,谓其几甚微,如舟之缝,如龟之坼也。”事物的征兆就如同舟中之裂缝和龟壳之裂纹一般细微,“朕”由此又引申为迹象、征兆。

三、因声求义

所谓“因声求义”,就是通过文字的语音线索来分析词义,古代的声训、右文说都是因声求义的实践。汉字由形、音、义三部分组成,语音是词的物质外壳,音与义之间联系紧密。因此,我们在考求词义时不应只依靠字形,而忽视语音对词义的提示作用。戴震云:“故训声音,相为表里。”[7](P13)段玉裁云:“圣人之制字,有义而后有音,有音而后有形。学者之考字,因形以得其音,因音以得其义。治经莫重于得义,得义莫切于得音。”[8](P1)这些训诂学家都认识到了音和义的密切关系,强调通过声音来考求词义。林希逸认识到了用语音探求词义的重要性,以明辨假借的方式解释词义。假借字可分为三种:一是本无其字的假借;二是本有其字的假借;三是古书在传抄中出现的错别字。训诂学上的破假借主要是针对后两种而言的。明辨假借就是指以音同和音近为基本原则,找到假借字所对应的本字。林希逸一般是通过“甲与乙同”来指明经文中的假借现象,破除因假借现象造成的阅读障碍。例如:

(4)【义】技兼于事,事兼于义,义兼于德,德兼于道,道兼于天。【义合作艺,因声同,故传写之讹耳。】(《外篇·天地》)

按:“艺”属影母月部,“义”为影母歌部,两字古音相近。《广韵·祭韵》:“艺,才能也。”《尚书·金縢》:“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藝,能事鬼神。”《论语·子罕》:“吾不试,故艺。”邢昺疏:“试,用也。言孔子自云:‘我不见用于时,故能多技艺。’”考察文献发现,“艺”有才艺、技艺之义,“义”并无此义。“事兼于义”意为“有多种才能的,凭藉的是技巧”[6](P181),此处“义”当作“艺”,二者是音近通假关系。

(5)【修】孝子操药以修慈父,其色燋然,圣人羞之。【修,进也,与羞同,古字通用。】(《外篇·天地》)

按:“修”“羞”同属心母幽部,二者为音同假借。《说文解字·丑部》:“羞,进献也。”孙诒让《札迻》卷五:“修与羞通……《尔雅·释诂》云:‘羞,进也。’”《左传·隐公三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东汉张衡《思玄赋》:“羞玉芝以疗饥。”“羞”的本义为进献食物,后泛指进献。在此处,“修”通“羞”,表进献义。

(6)【脊脊】天下脊脊大乱,罪在撄人心。【脊脊者,犹藉藉也。】(《外篇·在宥》)

按:《说文解字·部》:“脊,背吕也。”《仪礼·特性礼》:“举肺脊。”“脊”原本是指人和动物背上中间的骨头,后泛指事物中间高起的部分,如脊背、山脊、屋脊等。“籍”本义为古代祭祀时陈列礼品的垫物,后引申为践踏、凌辱。《庄子·让王》:“杀夫子者无罪,藉夫子者无禁。”陆德明释文:“藉,毁也。”《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太后怒,不食,曰:‘今我在也,而人皆藉吾弟,令我百岁后,皆鱼肉之矣。’”司马贞索隐引晋灼曰:“藉,蹈也。以言蹂藉之。”“藉”古音为精母铎部;“脊”在精母锡部,二者古音相近。“脊脊大乱”意为“互相践踏而大乱”。“脊”并无践踏、凌辱之意,只有当假借为“藉”时才有践踏之意。

四、说明理据

说明理据就是说明词语的命名依据、得名之由,即探求事物的名、实关系问题。蒋绍愚指出:“有时,推求词语的来源和推求词语的得名之由以及词语的考释是结合在一起的。弄清了词语的来源也就弄清了它的得名之由,或者弄清了词语的意义。”[9](P281)《庄子》风格奇诡,遣词造句常有异于其他诸子,《口义》在注解词语的同时亦解释其成词理据,力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词语解释的清晰明了。正如王宁在《训诂学》中所说:“在可能的情况下,词义训释不仅要使读者知其然,还应该尽量让读者知其所以然。”[10](P55)例如:

(7)【葆光】注焉而不满,酌焉而不竭,而不知其所由来,此之谓葆光。【葆光者,滑疑之耀也。葆,藏也;藏其光而不露,故曰葆光。】(《内篇·齐物论》)

