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立丰
摘 要:《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系德国学者洪堡特为其巨著《论爪哇岛上的卡维语》所作的导论,它汇集了洪堡特毕生关于语言问题的哲学思考,集中体现了作者“语言世界观”的哲学思想。洪堡特在导论中系统论述了他对语言本质的思考,认为语言具有创造性、普遍性和差异性。语言的差异性来源于民族精神个性的差异,民族精神个性的不同决定了语言的差异,语言的特征又反映了各个民族的不同思维。因此,每一种语言都具有其独特的世界观。洪堡特关于语言世界观的哲学思想,对后世各个语言学派的发展均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洪堡特;语言世界观;语言哲学
一、作为语言学家的洪堡特
德国学者威廉·冯·洪堡特(Wilhelm von Humboldt,1767—1835),是一位在很多研究领域都颇有造诣的学者,尤其以在政治学、教育学、西方文学等领域的建树而著称。在语言学领域,他也是一位伟大的语言思想家,被后世学者认为是普通语言学的奠基者。他的重要著作《论爪哇岛上的卡维语》被现代语言学家视为普通语言学的经典著作。《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1]是《论爪哇岛上的卡维语》这部巨著的导论,汇集了洪堡特数十年来关于语言问题的哲学思考,体现出他关于“语言与思维”“民族精神与世界观”的核心观点,形成了其“语言世界观”的主要思想。虽然洪堡特不是探讨“语言世界观”概念的第一人,在他之前,德国古典主义哲学家对此已有论述,但他运用极富辩证精神的论证,明晰了语言系统充满矛盾对立又终极统一的本质,赋予这一论域新的活力。二十世纪以来,语言学界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与乔姆斯基的《笛卡尔语言学》使洪堡特的思想得到了继承,虽然主要概念术语不尽相同,但两派学说在最终研究目的上都和洪堡特的学说比较接近,均可视为根源于洪堡特的语言世界观之说[2]。
上一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国内学者开始对洪堡特的语言哲学思想进行深入探讨,主要集中于对其语言哲学思想的阐述和与其他语言学理论的比较,以及在语言学习领域的应用等方面[3]。相对而言,以洪堡特某一代表性著作为切入点,对其核心语言思想进行深入解读的论著,则较为少见。有鉴于此,本文以《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以下简称“导论”)为基础,深入阐述洪堡特关于“语言与思维”“语言与民族精神”和“语言与世界观”关系的观点,系统解读洪堡特对“语言世界观”这一承上启下的语言思想所作出的理论贡献和重要启示。
二、洪堡特语言思想的核心观点
需要指出的是,洪堡特在“导论”中并未对“语言世界观”进行明确的界定和专门的论述,但他对语言本质却有生动而富有浪漫主义气息的哲学阐释。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洪堡特对“语言世界观”的理论贡献,主要融合在他关于语言本质的思考之中。总的来看,洪堡特语言思想的核心观点可以归结为三点:1.语言具有创造性;2.语言具有普遍性和差异性;3.语言是有机体,是构成思想的官能。
(一)语言的创造性本质
目前,“语言具有创造性”这一观点已为学界所广泛接受。熟悉洪堡特语言思想的人,都知道他在“導论”中所反复提到的一句名言:“语言绝不是产品(Werk[Ergon]),而是一种活动(Thätigkeit[Energeia])。”[1](P56)这里的“Werk”和“Thätigkeit”均为德文,它们所对应的希腊语分别为“Ergon”和“Energeia”,其中,“Ergon”意为“制成品”,“Energeia”意为“活动、动作”[2](P122)。就
