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亮
摘 要:长期以来,异体字困扰着许多文字工作者。何为异体字?它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带来的弊端有哪些?异体字与繁体字、规范字有什么关联?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的背景及作用如何?此后,又将哪些异体字恢复为规范字,并对这类规范字的使用范围作了什么样的界定?通过大量的实例,对异体字进行全面梳理,旨在帮助读者掌握异体字的来龙去脉,为更好驾驭异体字提供参考。
关键词:异体字;《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规范字
一、异体字的界定与分类
(一)异体字的界定
何为“异体字”?我们首先看一些权威工具书的解释。《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以下简称《现汉》)将“异体字”界定为:“跟规定的正体字同音同义而写法不同的字,如‘攷’是‘考’的异体字,‘隄’是‘堤’的异体字。”[1](P1553)《辞海》(第七版)对异体字的界定为:“与‘正体字’相对。与正体字音同义同而形体构造不同的字,即俗字、古文、或体之类。如‘琴’的异体字‘琹’,‘棋’的异体字‘棊’‘碁’等。”[2](P5230)《大辞海》对异体字的界定为:“音同义同而形体不同的字。即俗体、古体、或体、帖体之类。如‘嘆’、‘歎’,‘迹’、‘跡’、‘蹟’等。汉字简化后,有的用简化字来代替,如用‘叹’;有的选用一个,如用‘迹’。”[3](P4223)三种权威的工具书,虽然对异体字的定义有所不同,但不难看出,它们对异体字的定义中在“跟正体字相对”上保持高度一致,只不过《大辞海》中“音同义同而形体不同的字”考虑不够周全,因为没有明确表示异体字是与正体字相对应的关系。一言以蔽之,异体字就是一个字的多个不同的写法。
《现汉》《辞海》的定义在汉字没有简化的时候是说得过去的,但对于既有繁简又有异体字的情况,上面的定义就很难说是十分准确了,如“鸡”与“鷄”“雞”这种情况就不便于套用。第一次汉字简化时,面对“鷄”“雞”这种情形,专家们左右为难,如果对“雞”进行简化的话,将其左边改为“又”,那么,“雞”简化后便与“难”等同;无奈之下,便把简化之刀砍向“鷄”。于是“鷄”就成为“鸡”的繁体字,“雞”则成为“鷄(鸡)”的异体字。要不是“难”字出来作难,有可能“雞”就是正体的繁体字,而“鷄”则会成为“鸡”的异体字。由此看出,正体字、异体字,是由人为确定的。
就目前的实际情形来看,存在着“正体字”“规范字”混用的现象。依据于《通用规范汉字表》[4]所附录的《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我们建议,相关工具书中还是将“正体字”改为“规范字”为好。
(二)异体字的分类
从对应角度来看,异体字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情况。第一,一个正体字与一个异体字相对应。又可以细分为:全义项正异体,如“考”与“攷”、“堤”与“隄”;个别义项正异体,如“彩”的义项较多,但只在“彩色的丝绸”这一义项中才有异体字“綵”。第二,一个正体字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异体字相对应,如“迹”与“跡、蹟”。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类型中还存在着只在某些义项具有异体字,如“烟(读yān时)”与“煙、菸”,前者为正体字,后兩者为异体字;“煙”在“烟”所有义项中充当其异体字,但“菸”只在“烟草”一个义项上是“烟”的异体字。“烟”在读yīn时,则没有异体字。第三,一个正体字与一个繁体字、一个或多个异体字相对应,如“鉴”与“鑒”(繁体字)、“鍳、鑑”(异体字)。第四,一个正体字与多个繁体字相对应。如“坛”在“天坛、讲坛、花坛、文坛”等义项上,对应的繁体字是“壇”,没有异体字;在“坛子”义项上,它对应的繁体字是“罎”,异体字是“壜、罈、墰”。
从组字的构成方式来看,异体字可划分为三种类型。第一,构件相同而构件位置不同,如“峰—峯、鞍—鞌、岸—㟁、群—羣、婀—娿、槁—槀、够—夠、和—咊”等。第二,构件部分相同,部分不同,如“咏—詠、庵—菴、刨—鉋、膀—髈、杯—盃、钵—缽、鳖—鼈、锄—耡、睹—覩”等。第三,构字方式不同,如“淚”是形声字,“泪”是会意字,但“淚”与“泪”都表示眼泪,类似的还有“草—艸、粗—觕—麤、奸—姦、梅—槑、伞—繖”等。
需要指出的是,繁体字、异体字一定要认真对照《通用规范汉字表》附表以及《现汉》。在《现汉》中,异体字的左上角标注星号(*),其中,带一个星号的是《通用规范汉字表》里附列的异体字,带两个星号的是该表以外的异体字,如:辉(輝、*煇)、为(爲、為)。
二、异体字产生原因分析
我们认为,异体字的产生大致有以下方面的原因:
