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褪去鲜艳色彩的中年写作 著名诗人李浔谈王竞成诗集《一只奔跑的神兽》

  读王竞成集《一只奔跑的神兽》,感到这些已完全褪去了鲜艳色彩,露出了它们的本色。是的,每一个诗人都曾经有过“鲜艳色彩”的写作阶段,这就是青春期写作

  在中国诗坛有一个常见的现象,有相当一部分诗人在青春期有势不可挡的轰轰烈烈写作气势,但进入中年之后,要么继续以发嗲式的青春味写作,要么不知所措而熄火。而王竞成不同,他随着年龄的増长,诗歌写作更趋厚重,而且露出了智性的本色。之前我曾写过王竞成的长诗《燕山夜话》的评论。评论中说:在这首长诗中,我看到了一个诗人对历史的过滤式的审视、对自己的生存观的剖析、表达了诗人对照历史、对照当今社会的一次全面的反思。诗中成功表现了一个有责任意识的知识分子的忧患意识。在他的诗中独白式的表现手法中看到有大量经验性的反思句和疑问句。也可以说,这是王竞成借历史的事境,来完成他个人这个阶段的精神变化。由此可以看出,王竞成在十年前已进入中年写作的状态,现在再来看他的近作,更坚定了我对王竞成写作的判断。

  在王竞成近期的写作中,燕山是一个广泛运用的符号,《燕山大雪》、《燕山夜话之深秋》、《燕山落雪》等众多诗中,燕山可以是背景,它也可以是心情。先来看看他在燕山上的心情。从“浪得虚名的时间在时间中腐烂 它们都将死去”到“一个诗人的头衔 怎抵得上一日三餐的清淡”。这四句诗是他《燕山夜话之深秋》诗中的开头与结尾,在诗中我们已读到他对“虚名”、“一日三餐”、“清淡”的定位。是的,人至中年,其言更真、更实在。

  马拉美在谈到诗歌的语言时说“与日常生活中的消息性语言截然不同的生成性语言。”怎么不同?应该怎么表达?王竞成在《风咬过的月》中有较好的表达:

  咬了一口

  远离故乡的人

  就有些发呆

  摸一把半夜的青草

  沾带的几颗露珠

  重的举不上头顶

  再咬几口

  那还了得

  风咬过的月

  你的伤痛 心里发芽

  长大一棵竹子

  渴望深夜

  横你为笛

  吹那寂寞的笛孔

  风咬过的月

  十五的晚上

  我的心

  抵达你的缺口

  --《风咬过的月》

  善用通感,语言形象生动是王竞成的强项。这首《风咬过的月》,用通感化抽象 为形象,化风景为心情,形象生动地表达了一个思乡人的情感。诗中另一个特色是多用动词,如风咬过的月中的几个“咬”字、露珠举不上头顶的“举”字、吹那寂寞的笛孔的“吹”字。从而达到在静夜思乡的动与静的较好组合。

  王竞成喜欢写小诗,他的《小溪的情书》只有二行诗。“多少年只写了一行,弯弯曲曲寄向海洋。”这首诗是从隐喻入手,形象生动表达了作者不变的情感。但诗中有着藏和露、虚和实的情感安排,是作者故意让读者来填补作者故意留下的留白。诗中的”一行” “弯弯曲曲”和“小溪”对“海洋”眷恋可以成为读者心中各种各样的联想。

  从王竞成的创作倾向来看,毫无疑问他一直是一个抒情诗人。但这首写于2016年的抒情诗《一只蝴蝶消失在人群里》,可以看出王竞成已进入了他自己的“新”抒情诗时代。

  “一只昆虫的消失/黑色的翅膀连同它的斑点/一起消失在人群里/光明也随之暗淡/蝴蝶飞翔的重量/缩短了夏日的缓慢/立在北回归线上/一只消失的蝴蝶/陌生的美感/离去的空间/占领我的视线”。

  中年是一个容易使诗人或反思、或进步的一个时期。自省是王竞成近期诗中的主要内容,在自省中剥离曾经多余的伤感,在自省中升华自身的高傲、高贵、高尚感。这首《在山上》可以看到王竞成明显的创作理念。

