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4日至11月2日,市委扶贫领域第二轮专项巡察第一组对蓬溪县开展专项巡察,并于2018年12月3日向中共蓬溪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县委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全部主动认领,立行立改,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了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直面问题、压实责任、突出重心,全面完成整改目标
县委把推进市委扶贫领域第二轮专项巡察第一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由县委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牵头负责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落实,举一反三、提升成效,统筹兼顾的整改原则,实行专项整治与具体整改同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关于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认识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宣传不到位,贫困户对‘四项资金’政策知晓度不高,和实际结合不紧密、机械执行政策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召开扶贫领域信访维稳专项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市委巡察信访反馈问题。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完善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联系并督促各专项工作组充分发挥职能职责,确保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能够及时传达落实。加大专项部门的政策宣传,保障政策有效实施。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信访维稳责任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整改。结合各部门各单位职能,分项落实整改,限期整改落实。
(二)关于落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盲目乐观倾向、压力传导不到位,发挥总揽全局的作用不充分、部门和乡镇合力不强,官僚主义现象、指导督促效果欠佳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监督责任。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作风建设,进一步明确乡镇主体责任,县直部门帮扶责任,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责任,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二是构建各负其责、合力攻坚责任体系。实行督导与问责联动,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究包保责任人责任。三是成立专项督导工作组。建立协调会商调度机制,强化督导协调指导,顺排工序,倒排工期,逗硬通报,严格考核,确保工程有力有序按期推进。四是强化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动镇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乡村医生等帮扶力量深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五是健全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基层督查、结对帮扶自查自纠工作,确保问题整改落实。
2.关于“落实乡镇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群众信访多、党委缺乏较真逗硬的工作干劲,安置点附属设施严重滞后,联村路建设推进缓慢,乡村道路建设项目存在违规行为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建工作专班。由相关县级领导牵头,组织业务骨干通过走村入户,核查资料、座谈了解,及时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动态。同时,利用村务公开栏、广播、村民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扶贫政策。二是落实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增加机械和人员,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目前已完成安置点附属设施等工程建设,并顺利通过省级脱贫攻坚交叉考核。三是县纪委监委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建立督查、问题、整改台账,对违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
(三)关于落实专项部门监管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扶贫政策纸上空转,依法治县办发挥作用差、感恩教育未开展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严格干部教育管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考核考评,加强业务素质培养,特别是增强统筹协调能力,确保有人干事、干得好事。二是强化扶贫政策宣传,切实增强全民扶贫法治意识。推行扶贫政策宣传“直通车”,让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到脱贫攻坚中来。用好用活农民夜校,加强贫困户感恩教育。三是强化方案实施。对照年初工作方案,再次全面梳理、逐一核查完成情况,对能立即完成的责令立即完成,对不能立即完成的责令建立工作计划、限期完成,对出色完成的进行总结推广,对完成不力的逗硬扣减目标绩效考核分。
2.关于“推进项目质效差,土坯房、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户项目推进会,研究部署项目推进工作。县委绩效办和县各专项部门根据进度安排逗硬考核。截止目前,各项目均已动工。二是加强对质量安全监管。县住建局落实专人,成立专项督导工作组,进一步加强对监理和施工单位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行为的监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施工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加大抽查检查频率。三是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到实地勘察。逐户排查房屋地基沉降、墙体开裂、墙面翻沙脱灰等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靠。
3.关于“慵懒怠政缺乏担当,贫困户拆旧建新面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问题,部分部门主动担当意识欠缺、工作效果较差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认识。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批示指示及中、省、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政治意义,坚定不移地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二是主动履职尽责,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反馈的问题,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强化扶贫政策推进、资金使用等,确保扶贫高质高效。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建立专项扶贫工作长效机制。在认真落实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好各项扶贫资金,建立奖励机制,构建月联席会制度,解决推进中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4.关于“前瞻性谋划不够,资金后期监管欠缺、责任未落实、存在隐患,危房改造、土坯房改造未及时进行验收、后期关键环节监督不到位、对质量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资金监管。成立定向资金督查组,抽查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流向,均未发现违规使用捐赠资金的情况,确保扶贫日活动捐赠资金合理募集、规范使用。二是及时竣工验收。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民政局、县残联成立3个竣工验收小组,通过抽查的方式,对全县各乡镇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了验收。三是加强项目监理。成立3个督查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乡镇进行整改。
(四)关于落实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执纪问责力度偏软、震慑作用不强,统筹督促力度不够、问题导向意识不强、监督检查不力等问题”的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