1.古人在以文字记录语言时,往往会因为“仓猝无其字”而采用同音字代替。如写“早晨”的“早”时,由于“早”尚未问世,于是就将“蚤”借来使用。所以,《现汉》在“蚤”字条下特别标注:“〈古〉又同‘早’。”[1](P1635)
2.最初造字时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至春秋战国时期,仍然是“言语异声,文字异形”,出现了各自为政的局面。如“马”在齐国有三种写法,在楚国、燕国、晋国分别至少有两种写法。常用字“者、市”在秦、楚、齐、燕、三晋等地的写法也是千差万别,具体如下表所示:
以上两个字的异体字够复杂了吧,但要是遇到“拜”的异体字,那只能甘拜下风。拜的异体字有“拝、、”等32个字,“国”也存在着“國、囯、囻、䆐”等三十多种写法。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下令“书同文”,由李斯、赵高、胡毋敬等人整理文字,以简化秦文“小篆”作为标准字体,用于公文法令,通行全国,废除了一大批异体文字。
3.古时候,人们对汉字结构要求不严,上下左右内外都可随时替换,如“够与夠”“峰与峯”等。“司 与后”就是“司”朝左开口、“后”朝右咧嘴,其实是一个字。因此,国之重器“司母戊鼎”从2011年开始改称“后母戊鼎”,也就见怪不怪了。
4.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往往会出现原先的字不能代表当下的含义的情况,只好另造新字,于是原先的字就成了新字的异体字。如“炮”的异体字“砲、礮”,早期的“炮”主要是抛石机,故从部首“石”,后来有了火药,于是“炮”就取代了“砲、礮”。
三、《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汉字规范上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最大限度消除异体字,从每组同音同义字中选出一个正体字来,其他则予以废除,以减轻广大群众认字识字的负担。第二,简化汉字,1956年1月31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了国务院的《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汉字简化方案》,2月1日起全国通用;1964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长期实施和多次修改的基础上,发布了《简化字总表》。第三,给汉字注拼音,1955年2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设立了“拼音方案委员会”,开始设计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秋季开始,《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小学生的必修课程而进入全国小学的课堂。
下面,本文将着重分析异体字的整理情况。在一定意义上说,异体字的出现,是汉字使用中的冗余现象,对于社会应用来讲,它的存在其实是一种干扰,必须加以全面系统的整理。整理异体字,可以精简汉字字数,优化汉字系统,方便大家学习使用。整理之后,留下选用的是正体字(规范字),其他对应的字形则为异体字。
1955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以下简称《整理表》)[5],两部门的“联合通知”如下: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的意见,已经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完毕,我们现在随文发布,并且决定从1956年2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从实施日起,全国出版的报纸、杂志、图书一律停止使用表中括弧内的异体字。但翻印古书须用原文原字的,可作例外。一般图书已经制成版的或全部中分册尚未出完的可不再修改,等重排再版时改正。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用的打字机字盘中的异体字应当逐步改正。商店原有牌号不受限制。停止使用的异体字中,有用作姓氏的,在报刊图书中可以保留原字,不加变更,但只限于作为姓用。
《整理表》根据从简从俗的原则,从中选出810个作为正体,淘汰了1055个异体字。也就是说,“攷”是“考”的异体字,那么,在写到“考”时则不能写作“攷”。该表发布后,不仅精简了汉字的字数,使汉字系统向规范化方向大大迈进了一步,而且有效遏制了汉字使用中的字体混乱现象。
四、《整理表》之后异体字的调整情况
由于《整理表》是在旧形字和繁体字的基础上淘汰异体字的,因此,它只能作为淘汰异体字的主要标准,而不能作为书写新形字和简化字的规范性标准。同时,因为《整理表》出台时间紧迫,考虑不够周全,加之异体字本身十分复杂,所以《整理表》也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在该表颁布后,又曾作过一些调整,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恢复了部分异体字、调整了部分正体字和异体字的关系、解除了部分正体字和异体字的关系。
