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规定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可按照原单位职称评聘条件申评上一级职称,职称级别晋升后,按省现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有关规定择优聘任。二是规定离岗创业期间业绩贡献突出的创业人员,职称晋级和专业技术职称分级聘任由省级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单独组织、专门评定,经评定通过人员可向同级人社部门申请特设岗位逐级聘任,并逐步消化。三是规定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可根据所创业专业领域,享受申报第二职称评审政策;离岗创业期间业绩成果可累计计算,作为职称专门认定的重要依据。
问:请谈谈“三部门”对抓好《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有什么具体部署?
答:就抓好《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我们将开展三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举办培训班和座谈会,开展《实施细则》培训和解读,帮助各地、各部门准确把握文件精神,提高政策执行能力。二是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实施细则》作出部署,提出要求。三是指导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做好离岗创业的政策指导、备案审核等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实施细则》的学习贯彻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学习培训,严格执行政策,完善工作程序,务求取得成效。下一步,“三部门”将跟踪了解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