按:《说文解字·艸部》:“葆,艸盛貌。”“葆”的本义是草丛生而茂盛的样子,后引申为遮蔽、隐藏。如《管子·水地》:“故其民谄谀葆诈,巧佞而好利。”成玄英疏:“葆,蔽也。至忘而照,即照而忘,故能韬蔽其光,其光弥朗。”南宋褚伯秀《南华真经义海纂微》:“葆光,言自晦其明也。”明代焦竑《庄子翼》:“葆光者,任其自明,故其光不蔽也。”“葆光”即遮蔽光辉使其不外露,后喻指隐藏才智不外露。

(8)【蒿目】今世之仁人,蒿目而忧世之患。【蒿目者,半闭其目也,欲闭而不闭则其睫蒙茸然,故曰蒿目。蒿者,蓬蒿之蒿也,蒿目有独坐忧愁之意。】(《外篇·骈拇》)

按:蒿,本义为草名,如青蒿、蓬蒿、繁草等。《广韵·豪韵》:“蒿,蓬蒿。”北宋陈景元《南华真经章句音义》:“蒿目喻昏乱,以其多忧致目昏蒿蒿然。”南宋罗勉道《南华真经循本》:“蒿目,忧思而目蒙然也。”清代宣颖《南华经解》:“愁事则睫毛蒙茸如蒿。”“蒙茸”指散乱的样子。清代吴汝纶《庄子点勘》:“崔云:‘忧世之貌。’当是此文‘蒿目’之注。”以上注家与林希逸解释大同小异。盖“蒿目”意为因忧愁而导致眼睛发昏,睫毛散乱如蒿草,即因愁思使目昏暗不明的样子。《汉语大词典》将“蒿目而忧世之患”中的“蒿目”释为“极目远望”,未洽。

五、审文例

杨琳先生指出:“训诂学中所说的文例指的是遣词造句的惯例,具体来说,就是指同样或同类的词语在不同语境中有规律地重复出现的语言现象。”[3](P192)张劲秋对“文例”的解释是:“是指古人组织文章时,遣词造句所采用的某些特殊格式,它反映了古人的某些共同的行文习惯。”作者还指出:“辞例构成的语境,对隶属于它的某些词语有着特定的限定,利用这种限定,可以推知言语中词语的具体意义。”[11](P41)在《口义》中,林希逸采用审文例的方法来探求词义,主要有同义连文、对文两种方式。

(一)同义连文

王引之云:“古人训诂不避重复,往往有平列二字,上下同义者,解者分为二义,反失其指。”[12](P72)“同义连文”即两个同义词并列出现并同时使用的语言现象。林希逸在注解时注重分析具体语境,利用同义连文的特点,确定两个词语意义相同或相近,并通过同义词或近义词之间的相互训释来考求词义。例如:

(9)【博塞】问臧奚事,则挟筴读书。问谷奚事,则博塞以游。【挟筴即执卷也,投琼曰博,不投琼曰塞,琼犹今骰子也,亦曰齿,亦曰目。】(《外篇·骈拇》)

按:“博塞”亦作“博簺”“簙簺”,即六博、格五等博戏。《管子·四称》:“流于博塞,戏其工瞽。”北宋文莹《玉壶清话》卷十:“常梦锡,凤翔人。岐王李茂贞临镇,惟喜狗马博塞,驰逐声伎。”“博”本义是广大,与“簙”通,也用来指古代的一种棋戏。《说文解字·竹部》:“簙,局戏也。”段玉裁注:“簙,经传多假博字。”《论语·阳货》:“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不有博弈者乎?”“塞”的本义是阻隔,后假借为“簺”,指古代的一种赌博游戏。《说文解字·竹部》:“簺,行棋相塞谓之簺。”王筠句读:“通作塞。”陆德明释文:“塞,博之类也。”可见,“博”“塞”二字同义连文。

(二)对文

所谓“对文”,是指处在结构相似的上下两个句子相同位置的字和词,它们往往是同义或反义的。对文这一特点告诉我们,在研究字、词的意义时,要找准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以因此及彼,由浅显易懂的词语推求出冷僻难解的词语;或由已知推求未知,把古书中难以理解的字词置于一定的语言环境中,用相同或相对的意义关系来理解词义。训诂学上把对文列为重要的训诂方法之一,亦称为“观境为训”。例如:

(10)【函车、吞舟】夫函车之兽,介而离山,则不免于罔罟之患;吞舟之鱼,砀而失水,则蚁能苦之。【函车、吞舟,函亦吞也。】(《杂篇·庚桑楚》)

按:“函”有容纳、吞并之义。《诗经·周颂·载芟》:“播厥百谷,实函斯活。”郑玄笺:“函,含也。”《汉书·叙传上》:“函之如海,养之如春。”颜师古注:“函,容也。”“吞”本义为咽下,后引申为吞并、消灭。《说文解字·口部》:“吞,咽也。”《广雅·释诂》:“吞,灭也。”《管子·霸形》:“楚欲吞宋、郑。”上句中的“函”与下句中的“吞”处在相对的位置,二者可以互相训释。