(一)恢复部分异体字
1.1956年3月23日,文化部、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出《修正〈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内“阪、挫”二字的通知》,恢复了“阪”“挫”二字。
2.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6],此表是在原来1964年编印的《简化字总表》基础上稍作修订后再次发表的,共恢复11字:䜣、䜩、晔、詟、诃、䲡、䌷、刬、鲙、诓、雠。
3.1988年3月25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关于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的联合通知”中规定,确认《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收入的“翦、邱、於、澹、骼、彷、菰、溷、徼、薰、黏、桉、愣、晖、凋”等15个字为规范字,收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7],不再作为淘汰的异体字。
4.1993年9月3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字应用管理司发出《关于“鎔”字使用问题的批复》,恢复了“鎔”,再类推简化为“镕”。
5.2013年6月5日,《通用规范汉字表》颁布,对以下异体字作了调整:
一是对以往调整的29个异体字进行复查和处理。
①将“挫、愣、邱、彷、诃、诓、桉、凋、菰、溷、骼、徼、澹、薰、黏、刬、於、晔、晖、詟、鲙、镕、翦”23个字确认为规范字;
②将“阪、、雠”3个字在特定意义上(限定使用范围)恢复为规范字;
③将“讌、紬、”3个字仍确认为“宴、绸、鳅”的异体字。根据专家意见,这三组字在现代没有区分的必要。也就是说,1955年将“讌、紬、”三个字作为异体字处理,1986年被恢复,2013年再次被列入异体字。
二是将“皙、瞋、噘、蹚、凓、勠”6个字确定为规范字。
三是将“迺、桠、耑、钜、昇、陞、甯、飏、袷、麹、仝、甦、邨、氾、堃、犇、龢、迳、、缐、釐、脩、絜、扞、喆、祕、、赀、叚、责力、菉、蒐、淼、椀、谿、筦、澂、劄、吒”39个字在特定意义上(限定使用范围)调整为规范字。
(二)正体字和异体字关系的调整
由于《整理表》是1955年发布的,早于1956年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因此,《整理表》中的字形都是繁体字。可是,有些《整理表》中作为异体字的,在《汉字简化方案》及后来的《简化字总表》中又作为被简化的繁体字的字形出现了。例如,在《整理表》中,“寳”為正体字,“寶”为异体字;而在《简化字总表》中,“宝”对应的繁体字是“寶”。这是因为《简化字总表》考虑到“寶”中的“缶”起表音作用,更有理据性,并且与甲骨文、金文和小篆字形一脉相承。
《通用规范汉字表》对下列10组的正体字与异体字关系位置进行了调整:
祇[衹秖]→衹[祇秖]
汚[汙污]→污[汙汚]
兎[兔]→兔[兎]
閙[鬧]→鬧[閙]
寳[寶]→寶[寳]
牆[墻]→墻[牆]
巵[卮]→卮[巵]
佇[竚伫]→伫[佇竚]
梔[栀]→栀[梔]
諡[謚]→謚[諡]
(三)正体字和异体字关系的解除
在《整理表》中,有些异体字与所对应的正体字音义无关或者非常生僻,将它们放到异体字栏没有实际意义,《通用规范汉字表》解除了这类字的正异关系。
1.将“挫、晔、詟、诃、刬、鲙、诓、翦、邱、於、澹、骼、彷、菰、溷、徼、薰、黏、桉、愣、晖、凋、镕”认定为规范字,不再作为异体字。
2.《整理表》中的“呆[騃]”“挪[挼捼]”“趟[䟖]”“拈[撚]”“婀[婐]”等5个异体字组中的 “騃、挼、捼、䟖、撚、婐”6个字,由于与原正体字音义无关,又很少使用,因此,《通用规范汉字表》将它们从异体字栏中删除。
3.《整理表》中,“䟖䠀蹚”是“趟”的异体字,《通用规范汉字表》解除了它们之间的正异关系。字表确认“蹚”为规范字,并将“䠀”作为“蹚”的异体字而不是“趟”的异体字。这是因为“蹚、䠀”多用于“蹚水、蹚地”等词,与“趟”有明确分工。
4.《通用规范汉字表》将《整理表》中的“鹼 [鹻]”和“碱[堿]”两组异体字合并为“碱[堿鹻鹼]”,因为“鹼[鹻]”实际上也是“碱”的异体字。
五、《整理表》发布后异体字恢复为规范字辨析
1.阪
“阪岅”为“坂”的异体字。调整后,“阪”作为规范字,但仅限用于地名;除此之外,“阪”仍是“坂”的异体字。“岅”还是“坂”的异体字。
2.挫
“剉挫”为“銼”的异体字。调整后,“挫”作为规范字;“剉”不仅至今仍是“锉”的异体字,而且还是“挫”在“挫折”这个义项中的异体字。
3.