  在山上,石头是唯一的大家

  它不开口,呈现绝壁 , 悬崖

  雄鹰俯视, 云彩环绕

  人类攀登它 ,提升自己的高度

  甚至劫持一块块石头,雕琢为碑

  刻上自己的名字,以为自己就是山了

  幻想的永恒,一块块石头上风化

  不朽,成为多少人的呓语症

  坐在一块石头上,你还想永恒吗

  每一块石头的历史,都是生命的总和

  它温暖, 给人类生存的支点

  巨大的手掌 ,把我们从苦难的海底拔上岸

  --《在山上》

  诗中通篇都是他内心的一些感悟,如“在山上,石头是唯一的大家 ”,“甚至劫持一块块石头,雕琢为碑 刻上自己的名字,以为自己就是山了”,“幻想的永恒,在一块块石头上风化”等等。诗中对一块石头的描写,随着主题在叙述中不断升华,呈现的场景不仅有了动感,更有了质感。通过联想,冷静地表达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表达什么是真正的高度,什么是永恒不朽。诗中没有华丽的修辞,却有着厚重的诗意。

  同样在《燕山落雪》 中,他这样写道“行走在外的人 刹那间头白 鸟声绝迹 万径无踪”“这是一场真正的独白 白得冷峻 白得万劫不复 它让骨缝中的黑也嘎然而止”。好一个“ 白得万劫不复”,写出这样的诗句需要有多大的勇气和自省。诗人这种介入现实的写作,通过多种视角,对现实生活鞭策是厚重的。

  记得十多年前,写情诗是王竞成的爰好,他曾给一百多位女诗人写过诗,先来看一首他的小情诗。

  这些刺结的果

  扎伤蝴蝶的舞姿

  或伊的手指

  长成了红

  酸吗 那是心疼

  甜吗 那是爱情

  --《一把酸枣 》

  虛虚实实写情诗是王竞成诗意的自觉,用意象拓展,延伸情感,传达给读者的小情趣,非常讨巧、可爱。这首《一把酸枣 》就是这样,给人一种酸酸甜甜的可爱味。但这只算小点心,不是王竞成的正餐。

  我个人觉得写诗是个人的事,但诗是大众的事。这话的意思是,诗是人性的表达,离开了社会性就只能算是私房话,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诗了。

  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崂山或燕山上写情诗,大多数情诗像《秋天,我是你一块成熟的伤疤》这样的:“腐烂的伤口,留下一块记忆/我卑鄙的躯体与灵魂,沾满时间的尘埃/血管的河流早已污染,我骨头里在举行细菌的盛宴/江山是王的,美人也躺在王冠上闪烁/秋天,我是突然断电的黑夜/电流是落叶的哭泣,我就是泥土将要收藏的秘密/在金黄的风雨飘摇之中,我与幻觉一起旅行/庙堂中的一次次跪拜,我在祈祷佛佑护我的亲人/也在试图保佑一个女人的灵魂,纯洁的可以成为干净的妻子/我在腐烂的大地上,寻找抵达一个女人的理由/挖掘宿命的水,使复活的伤疤燃烧/我爱,不能拒绝身体的堕落/也做不到灵魂的死亡;在你暗涌的漩涡/竖起一根骨刺,周围的黑淹没花朵的苍白”。作者在诗中用戏剧化场景传达出一个情感伤者的反思,使诗也有了情感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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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王竞成近期的情诗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吿别了“私房话”式的情诗,表达出前所未有的对爱情、亲情,对卑鄙、堕落,对生与死等话题的梳理,有人说诗是对自己所缺失的那一部分的补充。这话有理。他就是在这些诗中呈现心中最美好的愿望。

  诗集《一只奔跑的神兽》中的诗,都是王竞成的近作。这些诗语言简洁质朴,叙述生动形象,情感线索清晰,特别是诗人与大自然之间的交流真情实感,令人动容。这是一本值得读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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