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清理规范资金配套政策。主要是对现行省以下专项资金配套政策进行全面清理,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一律予以取消。除国家和省规定的共同财政事权外,不得要求乡镇(街道)安排配套资金,不得将乡镇(街道)投入情况作为上级专项资金分配的前置条件。
5、落实正常的待遇和福利。主要是要求建立乡镇工作人员工资性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全面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津贴补贴政策,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水平。认真落实村干部报酬和正常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各项规定。
6、建立健全关爱帮扶制度。主要是明确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和走访慰问基层干部制度、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优抚优待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庭等规定和要求。
7、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使用干部力度。主要强调要从制度机制方面,拓宽基层干部成长进步渠道,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力度。在提拔任用、交流重用、职级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基层干部。选拔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优先考虑具有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经历的干部;注重选拔具有乡镇(街道)领导工作经历的干部担任县(市、区)直部门正职。有针对性地选拔优秀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注重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
8、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主要强调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适当增加乡镇(街道)行政、事业编制。坚持县、乡编制分层级管理,专编专用,县级机关不得变相占用乡镇编制。加大乡镇(街道)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力度,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岗位,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本土人才实行定向招考、招聘。针对基层岗位,探索实施优化乡镇(街道)公务员队伍结构的招考办法。进一步改进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适当放宽招聘条件、改进招聘方式方法,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到基层干事创业。
9、提升基层干部素质能力。主要是对基层干部培养有关工作作了明确规定。坚持分级分类培训基层干部,设区市党委每年对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全部轮训一遍;县级党委抓好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培训,乡镇(街道)干部每年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累计一般不少于12天。实施基层干部培养精准挂职计划,组织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互派干部挂职锻炼,组织省直、市直单位与县乡开展双向交流挂职。
10、完善基层干部正向激励机制。主要是对激励基层干部相关措施作了明确,给予了很大优惠,比如,提高基层一线干部在各类评比表彰中的名额比例,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以提高到20%。新闻界的朋友们,广大乡镇(街道)的党员干部身处改革发展稳定的最前沿,地位重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借此机会,恳请新闻界的朋友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工作的关注、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基层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强化责任担当,转变工作作风,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气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2017-12-06 10:30]魏长民: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2017-12-06 10:30]大众日报记者:刚才,马部长介绍了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方面的有关情况,能否详细介绍一下《意见》提出了哪些务实管用和创新突破的具体举措?
[2017-12-06 10:31]马晓磊:正向激励政策是各级干部的关注点,也是《意见》的创新点。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同时各级党组织也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更广泛更有效地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不断提升工作精气神。《意见》中提出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就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主要体现在政治关怀、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三个方面。
在政治关怀方面,主要是通过大力选拔使用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进一步营造想干事的干部有舞台、有作为的干部有地位、敢担当的干部不吃亏的良好导向。大家都知道,用人导向是最重要的导向,选什么人、不选什么人,能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意见》规定,对那些政治上合格、作风上过硬,敢于触及矛盾、迎难而上,善于推动发展、攻坚克难的优秀干部,要加大选拔使用力度。对在下一级党政正职岗位上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直接提拔担任上一级党政正职,这一内容符合《干部任用条例》关于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有关要求,同时也是对以往循序渐进、论资排辈等陈旧观念的突破。另外,《意见》还规定,对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单位),在选拔任用干部上要重点考虑,这就把干部的个人成长进步与一个地方、单位整体的工作实绩结合起来,通过干部工作上的倾斜,打破了用人上的平均主义,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也不一样。
在精神激励方面,主要是通过表彰奖励、关心关怀等方式,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表彰奖励方面,主要是选好树好先进典型,通过新闻宣传报道、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在干部身边树立看得见、摸得着的榜样和标杆。比如,定期开展争当“担当作为好干部”、争创“干事创业好团队”活动,选树一批优秀县委书记、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优秀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先进典型,由省委、省政府给予记功奖励,等等。关心关怀方面,主要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对干部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比如,要求各级党组织落实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定期走访慰问制度等,倾听干部心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再比如,对于带薪休假、健康疗养、年度体检等政策,在不少地方和单位落实并不理想,特别是很多县乡基层单位落实不够到位,这次《意见》也明确提出,要确保政策内待遇在基层落到实处,体现组织上对基层广大干部的关心关怀。
在物质奖励方面,主要是鼓励各级用足用好政策,在物质上对担当作为的干部进行褒奖。比如,《意见》明确提出,对在考核中位次靠前、前移幅度大、受到表彰的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可以按规定进行物质奖励。同时,确保基层干部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精神文明奖等按规定落实到位。《意见》还鼓励各地各部门(单位)在政策范围内,结合各自实际探索差异化分配办法,从经济待遇上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