“訢”为“欣”的异体字。调整后,“訢”作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但仅限用于姓氏人名,表示其他意义时,仍作为“欣”的异体字处理。
4.䜩
《整理表》将“讌醼”作为“宴”的异体字。《简化字总表》将“讌”作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意思是“相聚叙谈”。《通用规范汉字表》认为,没有必要因“相聚叙谈”而恢复“”为规范字,又将其作为“宴”的异体字。
5.晔
“爗曄”为“燁”的异体字。调整后,“燁”简化为“烨”,“爗”仍是“烨”的异体字;“曄”则作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晔”。
6.詟
“慴讋”为“懾”的异体字。调整后,“懾”简化为“慑”,“慴”仍是“慑”的异体字;“讋”则作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詟”。
7.诃
“訶”为“呵”的异体字。调整后,“訶”为规范字并类推为“诃”。诃,现在主要担任音译作用,如俄国作家契诃夫、古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等。
8.
“鰌”为“鰍”的异体字。《简化字总表》将“鰌”作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增加一个读音qiú,用于文言词,义为“逼迫,践踏”。䲡读qiū时,仍作为“鳅”的异体字处理。《通用规范汉字表》认为,没有必要因“逼迫、践踏”义项而恢复“”为规范字,又将其作为“鳅”的异体字。
9.䌷
“紬”为“綢”的异体字。《简化字总表》将“紬”作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增加一个读音chōu,用于文言词,义为“引出和理出头绪”,如“䌷绎”。䌷读chóu时,仍作为“绸”的异体字处理。《通用规范汉字表》认为,没有必要因“引出和理出头绪”义项而恢复“䌷”为规范字,又将其作为“绸”的异体字。
10.刬
“剷剗”为“鏟”的异体字。调整后,“鏟”简化为“铲”,“剷”仍是“铲”的异体字;“剗”则作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刬”。
11.鲙
“鱠”为“膾”的异体字。调整后,“膾”简化为“脍”;“鱠”作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鲙”。
12.诓
“誆”为“誑”的异体字。调整后,“誑”简化为“诳”;而“誆”作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诓”。
13.雠
“讎讐”为“仇”的异体字。调整后,“仇”读chóu时,“讎讐”仍是其异体字(如“仇恨”不得写作“雠恨”);“讎”则在校对文字义项中作为规范字出现,并类推简化为“雠”。“仇”读Qiú时,用作姓,没有异体字。
14.翦
“翦”为“剪”的异体字。调整后,“翦”为规范字,专用于姓。
15.邱
“坵邱”为“丘”的异体字。调整后,“邱”恢复为规范字,“坵”在大部分义项中仍是“丘”的异体字。
16.於
“於”为“于”的异体字。调整后,“於”为规范字,读Yū用作姓,读wū时常见词有:【於乎】wūhū 同“呜呼”;【於戏】wūhū 同“呜呼”;【於菟】wūtú 名古代楚人称虎。
17.澹
“澹”为“淡”的异体字。调整后,“澹”为规范字。
18.骼
“肐”为“胳”的异体字。调整后,“肐”仍是“胳”(在读gē时,义为“胳膊”)时的异体字;“骼”则作为规范字。骼,骨的统称,如“骨骼”。
19.彷
“彷髣倣”為“仿”的异体字。调整后,“髣倣”仍是“仿”的异体字;“彷”读fǎng时为规范字,读páng时自身还有异体字“徬”。
20.菰
“菰”为“菇”的异体字。调整后,“菰”为规范字。常见词有菰(茭白)、茨菰。
21.溷
“溷”为“混”的异体字。调整后,“溷”为规范字。溷,读hùn,本义为像猪圈一样污浊;引申指混乱,如“溷浊”,义同“混浊”。也指厕所。
22.徼
“徼儌”为“僥”的异体字。调整后,“僥”简化为“侥”,“儌”仍作为“侥”的异体字;“徼”则作为规范字,如“徼倖”,义同“侥幸”。
23.薰
“薰燻”为“熏”的异体字。调整后,“燻”仍是“熏”读xūn时部分义项中的异体字;“薰”则作为规范字。薰1〈书〉一种香草。也指花草的芳香。名姓。薰2 同“熏”。
24.黏
“黏”为“粘”的异体字。调整后,“黏”为规范字。黏读nián时,是指像糨糊或胶水等所具有的、能使一个物体附着在另一物体上的性质,如“黏液、黏米、黏土”等。《现汉》在第6版之前,注明“粘”在读nián时义同“黏”;从第6版开始,则注明旧同“黏”,也就是说,在用作姓氏之外,两者义项是不相通的。
