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未成文的草稿和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
(3)一些事务性的、临时性的没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4)与本机关、本部门主管业务无关的文件及非隶属机关送来的参考性文件;
(5)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
(6)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机关职务形成的文件材料。
各机关单位应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的精神,结合本机关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本机关、本单位、本系统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具体范围。
(2)未成文的草稿和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
(3)一些事务性的、临时性的没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4)与本机关、本部门主管业务无关的文件及非隶属机关送来的参考性文件;
(5)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
(6)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机关职务形成的文件材料。
各机关单位应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的精神,结合本机关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本机关、本单位、本系统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具体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