六、方言佐证

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古词古义在共同语中逐渐消亡。在很多方言区,因为经济、地域、政治等因素,语言的发展变化相对缓慢,很多在共同语中早已消亡的词语在方言中依旧存在。所谓“方言佐证法”,就是利用方言来参证古书语词,扫清因古今语言变化造成的阅读障碍。杨琳指出:“中国幅员辽阔,汉语方言众多,古代文献中曾经使用过的很多古词古义和古音在今天的一些方言中仍在存在,我们可以利用这些方言词语来求证古代文献中的古词古义,从而贯通古今,破解疑难词语,此为方言求义法。”[3](P102)徐刚在《训诂方法论》中也提到:“古书中的一些语词(未必就是方言词),在后代的通用语中会大量消失,但是很有可能在某些方言中还保存。因此,用方言来参证古书的语词,就是训诂学经常使用的方法。”[13](P158)程俊英、梁永昌指出,汉魏注疏家已经将方言材料与古文献互相参证,以训释词义,唐宋时代的学者也注重利用方言证古语,如李善注《文选》、陆德明注《经典释文》,便经常引用《方言》的古训记载[14](P135)。《口义》常常引用口语、俚歌、俗谚来解释《庄子》,使人感到亲切、生动,并使注释更为通俗易懂。例如:

(11)【囊槛】则是罪人交臂历指,而虎豹在于囊槛,亦可以为得矣。【历指,绳缚其手,而指可数也。囊与槛并言,亦犹俗言胡孙入布袋也。】(《外篇·天地》)

按:《说文解字·㯻部》:“囊,橐也。”“囊”的本义是袋子、口袋。“槛”指关牲畜野兽的栅栏。《说文解字·木部》:“槛,木栊也。从木监声。一曰圈。”《广雅·释宫》:“槛,牢也。”“胡孙入布袋”又作“猢狲入布袋。”北宋释道原《景德传燈录·真寂禅师》:“僧曰:‘恁么即学人归堂去也。’师曰:‘猢狲入布袋。’”“胡孙入布袋”是宋代的一句俗语,指猴子进入口袋,比喻行动受到约束。唐代柳宗元《谢襄阳李夷简尚书委曲抚问启》:“网罗未解,纵羽翼而何施?囊槛方坚,虽虎豹其焉往?”“囊槛”指圈槛、槛阱。虎豹囚在兽槛里,野性会受到束缚,林希逸用当时的俗语对其进行了形象的解释。

(12)【丁子】丁子有尾。【丁子,虾蟆也,蛙也,楚人谓之丁子。丁子虽无尾,而其始也实科斗化成,科斗既有尾,则谓丁子为有尾亦可。】(《杂篇·天下》)

按:“丁子”为古楚地方言词,是虾蟆的别称。“虾蟆”亦作“蛤蟆”,是青蛙和蟾蜍的统称。《史记·龟策列传》:“月为刑而相佐,见食于虾蟆。”“丁子”原指蝌蚪,因其初生头大有尾,如丁字,所以古人用“丁子”代指蝌蚪。“丁子”一词,不同注家都有解说。成玄英疏:“楚人呼虾蟆为丁子。”褚伯秀《南华真经义海纂微》:“楚人呼虾蟇为丁子,有尾谓为科斗时……丁子,虾蟇,始为科斗,则有尾。”

七、文化求义法

所谓“文化求义法”,黄金贵亦称之为“解物释名法”。他将词汇分为文化词语和通义词语两类:有文化意蕴的词语为文化词语,无文化意蕴的词语为通义词语[5](P75)。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词义的产生和发展与人类社会密切相关。词汇当中有大量的词语反映的是跟历史上各个时期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有关的事物[5](P75)。《庄子》用语奇特,其中含有大量具有其自身特色的文化词语。书中出现的某些人名、地名、山川河流及一些道家所专有的名物词,如果不加以解释,就会给人们的理解带来障碍。《口义》注释内容广泛,保留了大量对于道家(道教)特有名物词的训释,包括释人、释地理、释名物、释道教典制等。通过对这些文化词语的训释,可以补充阐释相关的文化知识,有助于读者更好地释读《庄子》。例如:

(13)【刍狗】师金曰: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刍狗,结草为狗以解厌也,祭时所用,已则弃之。】(《外篇·天运》)