25.桉
“桉”为“案”的异体字。调整后,“桉”为规范字,专用于桉树。
26.愣
“愣”为“楞”的异体字。调整后,“愣”为规范字。原因是在于,《整理表》发布后,人失神、发呆用“楞”有点不合适,用“心(忄)”旁更好。
27.晖
“煇暉”为“輝”的异体字。调整后,“輝”简化为“辉”,“煇”仍是“辉”的异体字;“暉”则作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晖”。
28.凋
“彫鵰凋琱”为“雕”的异体字。调整后,“凋”为规范字,“彫鵰琱”仍作“雕”的异体字。
29.镕
“鎔”为“熔”的异体字。调整后,“鎔”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镕”。我们知道,按模具材料,可分为型(土质)、範(竹质)、模(木质)、镕(金属)四大类。“镕”的主要义项就是“熔铸金属的模具”,借指规范、模式。将“镕”纳入“熔”也不是不可以,不过,这时“熔”应增加相应义项。即便如此,大家看到“熔”时,也很难将它与“模具、规范、模式”联系起来。为此,有关部门专门作了《关于“鎔”字使用问题的批复》。
30.皙
“晳皙”为“晰”的异体字。调整后,“皙”为规范字,专指人的皮肤白,如“白皙”;“晳”仍是“晰”的异体字。
31.瞋
“”为“”的异体字。这两个字均属于旧字形,后分别改为“瞋”与“嗔”。调整后,“瞋”作为规范字,专指人发怒时睁大眼睛,如“瞋目而视”。人在生气、发怒、责怪时,往往通过“口”表现出来,故作“嗔”,如“嗔怒、嗔怪、嗔怨”。
32.噘
“噘”为“撅”的异体字。调整后,“噘”为规范字,专指嘴唇翘起,如“噘嘴”,又如俗话说“某某嘴噘得老高能挂油瓶”。
33.蹚
“䟖蹚䠀”为“趟”的异体字。调整后,“䟖”不知所终,“蹚(tāng)”为规范字,用于“蹚水”(从浅水里走过去)、“蹚地”(用犁把土翻开,除去杂草并给苗培土)、“蹚浑水”(比喻跟着别人干坏事,还比喻参与他人的活动而惹上麻烦)。“趟”在读tāng时,义为旧同“蹚”。同时,将“䠀”调整为“蹚”的异体字,不再作为“趟”的异体字。趟(tàng),主要用于量词,如用于往返、来去的次数。也用于武术的套路,如“打了一趟组合拳”。它还用于方言,指成行的东西,如“半趟街”;也指行进的行列,如“跟不上趟”。
34.凓
“凓慄”为“栗”的异体字。调整后,“凓”为规范字,“慄”仍是“栗”在发抖、哆嗦义项中的异体字。“栗”在栗子树、栗子果、姓义项中,没有异体字“慄”。如今,“凓”专指寒冷,如“凓冽”。
35.勠
“剹勠”为“戮”的异体字。调整后,“勠”为规范字,专指合力、齐力,如“勠力同心”;“剹”仍是“戮”的异体字。
36.迺
“迺廼”为“乃”的异体字。调整后,“迺”为规范字,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廼”仍是“乃”的异体字。
37.椏
“枒椏”为“丫”的异体字。调整后,“椏”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桠”,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和科学技术术语;“枒”在“上端分叉的东西(如‘枝丫’)”义项中,仍是“丫”的异体字。
38.耑
“耑”为“專(专)”的异体字。调整后,“耑”为规范字,读duān时,可用于姓氏人名;读zhuān时,仍是“专”(除姓氏外)的异体字。
39.钜
“鉅”为“巨”的异体字。调整后,“鉅”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钜”,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
40.昇
“陞昇”为“升”的异体字。调整后,“昇”为规范字,可用于姓氏人名,如毕昇。
41.陞
“陞昇”为“升”的异体字。调整后,“陞”为规范字,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
42.甯
“寕甯”为“寧(宁,有两个读音:níng、nìng)”的异体字。调整后,“甯”(Nìng)为规范字,可用于姓氏人名;“寕”仍作为“宁”的异体字。
43.颺
“颺敭”为“揚(扬)”的异体字。调整后,“颺”为规范字并类推简化为“飏”,可用于姓氏人名;“敭”仍作为“扬”的异体字。
44.袷
“裌袷”为“夾(夹)”的异体字。调整后,“袷”为规范字,读qiā时,用于“袷袢(pàn)”;读jiá时,还是“夹”(夹袄、夹被)的异体字。“裌”仍是“夹”的异体字。袷袢,维吾尔、塔吉克等民族常穿的对襟长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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