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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简章(2)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1.材料审核

  经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户籍、学籍资格进行审核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考生入选资格。入选资格名单将于5月31日前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依据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五、工作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管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7-87651423。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3.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六、其他

  1.本简章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2019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1号楼301室

  邮政编码: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  027-87858399

  学校主页:

  本科招生网: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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