按:《说文解字·艸部》:“芻,刈艸也。象包束艸之形。”“刍”本义是割草,后来泛指草。《集韵·尤

韵》:“刍,艸名。”《庄子·列御寇》:“食以刍叔。”“刍狗”即古代祭祀时用草扎成的狗。《老子·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清代魏源《老子本义》:“结刍为狗,用之祭祀,既毕事则弃而践之。”《庄子·天运》:“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齐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陆德明释文引李颐云:“刍狗,结刍为狗,巫祝用之。”“刍狗”作为祭祀用品,在祭祀结束后就被抛弃,后因用以喻微贱无用的事物或言论。

八、同义词辨释法

一般来说,同义词是指具有某个相同义项的词。所谓“同义词辨释法”,就是辨析解释它们在词义特点上所存在的差异。这种方法可以在词义训诂的后段使用,即当初释了某义后,还必须对结果“刮垢磨光”,置于同义词群中辨释一番,使之更精确,并最后定义[5](P77)。《口义》重视同义词之间的比较辨析,不仅提高了释义的精确度,还可以修正原义。例如:

(14)【权、机】吾见其杜权矣。列子入以告壶子。壶子曰:乡吾示之以天壤,名实不入,而机发于踵,是殆见吾善者机也。【权与机同,但机微而权则露矣,于杜闭之中而动机已露,故季咸以为全然有生意也。】(《内篇·应帝王》)

按:“权”有变通、变化之义。《广韵·仙韵》:“权,变也。反常合道,又宜也。”《战国策·韩策三》:“何意寡人如是之权也。”鲍彪注:“权,犹变也。”《逸周书·命训》:“行之以权。”朱右曾集训校释:“通变谓之权。”“机”本义为古代弩箭上的发动机关,后引申为事物变化的迹象和先兆。徐锴《说文系传·木部》:“机,《易》曰:‘知机其神乎。’机,事之先见也。”《素问·离合真邪论》:“故曰知机道者不可挂以发,不知机者扣之不发。”王冰注:“机者动之微,言贵知其微也。”“权”与“机”都可以表示事物发生变动,但“权”体现出更为明显的变化,“机”则表示事物变化的征兆,二者词义的轻重程度有所不同。

九、古今对比法

所谓“古今对比法”,就是从历时的角度出发,来说明古今文字和用词的不同。《口义》中使用古今对比的方法解释词义,打通古今界限,可以使释义更加精确完整,有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献。例如:

(16)【削格】削格、罗落、罝罘之知多,则兽乱于泽矣。【削格,犹《汉书》曰“储胥”也,犹今之木栅也,捕兔鹿者亦有之。】(《外篇·胠箧》)

按:“削”有刮削、削刻之义。《广韵·药韵》:“削,刻削。”《字汇·刀部》:“削,刮削。”《说文解字·木部》:“格,木长貌。”徐锴系传:“亦谓树高长枝为格。”“格”本义为树木的长枝条,后引申为张网的木桩,也指木栅栏。唐代杜甫《潼关吏》:“连云列战格,飞鸟不能逾。”仇兆鳌注:“战格,即战栅,所以捍敌者。”“储胥”指栅栏;藩篱。《文选·扬雄〈长杨赋〉》:“扼熊罴,拖豪猪,木拥枪累,以为储胥。”李善注:“苏林曰:‘木拥栅其外,又以竹枪累为外储胥也。’韦昭注:‘储胥,蕃落之类也。’”由此所知,“削格”是指一种捕兽的木笼,形状类似于今天的木栅栏,内部置有机关。陆德明释文引李颐云:“削格所以施罗网也。”郭庆藩《庄子集释》引郭嵩焘云:“削格、罗落,皆所以遮要禽兽……削格即阱擭之擭也。”

总之,从语言学的角度研究《庄子口义》,除了有利于对《庄子》的释读,更重要的是挖掘其本身对于训诂学的重要价值。陆宗达提到:“我们不仅要学习前人在训诂上所作的具体工作,吸收他们的成果,还要研究他们的方法。这样才能进一步发展这门科学,让它更好地为今天服务。”[15](P102)《庄子口义》综合使用了据古训、因声求义、说明理据、审文例、同义词辨释、方言佐证等训诂方法,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又有所创新,对它进行系统的分析和全面的总结,可以深化当前对训诂方法理论的研究。在解释词义时,林希逸重视词汇的系统性,多方比较以考求词义,力求严谨精确。可以說,《庄子口义》为训诂学的发展提供了新材料,在训诂方法的运用上开创了新领域,同时,也保留了大量颇有创见的注解。需要指出的是,此书也存在着牵强附会之处,释义过于简略,注释点选择不当等,但毕竟是瑕不掩瑜。作为宋代注疏类的代表,《庄子口义》具有重要的训诂学价值,有待于学者的深入挖掘。本文仅对其训诂方法进行了初步的分类整理,希望能抛砖引玉,以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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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口义》训诂方法研究(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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