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刘冀冀 李磊 韦茂金
12月26日,省委人才发展局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开展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当天下午,上述部门在海口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全面介绍,并以答记者问的形式作了深入解读。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十九大和省七次党代会、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及省六届人大会议精神,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基层一线流动,优先发展基层教育卫生事业,夯实基层基础,助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送审稿)》,并于12月12日经省委深改委第4次会议暨自贸区工委第2次会议上审议通过,26日正式印发实施。
这次改革激励试点率先在5个国定贫困市县乡镇(不含县镇)及以下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开展,试点时间为期1年,实施半年后将组织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适时在全省推广。在试点内容上,提出了10条具体举措,从招聘、岗位管理、评价、激励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呈现不少亮点。在畅通引进渠道上,采取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世居少数民族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急需紧缺教育卫生人才可从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考察招聘;在强化提升培训上,提出举办基层本科医学班、乡村学校“一专多能”教师班,保障每名基层教育卫生人才有省内外学习提升的培训机会;在创新人才使用机制上,在卫生领域建立县属乡用”“乡属村用”使用机制,在教育领域建立优秀教育人才公开竞聘制度;在提高待遇水平上,提出按照地区越偏远越艰苦补贴越高的原则,较大幅度提高基层优秀教育卫生人才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每月领取补贴最高的可达万元;同时鼓励“候鸟”人才到乡镇服务的,每服务满1年且考评合格的另发2万元生活补助。
发布会上,省委人才发展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就《实施意见》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及下一步贯彻落实等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省委人才办主任省委人才发展局局长张应端在发布会上表示,为确保《实施意见》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将从提高政策执行能力、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加强指导监督三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试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平稳推进。在改革试点半年后,将组织开展改革成效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并视情况在全省推广。
据介绍,《实施意见》创新人才使用机制、改革绩效薪酬制度、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将有效破解我省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人才匮乏、对人才吸引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于探索建立套能“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流得动”的可操作、可推广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激励引导更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干事创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