“产品”与“活动”而言,前者是静止的,是结果;后者是动态的,是产生结果的过程。洪堡特否定了语言是静止不动的“产品”的观点,强调语言是一种动态的、时刻进行中的“活动”,从而揭示了语言具有进行创造的主观能动性特征,即语言不是僵直的静止状态,而是具有一种充满生命的创造活力。正如洪堡特在“导论”中的另外一处表述:“我们不应把语言视为僵死的制成品(ein todtes Erzeugtes),而是必须在最大限度上把语言看作一种创造(eine Erzeugung)。”[1](P55)
在人类漫长的演进历程中,语言随着文明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创造。语言在初始阶段的形式更为直观,词汇也较为有限,并且在表达上常常与音乐、诗歌关系密切,意义的传达以口语为主。随着文明的发展,文字开始出现,新的词语不断产生,表达也渐渐趋于抽象,语法形式的复杂性使逻辑构造更加富有层次。文本体裁在诗歌的基础上产生了散文,继而又诞生了更为抽象的学术思想。可以说,语言在各个阶段、各个方面的变化,都是得益于语言本身的“创造能力”的。
那么,究竟是什么赋予了语言这种创造的能力呢?洪堡特认为,“精神力量是真正进行创造的原则”[1](P28),“语言是一种精神劳动”[1](P57)。在语言的形成、发展和使用中,精神力量是最重要的因素[2](P125)。洪堡特在“导论”中对此有很多论述:
语言不是活动的产物,而是精神不由自主的流射……语言本身则是智能创造力量的产品。[1](P21)
语言和持续不断地进行着的人类思想活动一样,不可能有片刻真正的静止。语言是一个连续发展的过程,它处在每个讲话者的精神力量的影响之下。[1](P190)
智能会利用自身的手段对语言施加影响,在语言中进行构造,把新的意义赋予语言的形式,把新的用法引入语言。[1](P192)
因此,辩证地看,语言此刻既是创造的主体,同时也是受精神力量制约的客体,语言的演变是精神力量的选择,语言产生的各种变化、各式创造,也始终都是为了满足精神力量的发展需要。比如,在语法方面,印欧语系中的语言存在大量复杂的屈折形式,英语作为印欧语言之一,曾经具有丰富的形变,如今已经大量简化。法语和德语中普遍存在着词语的阴阳性变化,在英语中几乎完全消失,只在“actor/actress”“waiter/waitress”等为数不多的名词中仍保留着阴阳性变化。又如,在语音方面,汉语中的粤语和客家话保留了许多古代的发音规则和声调变化,这或许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有时用粤语或客家话来朗读唐诗宋词,比用普通话来朗读,在听觉上使人感到更加押韵和谐。再如,在修辞方面,古代汉语在表达悲伤情感时,往往使用“断肠”一词,而现代汉语则通常会使用更接近西方的“heart break/heart hurt”,即“心碎”或“伤心”。
需要注意的是,洪堡特在论述“语言是一种创造”的观点时,使用了“最大限度”作为修饰词,意在强调这种精神力量作用下的创造,是一种有规律的创造,是受语言的普遍性规律所制约的;如果脱离了统一的规则,语言势必会处于变幻莫测的状态之中。也就是说,脱离既定规律的创造不是创造,而是产生出一派混乱与无序,语言便失去了交流思想、传递信息的功能,也无法习得与掌握。语言本身一切的自由创造,都是建立在语言具有普遍性这一“简单真理”之上,又因使用者不同的精神个性而产生一定差异。这便引出了洪堡特另一个关于语言本质的观点,即“语言具有普遍性和差异性”。
(二)语言的普遍性和差异性
