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6月12日我市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下发实施意见,决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小微企业成长,支持新兴业态发展和创业平台建设,通过进一步优化创业生态环境,掀起全市新一轮创业创新热潮。
打通准入堵点 消除创业痛点
2016年以来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创业者打通了市场准入的各种“堵点”,真正打开了创业便利的大门。为进一步降低创业者制度性交易成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市场主体准入事项“最多跑一次”。
全市范围全面实行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及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推广“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推进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现创业“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
除了市场准入办理各种证照,缺乏资金也是初创者的“痛点”。为拓宽创业融资渠道,我市提出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通过财政出资、产业基金投入等方式,设立大学生创业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持。通过科学评估创业者贷款申请条件和还款能力,对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重点人群,优先满足其创业担保贷款需求。
支持平台建设 推动企业孵化
创业离不开平台的服务和支撑,尤其是初创企业。我市把支持创业平台建设,作为优化创业生态的重要着力点,调动平台孵化创业企业的积极性。
意见提出,鼓励特色小镇、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为高校毕业生等创业群体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培训、创业指导、融资等服务。
新政策规定,凡是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孵化企业提供孵化服务的,对创业园按每成功孵化1家企业给予1万元、每年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各县(市、区)要推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到2020年全市力争认定30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争创10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根据孵化数量及成效,给予每家市级示范基地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实施成长计划 助力小微创新
为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我市将滚动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加大“个转企、小升规”力度,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搭建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动小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更好地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一方面,将大力推广小微企业服务券和科技创新券,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同时,针对小微企业创新硬件的“短板”,加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检验检测资源开放共享力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向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推动其与小微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
创业精准施策 帮扶重点群体
对于创业大军中的重点群体,我市精准实施创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和杠杆撬动效应。
据了解,重点人群主要包括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重点人群初次创业的,经认定可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大赛中获奖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并按规定享受优秀创业者能力提升培训扶持政策。其中,在省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可享受创业地相应的人才扶持等政策。开展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者能力提升培训,补贴标准最高为每年每人1万元。
实施意见还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创业。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据悉,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将继续落实各类优惠税收政策,支持和促进登记失业人员、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群体创业就业,帮助他们“轻装上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