洪堡特关于语言的另一个重要观点,是认为人类语言中同时存在着普遍性和差异性,即“共性”与“特性”,语言既是“统一的”也是“多样的”。他一生研究了数十种语言,志在通过尽可能多地研究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异,来探求人类语言之中的共同特征。洪堡特认为:“在语言中,个性化和普遍性协调得如此美妙,以至我们可以认为下面两种说法同样正确:一方面,整个人类只有一种语言,另一方面,每个人都拥有一种特殊的语言。”[1](P62)可以说,这是一种对立统一的辩证语言观,洪堡特则使用生动的比喻来对此加以解释。语言的共性和特性好比人的面庞,普遍意义上人脸大致相同,而每张脸则各有各的不同:“个性无疑是存在的,相似性也显而易见”,“脸形的独特性取决于所有部位的总和”[1](P59);又好比同一棵树上的树叶,远看普遍相似,近看则各自的纹理皆有不同。无论不同的语言是以什么样的形式构成整体,在整体之中都呈现出既个性鲜明又和谐统一的状态,这正是语言的奇妙之处。语言的“同”与“不同”,又仿佛人的本性和个性,正如洪堡特所说的:“人类本性是统一的,它只是显示为分离存在的个性。”[1](P69)语言的普遍性基于人类的普遍本性,而语言的差异性则是各个民族个性的彰显。以下是洪堡特在“导论”中的相关论述:
语言是民族的创造,同时,它也是个人的自我创造。因为,从一方面说,语言的创造只有在每一个具体个人的身上才能进行;而另一方面,个人只有在求得所有人的理解,并且所有的人都满足了他的这一要求的情况下,才能创造出语言。所以,我们可以把语言看作一种世界观,也可以把语言看作一种联系起思想的方式。实际上,语言在自身中把这两种作用统一了起来。[1](P49)
语言的差别取决于其形式,而形式与民族精神禀赋,与那种在创造或改造之际渗入它之中的精神力量关系极为密切……[1](P51)
通过对形式的描写,我们应当揭示一条特殊的道路,即一种语言成为思想表达的发展道路和拥有该语言的民族循之而进的道路。[1](P61)
洪堡特指出,人类的普遍本性决定了语言的普遍性和规律性,而民族内在精神的不同则产生了语言的差异性。这些不同民族的不同语言就像一条大道上延伸出的许多条小路一样,最终的根源还是要汇聚到大道本身,这就是所谓的“殊途同归”;又如同大大小小的溪流与江河一般,最终汇入大海,这就是所谓的“海纳百川”。总之,语言是普遍性与差异性的统一,无论从哪一方面进行推导,均可从中追溯出另一方。
(三)语言是有机体
洪堡特关于语言本质的思考,主要体现在“语言是有机体”这一观点上。可以说,其思想背景是基于当时生理学领域所取得的重大进展。当时的学者们开始把语言视作一个整体,是一个由部分构成的完整的、有机的系统,是生命体的映射。有学者认为,洪堡特所提出的“语言是有机体”的一个前提条件是,“语言是(人这一)有机生命体在感性和精神活动中的直接表现”,“所谓感性和精神活动,洪堡特都用来指思维形式”[4](P116)。由于语言处于人脑之中,洪堡特进而指出,语言是属于“精神的有机体”[2](P112)。因此,“语言有机体”实质上是对语言与思维关系的探讨。
综上,洪堡特语言思想的核心观点是,语言具有创造的本性,是人类的精神力量赋予了语言以创造能力,而语言的创造又反过来受到精神力量的制约;语言具有普遍性,即人类的语言具有普遍规律,而民族的精神个性又赋予了语言以思想内涵上差异,每一种语言都被赋予了独特的精神个性;不同的语言蕴含着不同民族所特有的思维模式,是其认识世界的不同方式的表达,体现了不同的语言世界观。同时,语言还是一个有机体,是一个不断适应、发展和变化的有机系统,它是构成思想的官能,具有独特的精神个性——即使用语言的个体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个性。洪堡特关于语言本质的思想,归根结底,都集中在语言与精神力量(思维)的辩证关系上,从而形成了思维—语言—世界观的三位一体的关系。语言作为人类与世界之间的纽带,既是认识世界的工具,也折射出民族或个体认识世界的方式,并受到这一方式的制约,由此而形成“语言世界观”。语言对世界观的形成至关重要,恰如洪堡特所说:“对于人类精神力量的发展,语言是必不可缺的;对于世界观(Weltanschauung)的形成,语言也是必不可缺的。”[1](P25)
三、洪堡特的“语言世界观”
洪堡特认为,一个民族的语言和思维是不可分割的。从这一意义上说,“他发展了海德的观点,声称‘一个民族的语言就是他们的精神,一个民族的精神就是他们的语言’”[5](P63)。洪堡特在“导论”的不同章节中,数次提到“语言世界观”的观点,并从不同的角度分别加以论述。其论点虽然比较分散且相互交叉,但归结起来看,洪堡特的“語言世界观”主要是通过两个方面体现出来:一是语言与思维的关系;二是语言与民族精神的相互作用,两者关系密切,相互补充。
(一)语言与思维的关系
从乔姆斯基到萨丕尔和沃尔夫,再到认知语言学的代表人物莱柯夫和约翰逊,学界对语言与思维的关系一直进行着广泛的讨论,学者们在继承洪堡特思想的同时,更多关注的是语言对思维的影响,而这似乎并不能完全切中洪堡特理论的要害所在。洪堡特在探讨语言与思维的关系时,主要是强调了两点:首先两者是共生关系,相互依存;其次两者是双向关系,相互影响并相互制约。
洪堡特首先指出,思维与语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之根源,是在于二者的共生关系:“语言和智力特性是从不可企及的心灵深处相互协调地一同产生出来的。”[1](P47)“语言与精神力量一道成长起来……语言和精神力量并非先后发生,相互隔绝,相反,二者完全是智能的同一不可分割的活动。”[1](P52)
在谈论人类如何获得语言时,洪堡特运用了一个富有诗意的表达,即语言是被心灵所唤醒的,由此可以看出心灵(思维)对语言的影响:“语言是不可教授的:语言只能够在心灵中唤醒,人只能递给语言一根它将沿之独立自主地发展的线索。”[1](P25)洪堡特从本质上揭示了人类具有“普遍的初始的语言能力”,这种能力等同于“人类的基本的思维能力”[6](P36)。语言之所以能够被“心灵”唤醒,是因为人类具有的这种“普遍的初始的语言能力”本来就铸刻在人类的心灵(大脑)当中,而“独立自主地发展的线索”即为语言基本的内部结构和语法规律,语言最初始的形态随着心灵(思维)发展的需要而逐渐丰富,并与其“一道成长起来”。此为精神(思维)对语言的影响,语言源于精神,由于精神表达的需要而产生,同时又制约着精神(思维)。
关于语言对思维的反作用,洪堡特则指出:“语言好比是一道河床,精神可以放心地沿着它架起波涛向前奔流,因为对精神来说,语言的源泉是永远不会枯竭的。精神漂浮在语言之上,语言于精神就像是一个不可企及的深底:精神从这个深底中获得的东西越多,它能够进一步从中汲取的东西也就越多。”[1](P195)洪堡特在这里以河床与河流的比喻,來阐述语言对精神(思维)的反作用,它们就像是一种“自由发展”相对于“发展规律”之间的制约,即精神(思维)是自由的、自主的,语言为它的发展设定了路线、规则,就像河床之于河流一样。而每一语言的发展变化都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所推动,是其埋藏在深底的精神动因。
洪堡特认为:“没有语言,就不会有任何概念,同样,没有语言,我们的心灵就不会有任何对象……而另一方面,对事物的全部主观知觉都必然在语言的构造和运用上得到体现……词正是从这种知觉行为中产生的。词不是事物本身的模印,而是事物在心灵中造成的图像的反映。”[1](P72)语言既是表达的工具,同时也是认识世界的工具,“语言不仅仅是表达手段,而且更主要地是认知手段”[2](P133)。人类对世界的认识是通过语言形成的,语言的构造特性影响着认知活动,并构成了特殊的思维定式。刘润清指出,“语言不同,其内在形式也不一样,对相同的感觉经验整理的结果也就不同”[5](P64)。
洪堡特还尝试通过“词”的产生,来说明思维在语言中的具体体现。“词”是人们对某一事物的命名,反映了人们对所命名的事物的理解和概括,是整个思维过程的凝结,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只要讲出一个词,就等于决定了表达思维过程中的整个语言”[5](P64)。这里不妨用简单的例子来加以说明,现代汉语中的“电视”,为“电/electronic”和“视/vision”的结合,“电脑”为“电/electronic”和“脑/brain”的结合,“电影”为“电/electronic”和“影/shadow”的结合。上述命名均反映出语言使用者对这些新兴的科技产品的理解,这些词语的产生,也正是思维对上述事物进行整理概括的结果。就此而言,所用词汇不同,反映出对客观世界理解的不同。不同的语言对同一事物所用的词汇不同,进而反映出不同语言的使用者通过语言认识世界的方式不同。在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具有不同的世界观。洪堡特在“导论”中曾用了相当大的篇幅来阐述这一观点:
个人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而形成世界观……每一种语言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正如个别的音处在事物和人之间,整个语言也处在人与那一从内部和外部向人施加影响的自然之间。人用语音的世界把自己包围起来,以便接受和处理事物的世界。我们的这些表述绝没有超出简单真理的范围。人同事物生活在一起,他主要按照语言传递事物的方式生活,而因为人的感知和行为受制于他自己的表象,我们甚至可以说,他完全是按照语言的引导在生活。人从自身中造出语言,而通过同一种行为,他也把自己束缚在语言之中;每一种语言都在它所隶属的民族周围设下一道樊篱,一个人只有跨过另一种语言的樊篱进入其内,才有可能摆脱母语樊篱的束缚。所以,我们或许可以说,学会一种外语就意味着在业已形成的世界观的领域里赢得一个新的立足点。[1](P72)
在这段关于“语言世界观”的经典论述中,洪堡特指出,语言作用于人类与世界之间,用语言表达出世界,仿佛是一个处于人类与客观世界之间的另一个“现实”。同时,语言作为创造活动的主体,引导并制约着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感知和认识,但语言又是精神力量的客体,受心灵所支配。也就是说,讲不同语言的人们仿佛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之中,具有不同的思维体系,对客观世界作出不同的理解和解释[5](P64)。可以说,从个人到民族,语言和思维的关系不可分割,语言世界观决定于一个民族独特的精神个性。洪堡特把不同的语言和不同的民族都看作是人类精神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自我显示的结果,“语言从精神出发,再反作用于精神,这是我要考察的全部过程”[1](P65)。
(二)语言与民族精神的相互作用
作为外交官,洪堡特的足迹遍布许多国家,有机会接触到很多民族的语言,同时,他还学习、研读了大量不同的语言,如希腊语、梵语、汉语、日语、印第安语等。他把语言作为探索文明的钥匙,解读不同民族的历史文化。在“导论”中,洪堡特指出,语言是民族个性的模印;并认为:“民族的定义应当直接通过语言给出:民族,也即一个以确定的方式构成语言的人类群体。”[1](P203)可以看出,洪堡特的“民族”概念是以语言来加以划分的。他还认为:“民族的语言即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精神即民族的语言,二者的同一程度超过了人们的任何想象。”[1](P203)在他看来,民族语言与民族精神息息相关,相互塑造。语言作为民族的思维和感知活动的认识方式,经过长久以来的经验积累,代代相承,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民族精神,而民族精神又反过来把这种积淀渗透到语言之中。
谢少万指出,民族精神个性决定着民族语言的特点,民族语言又强烈影响着民族精神,这就在洪堡特那里形成了民族语言和民族精神的同一[7](P154)。我们可以从不同的民族语言中看到其民族精神的内在影响。比如,在希腊民族中,认识倾向从一开始就是内在的和理性的,力求在精神活动的所有领域里把握和描述事物的特征[1](P213-214),同时又注重审美,所以希腊语就体现出敏捷的逻辑、细腻的思维和生动的表达,“语音和语法形式在每一种(希腊)方言里都得到精心的锤炼,服从美感及和谐感的需要”[1](P214-217);而罗马民族冷静而严肃,因此,其语言表达就内敛而肃穆。在洪堡特理论视野中的民族语言,折射出一个民族观察、感知和理解世界所独具的思维模式,二者产生于同一个源泉,即“精神本身最最内在的深底”[1](P219),同时,也蕴含着一个民族内在的世界观:
在一个民族所形成的语言里,从人们对世界的看法(Weltansicht)中产生了最合理、最直观的词,而这些词又以最纯粹的方式重新表达了人们的世界观,并且依靠其完善的形式而能够极为灵便地参与思想的每一组合,那么,这一语言只要还稍微保存着自身的生命原则,就一定会在每个人身上唤醒朝着同一方向起作用的同一精神力量。[1](P50)
一个民族讲什么样的语言,取决于其精神个性;一个民族秉承什么样的民族精神,便坚守什么样的世界观。归根结底,是民族精神起着主导和最终的决定作用。与汉语相比,英语表现出较强的时间性特质,英语中的动词具有不同的时态,其主要功能是表明动作发生时的状态及所发生的时间,“是英语不可须臾轻忽的语法范畴,在句构中具有强制性”[8](P167)。汉语则表现出明显的空间性特质,倾向于以事物的“空间感”来表示时间性的行为或事件。比如,用“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等,来表达时间流逝;又如,用“白驹过隙”“光阴似箭”等,来表达时间过得很快;再如,对一天中时间的标记,也是采用“上午、中午、下午”这样从上至下的空间罗列。其着眼点均在于对事物或空间的描写上,以此来体现时间的概念。汉语的空间性特征还体现在语法中对名词和名词性结构的格外重视上,这在古典诗词中的表现尤为突出。比如,北宋范仲淹《苏幕遮》“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南宋陆游《书愤·其一》“楼船夜雪瓜洲渡,铁马秋风大散关”,这些诗句皆由名词性结构构成,“无不以物象、事象的空间结构,造就丰富的空间构图效果,展陈出对自然世界多重空间关系的取景”[8](P171)。因此,英语和汉语作为不同民族的语言,在时间性和空间性的侧重上有所不同,这源于两种语言各自不同的历史递演。根据洪堡特的观点,更深刻的原因是在于两个民族思维方式的不同,各自的民族精神会造成对世界认识、观察角度的不同,并由此产生不同的语法表达结构。
综上所述,本文以《论人类语言结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为切入点,深入探讨了洪堡特语言思想的主要观点,系统阐述了他关于语言与思维、民族精神与世界观的关系,全面展现出洪堡特所提出的“语言世界观”这一思想。总的来看,洪堡特的语言学思想意蕴深厚,内容深刻,影响深远。在他之后,不同时期的语言学派从不同角度或借鉴或继承了他的思想观点,这足以体现出其理论的强大生命力。洪堡特曾指出,“語言从精神出发,再反作用于精神,这是我要考察的全部过程”[1](P65),“每一个语言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为“简单真理”。在一定意义上说,这一真理虽然简单朴素,但其中所蕴含的丰富哲理,却是值得不断挖掘的无穷宝藏。还需指出的是,洪堡特通过对语言、思维和民族精神关系的论述,建构了宏大的“语言世界观”思想,揭示了人类语言的共同本质。可以说,作为人文主义者的洪堡特为他的研究及今后的语言研究绘制了一幅蓝图,即通过研究语言进而揭示人类精神力量(思维)的本质,最终达到对人类的完整认识[9]。这既是洪堡特语言研究的终极目的,也为后世的语言学研究树立了一个高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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